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16_C/2018-06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法治宣傳教育 | 發布日期 | 2018-06-2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組織開展2018年禁毒宣傳月各項宣傳活動,進一步擴大禁毒宣傳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充分發動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禁毒斗爭,推進人民禁毒戰爭深入開展,根據《龍陵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2018年“6·26”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禁委辦發〔2016〕4號)精神,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系列講話和指示為指導,緊緊圍繞和服務于禁毒嚴打整治為主線的新一輪禁毒人民戰爭,堅持“面向全民、突出重點、常抓不懈、注重實效”的方針,以“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為主題,以加強青少年教育和防范新型毒品危害為重點,不斷增強禁毒宣傳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不斷擴大禁毒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全面加強我縣禁毒宣傳教育工作;以總結宣傳第四輪禁毒人民戰爭成果為契機,努力營造更加濃厚的全民抵制毒品,參與禁毒的社會氛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毒品需求和危害,為我縣禁毒形勢的持續好轉作出貢獻,再掀全縣禁毒宣傳新高潮。通過開展廣泛深入的禁毒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對毒品危害性認識和參與禁毒斗爭的積極性,推進全民參與禁毒斗爭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實現全縣禁毒工作取得新發展。
二、時間安排
宣傳教育活動時間:自6月10開始,至6月30日結束。
三、活動內容
(一)結合“健康人生,綠色無毒”主題活動開展禁毒宣傳活動。結合縣禁毒委“健康人生,綠色無毒”主題活動,各司法所、各股室、各法律服務所及律師事務所要深入轄區和基層開展禁毒知識講座,大力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禁毒條例》和新型毒品危害及防范等知識,開展法律服務活動。
(二)積極參與縣禁毒辦組織的集中宣傳活動。“6·26”宣傳活動期間,局機關各股室、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務所及律師事務所要積極參與縣禁毒辦組織的集中宣傳活動,在主要街道、集貿市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設點,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志愿者等有關人員通過展出禁毒知識掛圖、禁毒有獎知識競答、發放禁毒傳單、懸掛禁毒標語、設立法律咨詢臺等方式向群眾宣傳毒品的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規知識。各鄉鎮司法所也要在相應地點設點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積極營造“6·26”國際禁毒日全民禁毒拒毒氛圍。各鄉鎮司法所要在主要街道和村鎮設立禁毒教育宣傳點,在街村顯要位置懸掛2條以上有關禁毒知識的宣傳橫幅,并積極做好現場宣傳咨詢等活動。
(三)開展“以案釋法”活動。充分發揮“以案釋法”的良好警示作用,開展中小學校“以案釋法”活動,使青少年學生認識毒品的危害,提高自覺抵御毒品侵害的意識。
(四)做好戒毒出所人員家訪活動。各司法所開展戒毒出所人員家訪,在宣傳黨的禁毒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了解戒毒出所人員情況,掌握思想動態,引導他們積極面對生活。
(五)加大社會閑散未成年人禁毒宣傳教育力度。依托“法律六+N進”活動,將毒品預防教育與創建“無毒社區、無毒鄉村”及“禁毒宣傳進千村萬家”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對青少年特別是社會閑散青少年進行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毒品預防教育,向社會閑散青少年介紹毒品,尤其是冰毒、搖頭丸等新型毒品的知識和危害,增強社會閑散青少年的毒品防范意識,牢固樹立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禁毒觀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強化責任。縣局成立以局長陳孝昌為組長,副局長朱昌維、楊買濤、王從有為副組長,各股、室、大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對禁毒宣傳月活動的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責任意識,確保禁毒宣傳月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狠抓落實,確保實效。各司法所、機關各股、室、大隊、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開展禁毒宣傳月的活動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禁毒委的要求,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在禁毒宣傳月期間,要采取得力措施,確保將禁毒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到每一個村(社區),深入到每一個家庭,在全社會掀起禁毒活動的熱潮。要將宣傳活動與“無毒”鞏固創建、平安龍陵、法治龍陵、和諧龍陵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一體創建,共同推進,確保專項活動作用最大化、效果最佳化。
(三)總結經驗,及時上報。宣傳月期間,要注意收集相關影像資料,加強信息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