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1-0827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規劃修改 | 發布日期 | 2021-08-27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推行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四項制度的決定》的規定,2021年8月17日14:30時,龍陵縣自然資源局依法組織召開了《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聽證會,現將聽證報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聽證會其他有關情況的,可以與規劃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龍陵縣自然資源局)聯系。
附:關于《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聽證報告
關于《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聽證報告
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云南省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有關規定,經研究,2021年8月17日14:30時,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在四樓會議室召開了《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聽證會,現將聽證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由
為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的監督管理,加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增加重大事項決策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云南省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相關規定,經研究,龍陵縣自然資源局依法組織召開聽證會,就龍陵縣自然資源局起草的《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龍陵縣發展需求,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會時間、地點、聽證主持人、記錄人、監察人
1.聽證時間:2021年8月17日14:30
2.聽證地點: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四樓會議室
3.聽證主持人:何光彥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4.決策發言人:張能衛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婁廣榮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礦產資源地質
管理股股長
繆發金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院保山地質
礦產所總工程師
5.聽證監察人:禹 磊 縣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員
魯能剛 縣司法局副局長
6.聽證代表:趙 銳 縣人大常委會城環資委主任委員
雙連發 縣政協委員
郭梅冬 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石正旭 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陳倫佳 縣交通運輸局規劃建設股股長
王 娥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審批股負責人
聶 榮 縣水務局業務人員
蔣天華 勐糯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楊 韜 平達鄉人民政府副書記、武裝部長
黃家奇 龍江鄉人民政府副書記、武裝部長
尹雪丹 鎮安鎮自然資源管理所負責人
李 雪 臘勐鎮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
趙天勇 龍山鎮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
段佐芬 龍新鄉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
楊京波 碧寨鄉村鎮規劃中心和自然資源管
理所負責人
楊 竺 象達鎮自然資源管理所所長
曹永林 木城鄉自然資源管理所負責人
匡志孝 保山中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進剛 龍陵縣邦臘掌酒店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
黃明衛 龍陵縣華益建材實業有限公司法人
王安林 楊梅山村委會總支副書記
王世海 龍陵縣融通公路工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劉光恩 龍陵縣泰康硅業有限公司財務主管
湯成超 龍陵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礦山分廠廠長助理
銀光華 保山黃龍玉開發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主任
謝恩彩 云南永昌鉛鋅股份有限公司資源部主任
楊定文 云南永昌硅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主席
楊恩曉 云南若在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文賢 云南環復地質礦業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高級工程師
任貴良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總公司保山分公司高級工程師
