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7-2-17_Z/2018-052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政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8-05-23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廣大軍民更加深入扎實地做好雙擁工作。根據云南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軍區政治工作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云南省第十屆雙擁模范(先進)城(縣)命名暨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表彰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云擁〔2018〕1號文件)精神,各縣(市、區)嚴格按照評選條件推薦,經市雙擁模范評選命名表彰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審,并報經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擬將推薦申報的省級雙擁模范(先進)城(縣)、省級愛國擁軍模范單位和愛國擁軍先進個人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黨員干部群眾公開監督。公示期5天(2018年5月18日至5月24 日止),現公示如下:
一、擬推薦申報省級雙擁模范(先進)城(縣): 3個
隆陽區 騰沖市 龍陵縣
二、擬推薦申報省級愛國擁軍模范單位:2個
隆陽區民政局、騰沖市民政局
三、擬推薦申報省級愛國擁軍先進個人:2名
楊從明 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
線正堂 龍陵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
公示期間,凡認為擬推薦申報單位和個人不符合條件的,可通過電話、來信、來訪、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保山市雙擁辦反映情況。以組織名義反映的,需用書面材料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順蘭,聯系電話(傳真):0875—2162030;
QQ:978099273,郵政編碼:678000;
來信地址:保山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隆陽區海棠路東段保山市救災中心)。
保山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