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40530-0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5-30 |
| 文號 | 龍住建發〔2024〕35號 | 瀏覽量 |
局屬各單位,縣屬各相關企業:
根據《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縣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建筑工程初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報送時間、地址及方式
(一)報送時間
2024年6月1日—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送地址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三樓辦公室。
(三)報送方式
申報材料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職稱(人事)工作的同志統一報送(不受理郵寄材料)。
二、申報評審范圍及對象
龍陵縣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建筑工程系列評審專業:建筑設計、建筑結構、建設專項規劃、風景園林、工程勘察、燃氣工程、暖通工程、建筑電氣(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裝飾、建筑機械、給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橋隧、工程管理、工程檢測、工程造價(概預算)、防護防化等專業。
三、申報條件
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云人社發〔2023〕19號)(詳見附件1)等文件要求。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離退休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含按規定批準延遲退休并在延遲期內的人員)、企事業單位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尚在處分期的人員不符合申報條件。
四、申報程序
(一)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程序申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
(二)各有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屬地建筑企業除外)專技人員須出具主管單位《委托評審函》,方可受理申報材料。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評審表填寫要求
填寫《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附件2)一式二份。
申報評審表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表一中須有申報人彩色照片,最后一頁排版在封底;表三中《專業技術工作總結》須如實反映本人履職以來專業學識水平、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履職考核情況、工作實績等內容;表十中個人承諾書須本人簽字摁手印(打印無效);表十二中單位意見須明確審核意見、推薦人選產生方式。各推薦單位必須簽署明確的推薦意見、推薦日期(必須在推薦公示期結束后,遇周末或節假日順延)、負責人手寫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表十七中單位推薦意見落款時間必須在推薦公示期結束之后(遇周末或節假日順延),經辦人手寫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未盡事宜請按填表說明要求認真填寫,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樣式及增減內容。
(二)相關證明、證書材料要求
1.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2.畢業證、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學籍驗證報告各1份(2002屆以后國內高等教育畢業的申報人員,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在線驗收報告有效期設置為6個月)。
3.變更系列評審的需提供原系列初級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
4.申報人員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供法人證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縣勞動執法部門鑒證過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存證明復印件各1份;
5.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還需提供單位聘書或聘用合同(本科1年以上、專科3年以上)復印件1份。
以上材料按1-5順序裝訂成冊(所有復印材料需由用人單位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的審核意見、經辦人簽字、時間并加蓋單位公章),《相關證明、證書材料》(附件3)貼在成冊的材料封面上(單位審核加蓋公章)
(三)主要學術、業績成果材料要求
申報初級職稱論文、業績成果不作要求,但需滿足《云南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中助理工程師評審條件。可結合個人實際提供(包括本人履現職期間所獲表彰、專利、工作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參加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所有復印材料需由用人單位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的審核意見、經辦人簽字、時間并加蓋單位公章),業績成果材料(附件4)貼在成冊的材料封面上(單位審核加蓋公章)。
(四)《委托評審函》(附件5)1份,附委托評審人員名單。
(五)《評審材料一覽表》(附件6)貼在個人材料袋封面上。
(六)《2023年資格審議、評審名冊》(附件7)1份,U盤報送Excel電子版(不要報送PDF掃描件)。(此數據是評審及最終印制證書的重要數據,請核對無誤后報送)
(七)填報《綜合情況表》(附件8)1份,《承諾書》(附件9)1份,由申報人、材料審核人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摁手印(打印無效),并加蓋單位公章;《公示情況說明》(附件10)1份,附公示圖片等相關材料。
(九)提交本人電子照片1張,照片為藍底免冠1寸證件照,寬高比例大小為4:5,圖片分辨率大小范圍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證件照的格式為jpg格式;證件照的命名必須為“姓名+證件號碼”,例如“張三532545654458454125”(中間不要添加任何字符)。
七、其他要求
(一)規范申報評審行為
1.申報、審核、推薦各環節工作程序流程按云南省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未按規定程序進行推薦的不予受理。
2.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寫申報內容和提供申報評審材料,對本人填報內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承擔相應責任。
3.《2024年度資格審議、評審名冊》《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評審材料一覽表》《綜合情況表》等相關表格填寫內容與所附證明、證書、業績材料等必須一致。
4.用人單位須嚴格按照職稱申報推薦相關規定及工作流程,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對推薦審核行為負責,作出書面承諾,承擔相應責任。經審核同意擬推薦的,須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不含周末及節假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在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上簽署材料審核人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加蓋單位公章,按照職稱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5.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由所在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二)在同一年度,申報人員不得同時向兩個以上評審委員會報送申報評審材料,也不得將評審未通過的材料再送其他評審委員會評審。
(三)申報人員的年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對事業單位申報人員,要求的從事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技術履職年限是指相應層級職稱聘任年限。
八、評審材料清退及證書辦理
(一)評審材料清退。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通過人員只返還《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2份,其余附件不予返還;評審未通過人員申報材料不予返還,請申報人員做好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
(二)職稱證書辦理。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號)要求,2024年評審通過取得的初級職稱證書是電子證書,不再印發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請登錄云南省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網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載職稱電子證書。
附件:1.云南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
2.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
3.相關證明、證書材料
4.主要學術、業績成果材料
5.委托評審函(供參考)
6.評審材料一覽表
7.2023年資格審議、評審名冊
8.綜合情況表
9.承諾書(供參考)
10.公示情況說明(供參考)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