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1-110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審核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1-11-0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切實加強和規范低保公示工作,讓低保工作在陽光下操作,近年來,龍陵縣民政局“三舉措”,著力推進低保公示制度落實。
一是落實“三榜公示”制度。低保工作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受理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流程辦理,公示分三次進行。鄉(鎮)在完成受理群眾申請、開展入戶調查和進行民主評議等環節后,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7天;審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鎮)報送縣民政局審批,擬批準的通過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縣民政局做出審批決定;鄉(鎮)和村(居)委會設置統一固定公示欄,對低保家庭進行長期末端公示。
二是規范公開內容。根據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有關規定,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戶主姓名、保障人數、保障類別、保障金額、監督舉報電話和公示時間等,公示信息要全面真實可信,不得缺項,更不得隨意改變公示內容,嚴禁杜絕弄虛作假,確保陽光操作。
三是健全考評機制。縣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抽查,對低保信息公示不及時、不完整、內容常年不更新、公示內容未及時拍照存檔等將實行通報,檢查結果將作為民政工作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
龍陵縣民政局 楊國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