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5-6-16_C/2017-0401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司法局 |
| 公開目錄 | 發展規劃 | 發布日期 | 201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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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龍陵“六五”普法規劃已經順利實施完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得到深入宣傳,重點對象、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領域學法用法活動深入開展,“法治走邊關”、“雙普法”和“以案釋法”等重點工作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廣大公民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明顯增強,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逐步形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加快法治龍陵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重要部署,對法治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大力提升全社會法治化水平,對于服務協調推進“五位一體”、“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省委九屆八次全會、市委三屆六次和縣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加快法治中國、法治龍陵建設戰略目標,以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要為導向,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法治信仰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落實普法主體責任和媒體公益普法制度為抓手,以新媒體新技術為支撐,認真貫徹落實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龍辦發〔2015〕7號)精神,突出領導干部和青少年兩大重點,突出邊疆民族兩大特色,著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的轉型升級,大力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法治創建,全力推動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創新發展,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推進平安龍陵、法治龍陵、和諧龍陵建設。
(二)主要目標
切實貫徹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要求,積極推進適應新常態新任務要求的法治宣傳教育機制不斷健全和完善,全面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傳教育基礎更加牢固、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向縱深發展、向廣度拓展。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領域等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效開展,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扎實推進,全社會法治化建設成效明顯。全民法治觀念進一步強化、法治素養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增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風,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十三五”經濟發展規劃總體要求,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切入點,以促進改革發展為著力點,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根本點,以加強法治宣傳工作領導為支撐點,堅持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服務全縣特色產業培育、依法治縣、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邊疆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和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為全面實施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2.堅持問題導向,服務群眾。以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法治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順應形勢發展和群眾的現實法律需要為驅動,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針對性,提升工作實效性,服務好、實現好、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基礎性作用,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活動全過程,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法治實踐活動,在法治實踐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養,推進各項事業依法治理。
4.堅持分類指導,注重實效。根據不同地區、部門、行業及不同對象的實際和特點分類施教,突出抓好重點對象、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領域的法治宣傳教育,著力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5.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堅持與時俱進,創新驅動發展,主動適應新常態,不斷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理念、機制、載體和方式方法創新,把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時代性、規律性和創新性。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自覺自信,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深入學習宣傳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宣傳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動實踐,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深入學習宣傳黨中央對法治宣傳教育做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明確法治宣傳教育的目標任務和方向,提高法治宣傳教育效果。
(二)深入宣傳憲法。堅持把憲法學習宣傳擺在首要位置,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學習教育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的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法律至上、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憲法宣誓等制度,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和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憲法基本內容。認真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云南省法治宣傳周等宣傳活動,通過開展憲法主題宣傳活動、舉辦憲法專題講座、組織憲法知識競賽等形式,使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增強廣大公民特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教育引導一切組織和個人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嚴格尊崇憲法,主動運用憲法,自覺維護憲法,保障憲法實施。