胡 波騰沖縣金山地礦科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高級工程師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于7月14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聽證公告,企業和群眾積極報名參加,鄉鎮及相關部門推薦代表參加,聽證代表共計33人。聽證會召開當天實際到會代表32人,缺席1人(騰沖縣金山地礦科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高級工程師胡波由于騰沖疫情防控工作原因,無法到會,書面意見已反饋),符合聽證相關規定。并有8名旁聽代表參加會議,還邀請了龍陵縣融媒體中心參加會議。
7.聽證記錄人:王曉飛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礦產資源地質
管理股工作人員
8.旁聽人員:龍陵縣自然資源局空規、法規、地環、耕保
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共計8人參加。
三、各方聽證代表提出的主要觀點、理由、意見和建議
1.做好和國土空間、生態、土地、林業相關規劃的銜接。
2.做好國家、省、市對礦業的政策方向和龍陵縣發展思路的研究以及企業需求,并融入規劃,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執行性。
3.目前已有礦權信息及已閉坑的礦權資源量數據做存續保留和進一步完善細化。
4.合理布局鉛鋅、硅石、地熱、水泥用灰巖、砂石料,特別是縣城砂石料保障供應要做一些優化。
5.規劃擬設區塊不涉及林地的,同意經納入;涉及使用天然林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征占用林地審批政策礦區無法辦理使用林地手續。
6.規劃擬設區塊涉及河流和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范圍及保護范圍,建議調整。
7.采礦權新增空白區的設立,建議在完成各部門聯勘聯審后,組織各部門進行現場踏勘。同時充分考慮當地鄉鎮鄉村振興工作需要。
8.規劃編制時要充分考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避讓生態紅線、基本農田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等紅線區域。
9.有計劃的對現有的資源枯竭,不具備開采價值的采礦權閉坑退出,從而整合礦業權指標。
10.建議對規劃目標中黃龍玉的控制指標進行調整,部分擬設礦權的名稱及投放時序進行優化。
11.建議補充已設礦權與擬規劃礦權區塊對照圖。
12.期望規劃能及時落地,實現凈礦出讓。
13.勘查規劃區塊和開采區塊規劃設置中,應符合相關規定,結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等控制線的要求綜合考慮規劃劃定勘查開采區塊,確保勘查開采區塊落地。
14.近期目標中應充分考慮城鎮建設、鄉村振興等所需的砂石材料,補充規劃遠期目標。
15.地質環境治理投入機制中補充歷史遺留礦山相關要求。
16.采礦權數量控制中,地熱采礦權應納入采礦權總數控制范疇。
四、決策發言人的陳述和答辯
1.將進一步與“十四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鄉村規劃、交通、水利、林草、旅游等相關部門規劃進行銜接,目前各部門正在編制的相關規劃,下步將加強溝通、進一步銜接。
2.下一步將加強國家、省、市對礦業的政策方向和龍陵縣發展思路的研究以及企業需求調研,合理布局鉛鋅、硅石、地熱、黃龍玉、水泥用灰巖、砂石礦等緊缺及優勢礦產資源,同時充分考慮城鎮建設、鄉村振興等所需的砂石礦,優化礦業權設置,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可執行性。
3.涉及林地、河流和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范圍等設置的采礦權,依據龍陵縣發展需求,暫時納入規劃,下步投放時,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方可投放。
4.已合理規劃布局龍陵縣特有的玉石(黃龍玉)和重要的地熱礦產,根據各鄉鎮實際情況,將建筑用砂石礦產納入實際規劃,將進一步與各鄉鎮銜接,進一步優化砂石礦產布局。
5.勘查規劃區塊和開采區塊規劃設置已完全避讓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水源保護區、公益林等控制線,個別急需礦產的礦權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正在調整,暫時納入規劃,礦權投放時避讓。下一步將與各部門充分對接,核實是否涉及各類控制線。
6.采礦權退出與準入機制已在規劃文本的管控措施中體現,將進一步補充完善。
7.采礦權數量控制目標,將地熱采礦權納入采礦權總數控制范疇。
8.我們將按照規劃的各項程序及時上報審查,盡快報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批發布,保證本輪規劃及時落地實施。
9.規劃目標、管控措施及規劃內容的補充完善,規劃編制單位將根據各位代表的意見建議對規劃文本、附圖、附表及編制說明進行修改完善。
五、聽證會評議情況和聽證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
評議情況:《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編制依法依規,指導思想明確,依據充分,內容全面、重點突出、表述清楚、資料完整,科學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體現了龍陵縣“十四五”發展需要,對龍陵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聽證會的組織機關、聽證程序、聽證內容合法、合規、合紀。
聽證意見:聽證會代表一致同意通過《龍陵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
建議采納情況:結合龍陵縣發展需求,采取應納盡納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設置礦業權,加強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進一步加強礦業的政策方向和龍陵縣發展思路的研究,合理布局鉛鋅、硅石、地熱、黃龍玉、水泥用灰巖、砂石礦礦產資源,優化礦業權設置;進一步加強砂石礦產的安全保障;進一步加強與相關規劃銜接工作,保障礦業權順利投放;涉及天然林、河流和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范圍等設置礦權的調整及取消建議暫不采納,暫時納入規劃,探礦權待查明礦體后,探轉采時進行避讓,采礦權投放時,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符合相關政策要求的,進行投放;涉及規劃目標調整,管控措施完善、規劃文本修改建議的,予以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