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250113-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征地管理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5-01-13 |
| 文號 | 瀏覽量 |
針對法律法規的程序性變化,新修訂的《云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在總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對標準程序范式進行羅列。要求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①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②擬定、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聽證;
③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④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⑤提出征收土地申請;
⑥批準征收土地;
⑦發布征收土地公告;
⑧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
⑨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