(三)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把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律、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國家基本法,著力提高全縣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大力宣傳推進依法行政、完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環境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法治經濟,建設美麗繁榮龍陵。大力宣傳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特別是保障老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就業、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社會保障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宣傳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加強邊境管理、維護邊疆民族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國家意識、安全意識和預防能力,促進民族關系、宗教關系和諧發展。大力宣傳互聯網領域的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網民依法規范網絡行為,促進形成網絡空間良好秩序。大力宣傳訴訟、行政復議、仲裁、調解、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維護權利,促進社會和諧和穩定。大力宣傳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法治觀念和法律原則,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使人民群眾真心擁護、真誠信仰法律,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積極開展對外法治宣傳,擴大法治中國、法治龍陵的影響力。
(四)深入宣傳法治實踐活動。法治實踐是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途徑。要大力宣傳立法法,宣傳立法原則、立法制度、立法依據、立法程序,宣傳公民在立法中的權利和責任,提高群眾對法律的認同感,提高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覺性。大力宣傳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完善依法決策等重大部署和要求,宣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宣傳行政執法部門開展依法行政的標準、程序和要求,宣傳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導群眾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推進黨委、政府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大力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宣傳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等制度,宣傳司法實踐活動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宣傳公正司法取得的積極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宣傳公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跡,宣傳公民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良好經驗,宣傳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的豐碩成果,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尊法、信法、靠法、用法。
(五)深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將法治宣傳與文化建設相融合,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以法治文化引領法治建設、深化法治宣傳。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民族文化強縣總體戰略,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統一部署,共同推進。統籌城鄉法治文化建設布局,全面推進城市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建設,大力開展“法治文化長廊”、“民族法治文化廣場”建設,積極推進村(社區)、學校、企業廠礦法治文化園地等建設活動,集中打造一批主題突出、特色鮮明、功能完備的法治文化傳播陣地。充分發揮執法機關和專業文化團體、業余文藝團體、各級文化館站的作用,積極開展法治題材文學藝術作品創作,集中創作一批反映社會主義法治實踐和群眾法治生活的藝術精品。堅持群眾在法治文化建設中的主體地位,鼓勵、支持、引導各類文化團體和公民參與法治文化創作,繁榮法治文化,讓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不斷提升群眾的法治文化素養,形成全社會普遍關注法治的文化氛圍。
(六)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法治創建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科學引導并全面推進法治城市、法治單位、法治鄉鎮、村(社區)等區域創建活動,力爭在五年規劃結束時,鄉鎮、村(社區)創建達到省、市級標準要求。深化法治單位、法治企業、法治學校等行業創建活動,全面推進覆蓋各行各業的法治創建活動。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等基層創建活動,大力培養“法治宣傳中心戶”、“法律明白人”,建立推廣鄉村(社區)法律顧問、法治副校長等制度,教育引導基層群眾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
(七)深入推進法治與德治融合發展。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將法治宣傳教育與精神文明建設相融合,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充分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將法治宣傳教育與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相融合,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以法治的力量推進道德建設,提高全體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創造良好人文環境。
三、對象和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全縣范圍內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體公民。重點是領導干部、青少年、非常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少數民族、宗教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農村基層群眾、流動人口及特殊人群。
(一)大力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嚴格執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進一步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集體學法、法治講座、法治培訓和學法用法聯系點等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要內容,保證法治培訓課時和培訓質量。各單位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設置一定比例的法治教育培訓內容和課時。加強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干部以更高標準嚴格遵守黨內法規,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完善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年度述法制度,把能不能帶頭學法、模范守法、自覺依法辦事作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制度,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用法結果與晉職晉級直接掛起鉤來。全面推廣建立《無紙化學法用法及考試系統》網絡平臺,提高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效果。加強村(社區)“兩委”干部培訓力度,擴大“兩委”干部法律專業學歷教育試點范圍,提高“兩委”干部法治意識和法律水平。加強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干部以更高標準嚴格遵守黨內法規,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二)大力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職業學校、中小學等各類學校設立法治知識課程,保證在校學生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識教育。按照國家有關部委的統一部署安排,完善中小學校法治課教材體系,免費發放憲法文本,把法治教育課本納入免費教科書范圍,在義務教育中增加法治知識內容。根據“中小學教師國家培訓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法治課教師、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的輪訓工作。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網絡,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組織開展青少年喜聞樂見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推動建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力爭用五年的時間,全縣每個鄉鎮至少建設一個具有一定規模、軟硬件設施達到一定標準的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加強對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成效。
