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1-1028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10-2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重要批示和全國及全省工程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總體要求,鞏固我縣國家衛生城市和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遏制工地揚塵污染,打贏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藍天保衛戰”,根據《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中心城區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執法檢查的通知》《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委第五巡察組專項巡察龍陵縣生態環境保護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進一步認清當前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嚴峻形勢,深刻認識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復雜性、反復性和重要性,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城區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有效解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完善我縣城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揚塵污染管理體系,實現在建項目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方案100%編制到位,基本揚塵防治措施100%落實到位,嚴重污染天氣的揚塵治理應急響應100%執行到位。
二、整治時間
(一)10月15日-10月30日,制定整治方案階段。認真落實《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的通知》(龍辦發〔2021〕21號)要求,針對存在縣城建筑施工工地落實“六個百分百”不到位,部分裸露地面、建筑拆除等未嚴格執行防塵措施有關規定的問題,研究制定中心城區揚塵治理整治方案。
(二)11月1日-11月15日,執法檢查階段。對各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在建項目落實“六個百分百”情況、施工揚塵防治專項方案編制情況、項目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機構建立情況、項目施工揚塵防治公示情況、項目施工揚塵防治經費使用登記情況、項目施工揚塵防治檢查情況,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確保各在建項目整改達標。
(三)11月16日-11月30日,問題整改階段。各在建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按照檢查反饋內容按照要求進行自查并及時整改,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要求實施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并做到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施工現場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并長期保持。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施工揚塵治理公示牌,公示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及現場責任人信息以及揚塵治理措施等內容,公示監督部門及投訴電話。
(二)建設工地必須做到100%圍蔽,圍擋(圍墻)高度滿足規范要求,城市主干道工地封閉式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 米,其他區域不得低于1.8米,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規范成線。
(三)拆除和開挖工程100%灑水降塵。基坑土方開挖時必須進行灑水降塵,土方開挖區域使用濕作業法并灑水降塵。
(四)出工地車輛做到100%沖洗干凈。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必須設置洗車池、沖洗槽、沉砂井、排水溝以及車輛沖洗設施,并有專人對出場車輛進行清掃沖洗,以保證現場污水泥漿不帶入城市道路。
(五)工地砂土100%覆蓋。粉塵材料必須入庫保管,工地砂石材料、水泥等易引起揚塵材料應完全覆蓋,其余建筑材料也應碼放整齊。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轉運易揚塵的建筑材料,施工過程中,易產生揚塵的工序必須采取降塵措施。
(六)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現場規劃和使用的主要施工通道全部進行硬化處理,并每日進行灑水降塵。
(七)施工現場長期裸土100%覆蓋處理或綠化。預留回填土或未及時運出的裸土應進行全覆蓋或綠化處理,建筑垃圾應進行全覆蓋或袋裝處理。
(八)施工現場PM10濃度超過60 時,應當立即采取灑水降塵等措施。
(九)加強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的宣傳教育工作,對違規渣土車所掛靠的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連帶處罰,追究其相應管理責任,從源頭上杜絕渣土車運輸過程中沿途遺撒現象發生。
(十)針對建筑工地、施工項目工程渣土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痼疾頑癥,集中精力開展整治,狠抓工地源頭和運輸渣土車輛經過城區道路未嚴密覆蓋現象,落實長效管理,開展渣土車專項治理工作。住建部門相關責任股室強化在渣土車進出工地長效管理的牽頭抓總作用,進一步強化公安、交通等部門之間的聯動,形成整治合力,共同加強對超載、拋灑、未密閉運輸、違規棄置渣土、擅自設場堆放處置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采取設置檢查點,嚴格要求渣土車清洗入城。
(十一)落實渣土車運輸備案工作制度,實現裝載點、運輸路線、車輛載重、車廂密閉、行駛速度、卸載點等方面的監控管理手段,突出抓好重大工程、重要時段、重點路線的建筑垃圾處置、渣土運輸環節的監管,并加強棄土場管理。
(十二)開啟道路深度保潔模式,高標準嚴要求開展精細化管理工作,采用“水車+機掃+人機結合”沖洗配合作業,對主次干道進行沖刷、清洗、降塵。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更好組織和開展城區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整治,成立局揚塵治理工作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線正燦 局長
副組長:楊啟強局黨組書記
石正杰副局長
楊 武副局長
張家常副局長
成 員:雷正松建筑業管理股負責人
梅自霖質安監站站長
尹世凱城市管理股負責人
趙志能城市和村鎮建設股負責人
王加增環衛站站長
陳德榮市政設施管理站站長
趙勝會 成飛公司總經理
(二)職能職責
建筑業管理、質安監站:負責牽頭對城區所有在建工程工地內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要求牽頭檢查工地內部揚塵法理工作落實情況。
城市和村鎮建設股、市政設施管理站配合建筑業管理股、質安監站抓好城區市政工程工地內部揚塵法理工作落實情況。
城市管理股配合建筑業管理股、質安監站抓好城區市政工程工地內部揚塵法理工作落實,牽頭抓好城區內工地出入車輛清洗工作的監督,查處運輸渣土、砂石車輛經過城區道路未嚴密覆蓋的行為。開展城區工地渣土車專項治理工作,對經過城區道路的車輛拋灑、違規棄置渣土、擅自設場堆放處置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環衛站:負責城區道路清掃清洗、灑水降塵工作。
成飛公司:負責棄土場的揚塵治理及日常管理工作,對出入棄土場的車輛清洗工作進行監督。
(三)強化監管執法,健全長效機制。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暢通舉報渠道,通過熱線電話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面的群眾舉報。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股室和工作人員,視其情節和后果,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要逐步建立執法聯動機制,保證監管工作的常態化,將施工揚塵治理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鞏固治理成果。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積極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施工揚塵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公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調動社會公眾參與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