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3091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政策法規 | 發布日期 | 2023-09-11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服務好廣大人民群眾結婚登記需求,現就大家關心關注的保山居民與緬甸居民婚姻登記辦理登記工作,就受理及所需材料整理如下,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一、辦理地點:保山市政務大廳A座3樓A區(市民政局窗口)
二、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 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三、咨詢預約電話:0875-2127695
登記條件如下:
1、要求結婚男女雙方共同到保山市政務大廳A座3樓A區(市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請;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當事人需提交大2寸3張紅底板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片;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當事人需持有以下證件:
1、保山居民需提交以下證件給我們涉外婚姻登記處:
(1)初婚當事人提交本人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意事項: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民族、生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應當一致,如不一致的當事人應先到公安機關更正后方可辦理。
(2)再婚當事人需提交本人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如果是離婚狀況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注意事項:如是初審需出具離婚證或者法院的生效證明,終審無需出具生效證明,喪偶的需提供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溫馨提示:緬甸居民在辦理無配偶單身證明時,需要中國居民提供本人未婚公證書給緬方。
2、緬甸居民需提交以下證件給我們涉外婚姻登記處:
(1)本人的有效護照(證件須在有效期內)。
(2)緬甸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國駐緬甸大使館認證或緬甸駐中國大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