(三)大力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制定關于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意見,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制定關于法律進民企、進商會、進工商聯機關等活動的相關工作方案,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方式,全面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法治宣傳教育。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重要內容,以黨建工作促普法工作,以普法工作深化黨建工作。各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商會、聯合會等要切實負起“誰主管誰普法”的主體責任,切實采取有力措施,促進并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提高守法自律、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識。
(四)大力推進邊民、少數民族、宗教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的法治宣傳教育。深化“法律六進”活動和“法治走邊關”活動,通過推動與接邊國家建立更高層級的雙邊普法協作機制,組織開展系列主題宣傳活動,切實加強對邊境地區群眾的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少數民族地區的法治宣傳教育,制定惠民(族)普法政策,提高民族地區法治宣傳教育能力。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扶貧工作內容,建立貧困地區法治宣傳教育結對幫扶制度,提高貧困地區法治宣傳教育效果。建立完善宗教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注重從宗教教職人員中選拔培養普法骨干,利用他們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向信教群眾開展法治宣傳,提升宗教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
(五)大力推進農村基層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結合農民道德教育,廣泛宣傳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農村金融制度、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和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等與農村基層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重在增強廣大農民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維權的能力和誠信經營、依法致富、依法辦事的意識,引導其依法參與村民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深入實施“法律書籍送農民、法律服務到農家、法律文化進農村”工程,大力加強“農家書屋”等普法陣地建設。充分利用農村黨員現代遠程現代教育網絡等平臺,著力提高農村“兩委”干部和農村黨員的法律素質,提高其依法管理村務、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學生村官擔任法治宣傳員的做法,繼續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制度,吸收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村民擔任普法義務員,不斷壯大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隊伍。
(六)大力推進流動人口法治宣傳教育。注重法治宣傳教育與為流動人口就業、就醫、居住、子女就學等服務相結合,緊密結合流動人口的工作生活實際,借助外來人口服務管理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流動人口教育培訓。重視加強外來務工人員法治宣傳教育,強化用工單位責任意識,按照“誰用工、誰普法”的原則,加強外來務工人員遵紀守法、依法維權等方面培訓。繼續深入開展“農民工法治宣傳周”活動,幫助流動人口合法有序融入當地社會。
(七)大力推進特殊人群的法治宣傳教育。注重對社區服刑人員、刑釋人員、社區戒毒人員等高危人群、邊緣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深入開展“五扶一促”(扶心、扶困、扶技、扶業、扶學、促轉變)工程,幫助特殊人群解決心理問題和就學、就醫、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幫教過程中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功能,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感召人、鼓舞人,減少對立、對抗情緒,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四、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運行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綜合目標考核體系,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重要內容,納入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事項。人大、政協要建立定期視察法治宣傳教育制度。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要認真履行統籌、指導、監督、檢查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各單位各行業要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原則,自覺履行法治宣傳教育職能,積極支持配合并定期向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報告工作。各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基層自治組織等要自覺承擔起應盡的普法社會責任,健全完善普法協調協作機制,根據各自特點和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二)進一步健全治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制度。建立法治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評價方式,建立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機制。建立“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行業、單位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項目,納入法治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進一步健全以案釋法制度。縣、鄉鎮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要在當地廣播電視、期刊、互聯網和移動終端上開設以案釋法節目(欄目),組織執法機關運用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加強司法、行政執法案例整理編輯工作,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司法、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人員等以案釋法制度,把以案釋法貫穿于案件審判、行政執法、糾紛調解和法律服務全過程。把以案釋法納入對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人員等業務培訓、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職能職責,開展以案釋法系列主題宣傳活動,豐富法治宣傳教育形式。
(四)進一步健全公益法治宣傳制度。制定媒體公益法治宣傳考核管理辦法,建立媒體公益法治宣傳激勵機制,推動公益法治宣傳在公共場所的延伸覆蓋。宣傳、文化、通信、網信和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指導、督促廣播電視、期刊、互聯網和移動終端等自覺履行普法責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頁面、重要時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廣告,開設法治講堂,針對社會熱點和重大案(事)件開展及時權威的法律解讀,積極引領社會法治風尚。
(五)進一步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共場所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推動在公共場所和服務窗口單位、窗口崗位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功能。全面推動各級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辦公場所設立固定法治宣傳欄(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在其主管主辦的刊物上開設法治宣傳欄目。建立健全村(社區)法治宣傳教育陣地,構建完善的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公共設施體系。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力爭用五年的時間,在城鎮集市街道、交通要道、少數民族聚居區、宗教場所和邊境地區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備、適應新形勢要求的法治宣傳教育設施。
