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yqb-03_A/2017-0613002 | 發布機構 | 云南龍陵產業園區管委會 |
| 公開目錄 | 政策法規 | 發布日期 | 2017-06-13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什么是微型企業?
答:微型企業是指企業雇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產品服務種類單一、經營規模微小的企業組織。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微型企業標準。
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如何劃型?
答:(一)能夠統計從業人員、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的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劃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為:
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
2.工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
3.建筑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 4.批發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
5.零售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
6.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7.倉儲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
8.郵政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
9.住宿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
10.餐飲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11.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
下。
12.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50萬元以下。
13.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
萬元以下。
14.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 1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
萬元以下。
16.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
以上數字標準,不包含本數字。營業收入是指企業上年度全年營業收入。
(二)新設立的企業,參照注冊資本標準臨時劃型,注冊資本標準即為營業收入標準。微型企業劃型參照標準為:
1.農、林、牧、漁業,注冊資本50萬元及以下。
2.工業,注冊資本300萬元及以下。
3.建筑業,注冊資本300萬元及以下。
4.批發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及以下。
5.零售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6.交通運輸業,注冊資本200萬元及以下。
7.倉儲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8.郵政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9.住宿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10.餐飲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11.信息傳輸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12.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注冊資本50萬元及以下。
13.房地產開發經營,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14.物業管理,注冊資本500萬元及以下。
1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16.其他未列明行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
個人獨資企業以登記出資額計算,合伙企業以備案合伙協議出資額計算。各地重點扶持發展的行業及企業,會商民營辦同意,注冊資本標準可放寬到營業收入標準的1.5倍。
三、我市扶持微型企業創業政策的執行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我市扶持的新創辦微型企業時間從2014年4月至2016年底。
四、《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辦法》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2014年6月5日,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辦等五部門出臺了《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辦法》。辦法規定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即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后,政府給予3萬元的財政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區)財政按5:3:2的比例承擔。有貸款需求的企業,縣(區)民營辦推薦給銀行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符合條件的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貸款支持。按規定免收涉及微型企業的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我市對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企業類型有哪些?
答:我市對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企業類型有: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自然人出資有限責任公司三種類型。
六、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者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享受創業扶持政策,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不屬于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本省戶籍人員;
(二)無在辦企業;
(三)創辦的企業投資規模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
(四)重點扶持申請創辦加工制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件開發、商貿流通、技術咨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類型企業。各縣(區)可根據地方產業特色增加1-2個重點扶持行業。
(五)帶動5人(含創業者本人)以上本省戶籍人員就業。
七、辦法中“無在辦企業”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申請人在本縣(區)內,未擔任其它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八、暫不納入扶持發展范圍的微型企業有哪些?
答:暫不納入扶持發展范圍的微型企業有建筑業、房地產、推拿按摩(不含盲人按摩)、網吧、洗浴及娛樂業,以及各縣(區)限制發展的行業產業。
九、禁止納入扶持發展范圍的微型企業有哪些?
答:禁止納入扶持發展范圍的微型企業有:一是國務院明令取締關停的小造紙、小制革、小染料、土煉焦、土煉硫、土煉砷、土煉汞、土煉鉛鋅、土煉油、土選金、小農藥、小電鍍、土法生產石棉制品、土法生產放射性制品、小漂染等“十五小”企業; 二是國家限期淘汰和關閉的小水泥、小火電、小煉油、小煤礦、小鋼鐵、小玻璃等“新六小”企業,以及各縣(區)禁止發展的其他行業產業。
十、微型企業如何申請創業扶持?
答: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創業者,持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開立銀行賬戶且使用自有資金已超過7萬元,即可向住所所在地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申請。
十一、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申請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扶持需要向住所所在地縣(區)工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申請書;
(二)帶動人員就業相關證明(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三)微型企業創業投資計劃書;
(四)投資資金證明(主要指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購置設備和原材料、加盟費、特許經營費等非人工費用經營性支出的有效票據憑證,其中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費用計算時不得超過投資總額的30%);
(五)微型企業貸款申請書(有貸款需求的企業提供);
(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十二、微型企業創業者要經過哪些環節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
答: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創業者申請→縣(區)工商局初審→縣(區)民營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實地查驗→會審委員會集中審查→公示→縣(區)財政部門撥付補助資金等6個環節才能享受到扶持。
十三、工商部門對創業扶持初審主要審查哪些內容?
答:主要審查的內容:1.申請材料是否齊備,是否符合規定形式;2.申請人是否同時具備《辦法》規定的五個條件;3.申請人是否是2014年4月1日后新創業(營業執照成立日期),且無在辦企業;4.創業項目是否是限制性行業和禁止性行業;5.創業人員和帶動的人員是否是本省戶籍,創業人員是否屬于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人員;6.是否有騙取扶持資金行為;7.申請人是否已享受扶持政策。
十四、對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扶持補助資金的用途有何規定?
答:微型企業獲得的補助資金,應當按《企業財務通則》、《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補助資金應當按審定的投資計劃書確定的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購置設備和原材料、加盟費、特許經營費等用途使用。
十五、2014年4月份以前已有的微型企業能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答:2014年4月份以前登記注冊的企業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十六、不具備抵押或擔保的微型企業,是否可以申請享受微型企業貸款的扶持政策?
答: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在獲得政府給予的財政資金補助后,可由縣(區)民營辦推薦給銀行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根據銀行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方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貸款支持。
十七、領取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的微型企業兩年內申請注銷的,應如何辦理?
答:注銷前應向縣(區)民營辦書面報告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
十八、微型企業有六種行為之一的由縣(區)民營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撤銷申請人扶持資格,并按規定追回補助資金。
這里指哪六種行為?
答:六種行為是指:
(一)不按創業投資計劃書使用補助資金的;
(二)虛報實際貨幣投資額的;
(三)投資憑證票據虛假的;
(四)出租、出借扶持資格的;
(五)采用欺騙手段取得扶持資格的;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十九、申請人能否享受多次補助資金?
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業扶持政策。
保山市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宣
本文來源:中小企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