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50616-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布日期 | 2025-06-16 |
| 文號 | 龍住建責停(改)通字〔2025〕第19號 | 瀏覽量 |
個體工商戶:保山鵬翔燃氣有限公司龍陵縣城第一供應站
姓 名:萬運國
經查,你公司龍陵縣城第一供應站未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未與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云南省瓶裝燃氣配送服務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現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七)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現責令你公司:
1、在2025年6月20日前改正違法行為。
2、請于2025年6月17日前到本機關接受處理,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本機關。
3、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本機關將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七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理。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