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20250513-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5-05-08 |
| 文號 | 瀏覽量 |
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云南省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龍陵縣民政局將組織開展全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2024年度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4年6月30日前經縣民政局批準成立登記的全縣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均應參加年檢。
二、年檢時間
全縣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線上填報通道開通時間:2025年3月1日—5月31日,自6月1日起網上填報通道自動關閉,通道關閉后,將不再受理年檢。
三、年檢內容
(一)基本情況;
(二)內部建設情況;
(三)業務活動情況;
(四)財務會計報告;
(五)接受管理監督情況;
(六)工作報告;
(七)“走出去”工作情況(“走出去”主要是指以社會組織名義到國外開展相關的活動);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等。
四、年檢方式及工作流程
(一)年檢方式。全縣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錄“云南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填報有關年檢內容,登記管理機關結合日常監管、年度抽查審計、等級評估、信訪查處等情況進行綜合審核,并予以相應年檢結論。
根據工作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可要求參檢社會組織提交有關事項的情況說明或必要的補充材料。
(二)年檢工作流程。通過“云南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https://ynmz.yn.gov.cn/shzz/)辦理。具體填報步驟見“年度檢查填報指南”
五、年檢結論
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會組織,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據有關規定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六、相關要求
(一)開展社會組織年檢,是法律賦予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職責,是社會組織應承擔的法律義務,也是政府部門對社會組織進行規范管理的行為。全縣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審核親自把關,并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嚴格按照年檢相關要求,認真細致、如實填報上傳年檢有關材料,確保年度檢查報告精準,不錯報、不漏項。
(二)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需上傳《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其他社會團體可不提交《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所有參檢對象須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線上報送,接受年度檢查。凡在年檢中弄虛作假的,將依法處理。逾期未參加年檢的,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廖海艷,聯系電話:0876—6127315)
龍陵縣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