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9-9-/2023-0404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4-04 |
| 文號 | 龍住建發〔2023〕23號 | 瀏覽量 |
各股(室)、站(所),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燃氣經營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訓,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質〔2023〕45號)《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保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的監督管理,切實提高安全監管水平,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鞏固提升行動(以下簡稱鞏固行動)。現將鞏固提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生命重于泰山,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高于一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持續做好全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工作,確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工作得到持續鞏固提升,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類隱患,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為指導,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對待安全生產隱患就要像對事故一樣處理,安全隱患必須徹底解決,才能有效預防遏制安全事故。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做法,梳理問題不足,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堅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穩控好全縣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力確保鞏固提升治理行動工作成效。
二、領導機構
為確保全縣住建領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有序推進,成立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線正燦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副組長:楊海東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
石正杰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張家常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王向陽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成 員:李仕桂 辦公室負責人
趙志能 城市和村鎮建設股負責人
李發興 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黃明岳 抗震防震股負責人
雷正松 建筑業管理股負責人
尹世凱 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人
朱紹巖 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股負責人
梅自霖 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陳德榮 縣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站站長
楊菊云 縣園林綠化管理所所長
林建強 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海東同志兼任。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工作,根據各級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推進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的政策措施,部署重點任務,協調解決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治理鞏固提升行動日常工作,協調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工作推進情況的整理、報送,提出工作意見,及時通報工作完成情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的理念
1.健全管控體系,壓實生產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和《云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嚴格要求工程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
2.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嚴格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突出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使用、拆除全過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鋼結構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各類重大隱患。
3.強化隱患整改落實。工程參建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分級分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堅決防止隱患變成事故。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實現閉環管理,逐項跟蹤整改落實。對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4.強化安全生產培訓學習。計劃年內組織2次全縣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會,及時將新出臺的政策法規傳達到各生產經營企業、傳達到參建的每一個個體。
(二)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嚴格落實手冊要求。按照《云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檢查標準》,嚴格落實《云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手冊要求。要把貫徹落實手冊與日常監督檢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手冊制度落地見效,實現企業、項目和人員全覆蓋,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全面落實“安全日志”制度。在建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應當嚴格落實云南省“安全日志”制度,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將在建工程項目每日危大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隱患排查等9個方面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及時發現、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3.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云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行業監管部門監督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企業嚴格按照《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規定逐級簽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規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按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落實關鍵人員責任。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按照《云南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壓緊壓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范重大安全風險。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關鍵人員,特別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云南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要求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名員工、每個崗位,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5.增強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項目事故風險特點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內澇、臺風等風險,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醫療應急裝備和搶險救援設備,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三)全面提升監管效能,積極推動施工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
積極構建新型數字化監管機制,在執法檢查中同步使用執法記錄裝備,檢查結束后及時上傳治理行動各項工作信息,動態更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安全信息員等內容。現場檢查中使用平臺小程序開展證照掃碼驗證、人臉識別、執法記錄儀同步取證等工作,為下一步的執法處罰取證奠定基礎。
(四)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十九條整治措施》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1.繼續加大整治建設單位違反建設程序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未批先建”、圍標串標、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超資質承攬工程、無圖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處罰。
2.繼續加大整治參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與其他投標人或招標人的圍標、串標的;未依法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的;承包工程后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讓、出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未按投標文件承諾配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建設管理義務的;施工現場未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及工資代發的;質量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
3.加大信用懲戒、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按照《云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和《云南省建筑行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標準》要求,全面實行全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和應用工作,依托云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及時曝光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公開處罰信息,構建“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氛圍。對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企業和人員,實施“黑名單”管理,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人員,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處罰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從嚴從快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行政處罰。
每一個季度將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及時曝光,并于及時將每季度的數據在最后一個月的28日前上報市局,市局同時上報省廳并在廳門戶網站進行曝光、在“云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平臺”記錄不良行為,同時,推送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云南”網站依法依規對外公示,實施全網警示;并及時將處罰情況上傳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在全國曝光。
4.完善事故報送調查處罰閉環機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員制度,壓實事故報送責任,確保事故詳細信息48小時內上報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的企業和人員一律頂格處罰。針對長期沒有完成事故調查或未完成處罰的,要實施掛牌督辦或申請提級調查。
5.堅持分類施策與懲教結合。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警示函、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現場通報會、提高檢查頻次等差異化監管手段,防止隱患演變為事故。對無視主管部門提醒教育,隱患治理不徹底、險情處置不及時甚至發生事故的企業和人員,要依法查處并視情節實施行業禁入。
6.加大對《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十九條整治措施》宣傳貫徹執行力度。加大對“十九條整治措施”的宣貫力度,要求各參建單位對《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十九條整治措施》組織學習,充分發揮整治措施的教育、警示、震懾作用,切實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有效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工作時間安排
(一)深入開展“深化行動”(2023年4月30日前)
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吸取事故教訓加強房屋市政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深化行動”,切實深入施工現場開展“體檢式”檢查,深入整治住建領域安全生產重大風險隱患,2023年4月底前對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完成第1輪全覆蓋排查,并在4月28日前將“深化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告(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險情基礎信息清單)報市局。
(二)全覆蓋精準排查(2023年4月—2023年9月)
結合保山市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明確重點企業、項目、人員、施工環節和作業時段,以“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標準,深入整治龍陵縣住建領域安全生產重大風險隱患,2023年6月底前對全縣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完成第2輪全覆蓋排查,2023年9月底前完成第3輪全覆蓋排查,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險情基礎信息清單,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并在7月1日、10月8日前把全覆蓋精準排查治理情況報告(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險情基礎信息清單)報市局。
(三)全覆蓋精準治理(2023年4月-2023年12月)
結合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險情,精準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依法依規處理責任企業和人員,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嚴厲打擊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從2023年第2季度開始每季度將查處情況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全覆蓋精準提升(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按規定配齊配強一線監管人員,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工作信息上報和平臺小程序應用,精準提升監管能力。計劃分別于2023年4月、9月開展全縣安全監督人員安全生產專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