(六)進一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堅持統一宣傳與自主宣傳、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主題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實效。進一步深化“法律六進”活動,切實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職工、“兩委”干部、城市新增居民、農村居民、流動人口的法治宣傳教育,努力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新要求,加大運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網站和網絡集群建設,積極運用新興傳媒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整合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優勢,實現各類媒體多元互動,各類顯示終端多屏聯動,構建覆蓋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單位的網上學法用法平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力度,加大理論研究成果交流和運用,為法治宣傳教育創新發展提供有效理論支撐。
(七)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考核獎勵機制。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評指導標準和指標體系,建立平時考核、專項考核與檢查驗收相結合的考核評價機制。認真組織開展“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工作,建立與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對象、范圍、周期相對應的表彰獎勵項目、類別和額度。建立健全法治創建評選機制,與全國同步每兩年開展一次區域、行業、基層等法治創建評選活動。構建創新驅動發展激勵機制,在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表彰時,設立創新獎項,對重要創新性工作及人員予以獎勵,引導、鼓勵各地各部門積極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創新活動。
五、工作步驟
“七五”普法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至2020年結束,分3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2016年上半年。各單位各部門根據本規劃精神和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從頂層上設計好本單位本部門的五年規劃。同時,做好啟動試點、骨干培訓和宣傳、發動工作,推動“七五”普法規劃的啟動實施。各單位各部門制定的“七五”普法規劃或實施意見,報縣委普法辦備案。
(二)組織實施。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縣委普法辦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依據規劃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主題活動、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等,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規劃的貫徹落實。各單位各部門根據承擔的職責任務,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或實施辦法,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規劃全面貫徹落實。
2018年年中,組織開展中期檢查督導。重點對規劃確定的宣傳任務和工作措施的推進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并進行通報表彰。
(三)檢查驗收。2020年下半年。在省、市、縣委及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各單位各部門對本單位本部門“七五”普法規劃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并向縣委普法機關報告。在此基礎上,做好省、市、縣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組織對全縣的“七五”普法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報省市縣委進行總結表彰。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統籌、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常聽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各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機構建設,重視基層法治宣傳隊伍建設,切實解決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縣人大、政協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縣、鄉主管機關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指導監督,每年要將規劃的推進情況向黨委政府及上級法治宣傳教育主管機關報告。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單位各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刻分析并準確把握新形勢下法治宣傳教育的特點和規律,深入分析不同地區不同民情社情以及不同普法對象對法治宣傳教育的不同需求,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注重實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切實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積極解決問題,努力推進工作。認真總結、宣傳、推廣各單位各部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和帶動作用。注重培育法治宣傳教育新亮點,打造法治宣傳教育新品牌,塑造法治宣傳教育新形象,努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創新發展。
(三)加強隊伍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要以能力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法治宣傳教育隊伍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注重培養法治宣傳教育骨干隊伍、基層宣傳隊伍、網絡宣傳隊伍、理論研究隊伍,積極整合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等專業人員的力量,形成法治宣傳力量集中優勢,提升宣傳能力,提高宣傳效果。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骨干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加強各級法治宣傳骨干隊伍建設,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主動性、積極性。加強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人員、加入普法志愿者隊伍。暢通志愿者服務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優秀團隊,提高志愿者普法宣傳水平。
(四)加大保障力度。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投入力度,縣、鄉(鎮)人民政府分別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標準,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根據人口數量、民族、區位、地理環境等因素合理確定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標準,建立動態增長機制,確保經費能滿足工作需要。把邊境口岸、邊民互市點、少數民族聚居區、宗教活動場所以及村(社區)的法治宣傳教育基礎設施和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等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各級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統籌安排,一體建設。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要把法治宣傳教育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要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年度經費支出計劃。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政府購買服務名錄,加大資金投入。加大對邊疆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經費支持力度,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駐龍解放軍及武警、森警部隊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參照本規劃進行安排部署,并向縣委普法辦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