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2022-011102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2-01-11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龍陵縣2021 年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專項審計》(龍審報〔2021〕13號)的要求,縣財政局高度重視,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積極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預算分配下達不及時507.71萬元”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保山市財政局于2021年8月23日下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央結算補助資金442.97萬元(保財社〔2021〕159號)、2021年9月17日下達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綜合改革省級結算補助資金64.74萬元(保財社〔2021〕191號)共計507.71萬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龍陵縣財政局未分配下達507.71萬元。
整改落實情況:在審計期間已進行整改,對上述資金進行了分配下達,下一步將加強部門聯動,配合單位作好項目分分配,切實加快資金分配下達,充分發揮資金高效能動作用。
二、關于“項目進度緩慢,項目資金3037.97萬元尚未支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龍陵縣財政局分別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27日分別下達縣農業農村局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1873.74萬元、386.04萬元,共計2259.78萬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工程未開工,項目資金2259.78萬元尚未支出。二是農村公路省級養護工程項目,龍陵縣財政局于2021年6月15日下達龍陵縣地方公路段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778.19萬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工程未開工,項目資金778.19萬元尚未支出。
整改落實情況:龍陵縣財政局積極主動配合項目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單位抓住項目施工黃金期,搶抓項目進度,嚴格按照項目進度撥付資金,以提高資金使用進度和效益,截至2022年1月10日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兌付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1400萬元,地方公路段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6萬元。
三、關于“部分直達資金未及時準確標注直達資金標識”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在下達直達資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外)縣級財政補助2260萬元(龍財社〔2021〕2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補助資金4652萬元(龍財社〔2021〕15號)、2021年第一批省級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217萬元(龍財社〔2021〕25號)、2021年第一批省級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1683.51萬元(龍財社〔2021〕26號)預算后,未在預算指標系統上標注直達資金標識。
整改落實情況:審計期間已進行了整改,將未標注標的直達資金全部標注完畢。下一步財政局將進一步加強直達資金規范化管理,確保直達資金管理、使用規范。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深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積極采納審計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加強直達資金收支管理。一是進一步加強直達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及時分配下達資金,積極主動配合項目主管部門加快項目實施進度。二是健全完善直達資金機制,進一步規范直達資金臺賬,依托監管系統全程動態監測,確保數據真實、資金直達基層惠企利民。三是加強預算管理一體化平臺與監控系統的數據對接,及時將指標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補助補貼發放信息導入監控系統,確保相關數據同步一致、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