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50625-0000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6-25 |
| 文號 | 龍住建發〔2025〕29號 | 瀏覽量 |
王從煥、向春黎、楊振晗、余再發、董彩艷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完善縣城中心環衛設施的建議》(第10040025號),已交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縣城中心城區龍山中路(東卡小區至上節街小區)屬于龍陵縣棚戶區改造區域范疇,周邊所涉及的市政道路(白塔路、遠征路、書院路、松山路等)受城市道路改擴建工程等客觀因素影響,導致未能及時規劃增設安裝環衛設施,致使該區域內的環衛設施不能滿足群眾日常生產生活需求,影響到周圍的環境衛生及城市的整體形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聯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中心、環衛站等相關部門將完善該區域的環衛設施功能納入議事日程,并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對照標準要求,規范設置環衛設施。安排相關人員對縣城中心城區及小區周圍的環衛設施規劃設置實際情況進行全面摸排、調查、統計。根據摸排結果,嚴格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第三章第五節第一項:“一、商業大街設置間隔25~50m;二、交通干道設置間隔50~80m;三、一般路段設置間隔80~100m”的要求安裝環衛設施,以滿足群眾生活生產需求,優化城市基礎設施功能。
二、壓實巡查維護責任,保障設施功能正常運行。安排相關人員對固定設置的環衛設施(四分類垃圾桶、臨時垃圾收集房)采取全天不定時全覆蓋的方式進行排查,如遇環衛設施損壞、缺失、垃圾遺灑、不按時消毒及清洗等情況,及時反饋環衛清掃保潔部門進行處理維護,保障中心城區區域內環衛設施運行正常。此外,進一步強化對環衛設施維護的應急處置機制建設,聯合成飛公司、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一方面增強突發環境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另一方面對惡意破壞環衛設施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三、強化宣傳引導,增進環保意識。結合單位年度普法計劃,深入開展環境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以法律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企業為載體,利用“6·26國際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特殊節點,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強化群眾保護環境、講究衛生、不亂丟亂扔垃圾的意識和能力,強化主人翁意識,突出對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構建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環境衛生治理新格局。
四、創新監督模式,提高群眾參與感。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利用“愛龍拍”小程序、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設立舉報電話等方式,充分調動市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變被動監督為主動落實,及時消除影響市容市貌的環境衛生問題,真正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管理理念,形成環境衛生治理的群眾防線,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合力,增強全民環保意識。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