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3072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上級相關法規、政策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3-07-25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民政局:
你單位《龍陵縣民政局關于核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標準的請示》(龍民政發〔2023〕31號)收悉。為進一步規范全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管理,不斷優化政府基本殯葬服務供給,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將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納入政府定價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2〕1080號)等有關規定,通過開展成本監審、廣泛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召開專家論證會暨風險評估會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批及公平競爭性審查,依法按程序制定了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
(一)收費范圍
收費范圍:龍陵縣轄區內由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代建代管的公益性公墓和龍山鎮人民政府自建自管的龍山鎮大松園公益性公墓及其維護管理費。
(二)收費標準
1.龍陵縣轄區內由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代建代管的公益性公墓價格(含墓穴和墓碑)為:七號碑公墓3000元/冢;八號碑公墓7000元/冢;九號碑公墓15000元/冢。合葬的在同等型號墓碑成本上增加200元。
2.龍山鎮人民政府自建自管的龍山鎮大松園公墓價格(含墓穴和墓碑)為:3000元/冢。
3.公益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為100元/年·冢,按20年一次性收取原則進行收取。
二、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要做好價格公示制度,提高政策執行的透明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經營、收益情況的監督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公益性公墓價格公示制度和宣傳工作,保證公益性公墓價格的順利實施。
(二)除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駐龍單位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部隊指戰員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供養人員以外的龍陵戶籍人員,對在公益性公墓內選擇草坪葬、花壇葬、樹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的,免除墓穴墓碑費和管理維護費用,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縣級承擔。
(三)對未享受國家喪葬補貼的城鄉特困供養對象、傷殘軍人、“70周年”紀念章獲得者、“兩參”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及死亡后捐獻遺體、器官、見義勇為犧牲的人員給予免除前20年的公墓維護管理費。對符合進入公益性公墓的退役軍人且未享受國家喪葬補貼的,減免前20年10%的公墓維護管理費。
三、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從2023年8月1日起執行。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