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1-081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重大決策聽證 | 發布日期 | 2021-08-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了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在龍陵縣征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測算工作中充分發揚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項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要求,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舉行《龍陵縣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測算結果(草案)》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龍陵縣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測算結果(草案)》是否合法、適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聽證會擬定于2021年9月在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四樓會議室舉行。具體會議時間,將在2號公告另行通知。
三、聽證代表和旁聽人
(1)聽證代表
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名額為15至25人。
1、本縣年滿18周歲,與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工作有關或者關注該項工作的公民5至10人,從不同職業、不同地區的申請人員中選擇確定。
2、本縣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項或第2項申請報名人員不足時,由縣自然資源局推薦或邀請產生。
(2)聽證旁聽人
聽證旁聽人名額為10人以內,在作為聽證代表而未被選取的人員中確定。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縣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的公民,均可向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
報名人應當寫明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職務、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報名聯系人:楊慶彪
聯系電話:15094227900;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9月9日17時。
五、聽證會參會通知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將于2021年9月10日前核實并確定聽證代表和旁聽人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在龍陵縣自然資源局網站上刊登第2號公告,公布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并在聽證會舉行前3個工作日內將聽證資料送達聽證代表。
六、相關要求
聽證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會,不得委托他人參加,在聽證會前準備發言提綱。聽證會參會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本單位經確定的人員按時參加聽證會。
特此公告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