| 索引號 | 01526259-9/2024121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其他 | 發布日期 |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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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
2024年,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理論武裝,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重大意義,堅定“四個自信”,增強“四個意識”,自覺做到“兩個維護”。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創建和行政執法質量提升三年行動為契機,全面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指標任務,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性作用不斷凸顯,法治社會、法治龍陵、法治住建一體化建設穩步推進,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況
(一)堅持學習為先,提升法律思維,筑牢法治理念。一是采取集中學、個人學的方式系統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黨員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全面樹牢依法行政的理念意識。二是學習行政法律法規,提升業務能力。著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培訓學習,旨在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理論功底,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及行政訴訟風險,確保執法行為合法合規。三是清單化學法,責任進一步壓實。根據行業特性和管理實際,研究制定《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并印發實施,切實提高依規治黨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2024年共組織集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2次,開展行政法律法規學習培訓6次,制定印發領導干部學法清單1份,學習覆蓋人員100余人,做到干部職工全覆蓋,理論水平有效提升。
(二)系統謀劃,整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穩步實施。一是召開會議,及時研究。2024年1月7日,組織召開專題黨組會議,對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客觀總結,對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了嚴密部署。2024年3月25日,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問題,制定了《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創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實施方案》,為法治政府示范縣創建提供了理論支撐和組織保障。二是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部門中心工作計劃,并體現在單位年度工作總結中,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推進。
(三)行政決策科學民主,權力運行規范有效,全面推行政務公開。一是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完善了本系統重大行政決策標準、目錄清單的擬定公示工作。在門戶網站公示《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目錄標準》《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4年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內容,清單化管理,程序性實施,真正做到有依可循,公正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化、規范化、清單化、合法化。二是按照《關于深入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了一系列涉法工作,主動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行政決策合法合規。三是按照《云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的規定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四是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制度。嚴格把握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原則,做到“應公開、必公開、盡公開”,嚴格按照公開程序步驟予以公開,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讓權力運行充分暴露在陽光之下,消除憑經驗辦事的意識,樹立依法依規按章辦事的理念。2024年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產生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決策清單為0上報。2024年共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共咨詢法律顧問意見3次,反饋法律意見5條,采納5條。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方面。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機構改革后縣委編辦賦予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職能職責,依法行使職權,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失職必追責”的執法理念。二是職權清單化管理。結合縣級綜合執法改革及鄉鎮賦權事項工作及時梳理權責清單目錄予以公示,做到政務服務、行政執法清單化、規范化。截至目前,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行政處罰581項(其中上報省級由綜合執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事項共494項,目前還未得到省級部門批準),行政檢查18項,行政許可20項(主項)。三是推進“放管服”改革方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梳理和優化住建領域審批流程,積極推行“互聯網 + 政務服務”,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四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法對本部門法定職能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信息、救濟途徑、執法人員等在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增強執法透明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梳理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事項,形成《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按照“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壓實法制審核主體責任。截至目前,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攝像機2臺,執法記錄儀4臺,錄音筆4個。五是公正文明執法有效落實。2024年共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15份,行政處罰案件2件,罰款金額11950元;2024年開展行政執法案件評查1次,評查行政處罰案件2件、行政許可案件45件,提出評查意見66項;更新《云南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系統》案件98件信息1960條;抓實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走訪企業56家,填寫《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征集表》103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9份,收到問題反饋0條;制定完善《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制度》,出具公平競爭審查表4份;法制審核重大行政執法事項2件,參加行政復議1次。
(五)強化層級監督,作風紀律嚴明有力。一是落實監督責任不縮手。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廉政勤政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的監督,認真落實約談提醒、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二是開展警示教育學習不停歇。以警示教育片為抓手,組織班子成員及干部職工觀看警示教育片,以片中事警醒領導干部切忌成為“片中人”,筑牢干部職工廉潔從政意識和定力。三是黨課賦能實監督。充分利用黨組書記講黨課制度,切實強化廉的意識和潔的自覺性,用《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規范自己的行為,奉公守法,嚴以修身,嚴于律己。四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程序,杜絕獨斷專行、一言堂的行為發生,在有力監督下有效發揮民主集中、民主決策的導向作用。
(六)行政訴訟辦理及落實司法建議、紀檢監察建議、檢察建議情況。2024年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產生行政訴訟案件情況。共收到檢察機關發出的檢察建議2份、司法建議0份、紀檢監察建議0份,均按期進行了處理回復。
(七)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用人導向,法治隊伍不斷夯實壯大。一是注重日常學習培訓。積極參加和自行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法律知識講座、法律培訓,在選人用人上堅持高素質人才和法律人才專業相融合。二是法治素養選人用人方面。2024年以來共計調入人員1人,目前已報名參加行政執法證件考試;共晉升職級2人均持有行政執法證件,共提拔股(所)級干部1人,均持有行政執法證件。三是法治隊伍建設方面。共有行政執法人員44人,股所級及以上領導干部持證率為100%。四是法治培訓方面。參加縣級法治能力培訓2次,參訓人員26人,在本單位組織培訓1次,參訓人員56人,培訓人員培訓課時均達到每人每年60個學時。
(八)帶頭尊法學法用法,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一是建強組織定責任。根據“八五”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壓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成立“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領導小組。二是細化工作制清單。按照股室職責進行指標細化,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將股室涉及法律法規進行清單式普法。三是深入監管行業切實履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落實,特別是利用安全生產會議強化建筑企業及建筑工人對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進一步筑牢從業人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產理念。四是重點時段開展普法。利用質量月、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全國國防教育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2·4憲法宣傳日等特殊節點,線上線下結合,多措并舉,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2024年共開展各類普法宣傳15次,發放宣傳材料2000余份,出動工作人員18人次。
二、存在問題
(一)法治意識仍需提升。部分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足,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主動性不夠。
(二)執法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執法人員數量不足,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在應對復雜執法情況時存在困難,執法水平和執法素質需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法治教育培訓。加大對全體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力度,定期組織法律知識講座和案例分析,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增強依法履職能力。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執法能力。同時,積極爭取資金,更新執法裝備,保障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行政決策機制,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積極推進政務公開,確保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