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17-061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7-06-12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新鄉廖孝發、趙孝文、高榕璐、陳開巧代表:
你們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龍陵縣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大村組干部補貼的建議”,縣人民政府已交我局辦理。經研究,并與你們面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村干部的待遇問題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適當提高全省村(社區)干部補貼的通知》(云組通〔2015〕27號)規定,“村干部補貼標準不低于1400元/人·月,社區干部補貼不低于2000元/人·月”的規定。2016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后,縣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明確村級換屆選舉后相關人員崗位補貼標準的通知》(龍組發〔2016〕36號)文件,進一步明確村級干部的崗位補貼標準。目前,我縣村干部的崗位補貼執行標準為: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每人每月的崗位補貼標準為1525元;村黨總支副書記、村民委員會副主任每人每月的崗位補貼標準為1465元,我縣的村級干部補貼完全符合上級的要求。同時為進一步落實村(社區)干部補貼穩定增長機制,激發基層干部干事創業活力,夯實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2015年12月27日,經縣委第80次常委會研究討論,縣人大十六屆四次會議決定,從2016年1月起,開展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按照村(社區)干部每人每月200元(其中:縣級財政承擔70%,鄉(鎮)承擔30%)的標準,以鄉(鎮)為單位核定績效補貼,超出部分由鄉(鎮)承擔。各鄉鎮按照村級測評(15分)、鄉鎮測評(15分)、目標責任制考核(70分),對村(社區)干部進行量化打分,并按1:7:2的比例確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等次,不稱職等次不作硬性規定。考核結束后一次性兌付績效補貼,其中優秀的每人每月增加補貼400元,稱職的每人每月增加補貼200元,基本稱職的每人每月增加補貼100元,不稱職的不予增加補貼,并進行相應處理。2016年10月7日,縣委十三屆常委會第9次會議決定,從2017年起,增加村(社區)干部崗位補貼,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其中:縣級財政承擔70%,鄉(鎮)承擔30%),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同時,將補貼資金統一納入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根據年底考核結果實際發放。與5縣區(隆陽區、施甸縣、騰沖市、昌寧縣村干部正職為1400元、1440元、1640元、1520元,副職為1350元、1430元、1620元、1480元)相比,我縣村干部補貼的執行標準已屬最高的縣(區)。而且我縣為解決好在職村(社區)干部的后顧之憂,2014年10月8日出臺了《關于龍陵縣村(社區)干部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實行)的通知》(龍政辦發〔2014〕64號),其中第七條“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村干部,當年繳費基數統一為云南省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0%,采取財政和個人按比例承擔(即財政補助12%,個人負擔8%)的辦法進行參保。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若村干部自行選擇其他繳費檔次參保,財政補助部分不變,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和第八條“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村干部自愿選擇繳費檔次,財政給以相應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00元;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再繳納保險費,財政補助部分2000元由個人領取”的規定。當然,今后若我縣財政有所好轉,我局將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建議,再次逐步提高村級干部待遇。除了崗位補貼,村干部還可以通過經辦或參股集體企業,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并按相關規定和程序享受股份分紅、利潤分配,在集體企業中兼任職務的可以按規定領取薪酬待遇。各村應積極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益,按相關政策、法規提高村干部收入。鄉(鎮)黨委、政府可制定產業發展和相關工作的政策措施,對村干部進行考核,通過發展產業、爭先進位增加村干部收入。
二、關于村民小組長的待遇問題
我縣共有村民小組1605個。根據《關于明確村級換屆選舉后相關人員崗位補貼標準的通知》(龍組發〔2016〕36號)精神,目前,我縣村民小組長每月的崗位補貼標準為50元。以現行的工作補貼標準來說,確實過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村民小組長工作的積極性。但由于村民小組長的崗位補貼屬財政轉移支付,只能依靠國家財政轉移支付政策調整后進行增補。鄉(鎮)、村兩級也可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中按相關規定增加小組長待遇,也可將其納入產業發展和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兌付獎勵。
感謝你們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你們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龍陵縣民政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