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0-1227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政策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0-12-27 |
| 文號 | 瀏覽量 |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是我市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的具體舉措,現就市《實施意見》做以下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臺過程
2017年6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國辦發〔2017〕52號)文件。2018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8〕12號)。按照市政府領導批示,市民政局牽頭草擬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向各縣(市、區)民政局、市直有關29個部門征求了意見,修改后提交市政府辦審核。
二、政策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市進入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2013年以來,60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年均4%的比例在持續增長,截至2017年底,全市總人口263.5萬人,60周歲以上老年人41.77萬人,65周歲以上老年人26.2萬人,分別占全市總人口的15.86%和10%,其中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60134人,占老年人總數的14.4%,百歲老人有83名。老年人照顧服務呈現出需求大、分層次、多樣化等新特點,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成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的重要課題。《實施意見》立足當前我市人口老齡化的實際,緊扣老年人照顧服務需求,明確了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發展方向和主要內容,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老齡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是不斷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
三、政策結構內容
《實施意見》整體結構分為兩部分。
(一)重點任務。包括提升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健全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推進老年人友好環境建設、加快推進為老人才隊伍建設、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等八類重點任務,42項具體任務。
提升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要健全特殊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支持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推進城鄉養老服務均等化。
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要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政策體系,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嚴厲打擊針對老年人的各類欺詐行為。
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要完善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強化居家養老服務多元供給。
健全農村養老服務體系,要加大農村養老服務支持力度,加強農村養老資源整合利用。
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要增強醫療機構的養老服務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加強專業護理照顧機構建設,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工作,探索實施長期護理保障制度,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提升基層健康養老服務功能。
推進老年人友好環境建設,要培育敬老愛老的社會風氣,全面放開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政策,加強推進老年宜居社區建設,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出行便利服務。
加快推進為老人才隊伍建設,要開展老年人照顧服務技能培訓,建立完善職業化制度,引入專業社工、建立志愿服務制度。
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大老年文體產品的供給,加快老年人活動場所建設,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促進老年人“老有所為”。發揮老年社會組織作用,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二)組織實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保障機制、營造濃厚氛圍、強化督促檢查四個方面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