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5062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6-25 |
| 文號 | 瀏覽量 |
郭玉琴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行生態殯葬的建議》(第36號),已交縣民政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響應上級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號召,具體落實市人民政府下達的遺體火化率、節地生態安葬率目標任務,縣委、縣政府于2014年開始謀劃殯葬改革工作。因當時對殯葬改革工作的認識和研究分析不夠,同時受政府財力制約,縣人民政府決定采用BT模式引進德宏萬安生態陵園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殯儀館,并由政府在殯儀館旁大松源按項目規劃征地85畝,掛牌出讓給公司自主經營開發建設全縣唯一的經營性公墓。縣殯儀館和大松源公墓建設的如期推進,為啟動全縣殯改工作提供了基礎保障。按照既往上級相關殯葬改革政策關于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倡導和要求,鑒于龍陵多數村組無集體土地,無集體經濟,縣財政拿不出建設補助資金,鄉村兩級無開發建設管理經驗及能力等原因,根本無法推行實施。為解決這一難題,縣人民政府決定,于2016年底授權縣國資委籌建國有獨資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負責籌建全縣22個鄉鎮公益性公墓,且在公墓上均規劃建設草坪葬等節地生態葬式葬法,以滿足全縣城鄉亡故居民基本殯葬需求。全縣鄉鎮公益性公墓由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和公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制定出臺了具體的公墓管理使用、墓碑銷售等辦法。全縣所有鄉鎮公益性公墓不受行政區域限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統一銷售、管理、使用。公墓區域內規劃設置了祭奠場所、焚燒爐、停車場、辦公管護用房等公共設施,注重改革和傳承群眾追憶、追思、祭奠、祭掃等民間喪葬禮俗。為提高公墓服務質量和水平,公司通過采購墓碑制作安裝公司統一進行墓碑的制作安裝,墓區綠化統一承包園林綠化公司每年安排技術人員對花草樹木進行一次修剪,按要求施肥、殺蟲。每個公墓由鄉鎮推薦1名管護人員,與公司簽訂管護協議后,負責墓區的道路、設施維護,做好防火安全和環衛保潔工作,及時清除雜草,保持公墓環境干凈整潔,保障清明祭掃安全。
二、公墓價格
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將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納入政府定價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2〕1080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管理,進一步優化政府基本殯葬服務供給,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2023年5月縣人民政府啟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對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及調整了殯葬改革獎勵補助政策,于2023年7月完成了政府定價。根據《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3〕221號)要求,全縣公益性公墓價格重新調整(含墓碑、墓穴)共有生態葬1000元、七號碑由原來的4000元降到3000元、八號碑由原來的8000元降到7000元、九號碑由原來的18000元降到15000元四個價次,合葬的在同等型號墓碑成本上增加200元,公益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為100元/年·冢,按20年一次性繳清原則進行收取,并于2023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根據《中共龍陵縣委辦公室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殯葬改革獎勵補助政策的通知》(龍辦發〔2023〕38號)要求,為大力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對符合進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且未享受喪葬補貼人員,選擇草坪葬、花壇葬、樹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的,給予免除墓穴墓碑費和維護管理費,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縣級承擔;對選擇進縣級骨灰堂安放且未享受喪葬補貼的人員,免除格位費,按照骨灰寄存5元/月(60元/年)的標準收取維護管理費。
目前,根據省、市要求,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將聯合縣直各有關單位對全縣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價格重新進行規范定價和價格下調,將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
三、政策措施
根據《龍陵縣整治殯葬領域腐敗亂象專項行動協作機制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印發整治殯葬領域腐敗亂象專項行動實施七個子行動的通知》要求,一是嚴格執行備案制度。全縣所有殯葬延伸服務須由縣民政局按照《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殯葬延伸服務和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云民發〔2024〕98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民政廳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嚴格管理殯儀館重要殯葬延伸服務項目和收費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4〕1056號)等相關規定,由縣民政局組織召開群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征求意見會、論證會后,確定殯葬延伸服務項目,嚴格核算成本,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向縣民政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部門備案。二是嚴格價格管理。縣殯儀館內骨灰盒、紙棺、壽衣、一次性衛生墊、尸袋等5項殯葬用品,嚴格執行《關于完善殯儀館主要殯葬用品價格管理方式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4〕898號)規定,實行進銷差率最高不超過25%的管理,除上述外的喪葬用品,按程序合理確定進銷差價。三是嚴格執行相關信息公示制度。殯儀館從業人員、服務流程、服務內容、價格、延伸服務、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均在殯儀館顯著位置公示,其中,殯葬延伸服務統一標識為“選擇性服務(自愿選擇)”,并在殯儀館內設立全省統一投訴舉報信箱或電話,便于群眾反映問題。四是推廣節地生態葬式葬法。總結、推廣西雙版納州勐海縣、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生態安葬試點經驗做法,保護傳承少數民族優秀喪葬習俗,提高群眾對生態安葬的認可度和接受度,指導具備條件的鄉鎮,結合實際開展樹葬、草坪葬、鮮花葬、深埋不留墳頭、骨灰撒散等生態安葬。五是積極探索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和要求,指導鄉鎮探索群眾一事一議選址、劃定墓地范圍,按照“規劃不硬化、水泥不上山、樹木不砍伐、林中找墓穴、墓區多綠化”的原則和“四自兩統一”(自選、自建、自用、自管,統一備案、統一年檢)的模式,制定符合農村實際的公益性墓地政策措施。縣民政局也結合實際,計劃“十五五”新建農村公益性墓地2個、在22個鄉鎮公益性公墓內新建骨灰堂22個,并在公墓區域內規劃建設骨灰塔、壁葬、樹葬、花壇葬等節地生態殯葬設施和劃定設置骨灰拋灑、深埋不留墳頭等區域,以滿足不同群眾的基本殯葬需求。
感謝您對殯葬改革和縣民政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您繼續對殯葬改革和縣民政局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龍陵縣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