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19-021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辦事指南 | 發布日期 | 2019-02-10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民政局
2018年05月28日
離婚證辦事指南(標準版)
一、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離婚證的受理范圍、受理地點、辦理依據、實施機關、辦件類型、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審批收費、申請人權利和義務、咨詢、辦理流程等內容。
本指南適用于本縣婚姻登記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離婚證 代碼: 無
三、受理范圍
(一)、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符合離婚條件的男女。
(二)、內容:
離婚證辦理
四、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五、實施機關
鄉鎮人民政府服務中心婚姻登記窗口、龍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
六、審批條件
經核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人員
七、審批數量
沒有數量限制。
八、受理地點和辦事窗口
受理地點:龍山鎮在龍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辦理;其余鄉鎮在各鄉鎮為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辦理
辦事窗口:民政窗口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九、申請材料
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當事人各提交2張5分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十、審批時限
申請時限:無
受理時限:收到申請及時受理
法定辦理時限:及時辦結
承諾辦理時限:及時辦結
十一、審批收費及依據
不收費。
十二、咨詢
(一)咨詢方式
l.窗口咨詢。地址: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或各鄉鎮為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875)6122705
(二)咨詢回復
電話咨詢回復的方式:電話回復;
負責回復的內部機構:龍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或各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婚姻登記窗口;
回復時限:現場回復。
十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四)當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五)當事人各提交2張5分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離婚條件不予登記的,當即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七)審批結果及送達方式
審批結果:當場告知情況
送達方式:當場發放結婚證
十四、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權利
1、投訴
窗口投訴。地址龍陵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
電話投訴。電話號碼:(0875)6122705
2、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公民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龍陵縣民政局提出行政復議,或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向龍陵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人的義務
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十五、辦事流程示意圖
(一) 審批流程圖
離婚證辦事流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