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250618-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5-06-18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公布實施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云自然資〔2020〕173號)、《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實施保山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保政辦發﹝2022﹞50號)文件要求,結合鎮安鎮原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經研究確定本標準:
一、土地及青苗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標準
水田:65000元/畝。
(二)青苗補償標準
水田:大春1200元/畝,小春800元/畝。
烤煙:5000元/畝。
無筋豆:6000元/畝。
工業辣椒:4000元/畝。
二、林地、零星果木和零星樹木及竹子補償標準
(一)永久征收林地補償標準(含林木補償費等,征用林地上的林木歸林木所有權人所有)
1.人工用材林(含人工幼林):補償費標準為19700元/畝。其中,林地補償標準為16500元/畝,林木補償標準為3120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0元/畝。
2.天然用材林:補償費標準為18720元/畝。其中,林地補償標準為16170元/畝,林木補償標準為2470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0元/畝。
3.宜林地:補償費標準為10648元/畝。其中,林地補償標準為10568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0元/畝。
4.退耕還林地:在稻田上退耕還林的地按稻田標準進行補償,在旱地上退耕還林的地按旱地標準進行補償,林木補償費為3120元/畝。
5.茶地:在稻田上種植的地按稻田標準進行補償,在旱地上種植的地按旱地標準進行補償,林木補償費為:定植期≤3年補償標準為2000元/畝,定植期4-5年補償標準為4500元/畝,定植期6年以上補償標準為6000元/畝。
(二)零星果木和零星樹木補償標準(如有漏項和缺項的在實際征地工作中參照相應的樹種標準處理)
1.零星果木
(1)桃子、梅子、李子、梨、石榴:幼樹為20元/株,未掛果為30元/株,初掛果補償費標準為100元/株,盛果期為350元/株。
(2)草果:盛產期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80元/棚,試果期和未掛果的,10-30元/棚。
(3)棕包樹:胸徑5公分以下的為30元/株,胸徑6—10公分的為10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200元/株,胸徑21—30公分的為300元/株
(4)香椿樹、椿頭包:幼樹為20元/株,初采期為65元/株,盛采期為155元/株。
(5)芭蕉:小棚(5棵以下)為15元/棚,中棚(5—10棵)為40元/棚,大棚(11棵以上)為80元/棚。
(6)零星茶樹、紅花油茶:幼苗為10元/株,未掛果為30元/株,初掛果為150元/株,盛果期為250元/株
(7)大樹番茄:幼苗為15元/株,未掛果為20元/株,初掛果為60元/株,盛果期為100元/株。
(8)花椒樹:幼樹為10元/株,未掛果為40元/株,初掛果為80元/株,盛果期為150元/株。
(9)洋瓜:小棚為10元/棚,中棚為60元/棚,大棚為100元/棚。
(10)柿子:幼樹為30元/株,未掛果為50元/株,初掛果為200元/株,盛果期為450元/株。
(11)核桃:幼苗(種植不滿一年)幼樹為150元/株,初掛果為1500元/株,初盛果為3500元/株,盛果期為6500元/株。
(12)鐵核桃樹:胸徑5公分以下為20元/株,胸徑6—15公分的為100元/株,胸徑16—30公分的為300元/株,胸徑31-50公分的為400元/株,胸徑51公分以上的為500元/株。
(13)胡椒:幼樹100元/棚,初掛果300元/棚,盛果期600元/棚。
(14)咖啡:幼樹10元/株,未掛果為60元/株,初掛果為100元/株,盛果期為200元/株。
2.零星樹木(胸徑10cm以下自然生長的幼樹不予補償)
(1)紅豆杉:苗5元/株,胸徑5公分以下的為50元/株,胸徑6—10公分的為15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350元/株,胸徑21—30公分的為400元/株,胸徑31公分以上的為450元/株。
(2)西南樺、櫟樹、旱冬瓜(杞木):幼樹為20元/株,胸徑5—10公分的為30元/株,胸徑10—20公分的為120元/株,胸徑20—30公分的為200元/株。
(3)云南松、華山松、杉木、禿杉、桉樹:幼樹為15元/株,胸徑5—10公分的為3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120元/株,胸徑21—30公分的為200元/株。
(4)楸木:幼樹胸徑5公分以下的為50元/株,胸徑6—10公分的為15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350元/株,胸徑21—30公分的為400元/株,胸徑31公分以上的為450元/株。
(5)大竹:小棚(占地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60元/棚,中棚(占地面積2-5平方米的)150元/棚,大棚(占地面積5平方米以上的)250元/棚。
(6)油竹:小棚為30元/棚,中棚10—20棵為80元/棚,大棚20棵以上為150元/棚。
(7)椿樹:胸徑5公分以下為50元/株,胸徑6—10公分的為15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350元/株,胸徑21-30公分的為500元/株。
(8)柚木:胸徑2cm以下300元/株,胸徑3—5cm100元/株,胸徑6—15cm150元/株,胸徑16—25cm300元/株,胸徑26cm以上500元/株。
(9)其它雜樹為:胸徑5—10公分的為30元/株,胸徑11—20公分的為80元/株,胸徑21公分以上的為120元/株。
三、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一)擋墻砌體
(1)毛石220元/立方米
(2)漿砌石350元/立方米
(3)空心磚400元/立方米
(4)小磚550元/立方米
(5)混凝土500元/立方米
(6)預制體800元/立方米
(二)土基圍墻150元/立方米
(三)空心磚圍墻400元/立方米
(四)小磚圍墻550元/立方米
(五)青磚圍墻600元/立方米
四、管網拆遷補償標準
管網拆遷補償:按原標準原功能進行遷改的不予補償,不予遷改的,根據相關行業標準預算后進行拆遷補償。
五、其它說明
(一)勘測定界后種植的作物、樹木及各種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補償。
(二)未盡事宜按龍陵縣人民政府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