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2020-032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發布日期 | 2020-03-25 |
| 文號 | 瀏覽量 |
法律職業資格認定初審服務指南
一、受理范圍
申請內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
申請人條件: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國家劃定符合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分數線的。
不受理的法定情形: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曾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因嚴重失信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共享平臺的;
(五)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二、設定及辦理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第四、五、七、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第八條;《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第八條。
三、實施機關
保山市司法局
四、受理條件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司法部于官方網站公布合格分數線。
五、審批數量限制
無審批數量限制
六、申請材料(以當年司法部公告為準)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份數 |
材料來源 |
其他要求 |
| 1 |
國家司法考試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
原件 |
3份 |
司法部網站 |
(1)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2)持境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材料。 (3)照片與本人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
| 2 |
居民身份證 |
原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
| 3 |
畢業證書 |
原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
| 4 |
照片 |
原件 |
4份 |
申請人自備 |
七、辦結時限
60個工作日
八、申請收費及依據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不取任何費用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
1、公告公示
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廳公告申請受理、認定審核工作程序,時間、地點、辦理網址及聯系方式等。
2、網絡受理
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XX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
(1)A證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C證申領人必須回原戶籍所在地司法局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金山路8號保山市司法局一樓律師工作管理科(106)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各州、市司法局準予受理,并上報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審核
受理后,各州、市司法局在5個工作內完成資格初審,省司法廳在接受各州、市司法局提交材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復審并及時上報司法部,司法部審核認定時間以司法部具體工作通知、公告為準。
(四)法律職業資格的授予及送達方式
辦理結果: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授予由司法部進行,具體時間以司法部工作通知為準。
送達方式:各州、市司法公告領證時間、地點、領證要求、聯系方式、參考交通路線等。
十、申領服務
(一)咨詢
1、咨詢方式
窗口咨詢。地址:保山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科 市司法局辦公樓(106)。
電話咨詢。電話咨詢:(0875)2218916
2、咨詢回復
(1)當場回復
(2)電話回復
(二)監督投訴
監督投訴:保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保山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電話號碼:(0875)2192122
信函投訴:保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保山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通訊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路366號(保山市公安局三樓)
網站:保山市司法局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