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5062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6-25 |
| 文號 | 龍住建發〔2025〕21號 | 瀏覽量 |
張濤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申請取消書院路(鳳凰城高樓腳配套車位)收取費用的建議》(第1號),已交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縣城人口的增加、車輛的增多,停車難和部分機動車長期霸占停車泊位問題成為了城市服務管理工作的一大難題。根據《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云價收費〔2016〕75號)和《保山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保發改收費〔2017〕366號))等文件精神,通過開展成本調查測算,廣泛征求意見,召開聽證會,依法按程序啟動了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工作,同步制定了《龍陵縣政府性投資公共停車泊位資金管理細則》(龍財發〔2020〕49號)和《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取標準》(龍發改價格〔2020〕174號),對收取范圍、標準、收入、支出、管理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城市道路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停車難等問題,但因部分車主不規范停車,本應該把車規范停放在車位而不是停放在車行道上,造成道路交通擁擠。書院路鳳凰小區段配套車位14個,若車主能規范停放,可有效解決道路交通擁擠及停車難題。針對取消原規劃的14個停車位收費,并將車位規劃到該地塊對面設置相應的車位問題。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相關部門聯合協商,同時對現場進行踏勘后,書院路段(遠征路-龍山中路-松山路)規劃為雙向單行道,行車道為7米有效路面,不具備在路面規劃停車泊位的條件。若取消鳳凰城小區段路側14個停車泊位,反而減少了鳳凰城小區周邊的停車泊位,勢必更造成小區停車難的問題。
我們希望廣大車主能自覺遵守機動車規范停放規定,更加規范有序地停放在停車泊位內,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自2024年9月1日起,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免費停放時間延長,由20分鐘延長至30分鐘(含30分鐘),收費時間從07:00至22:00調整為08:00至22:00,停車費年卡1500元/年調整為1200元/年,月卡130元/月調整為120元/月。機動車停放服務在價格和時間上更加惠民利民。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