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50619-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5-06-1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堅決防范遏制動火作業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安全責任
校園屬于人員密集場所,如因動火作業引發事故,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認識到校園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將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作為防范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的重要舉措,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工作,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二、完善管理制度,規范作業流程
(一)建立健全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的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動火作業審批流程、審批權限、作業人員職責、安全防范措施、應急處置預案等內容。制度要涵蓋動火作業前的準備、作業過程中的監管以及作業結束后的檢查等各個環節,確保動火作業全過程安全可控。
(二)嚴格動火作業審批程序。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前由作業部門或施工單位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詳細說明動火作業的時間、地點、內容、作業人員、安全措施等信息,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應在建筑主入口、作業現場和其他重點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嚴禁未經審批擅自進行動火作業。嚴禁在校園上課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嚴格規范動火作業管理。一是動火作業前。學校應嚴格履行證書查驗責任,確保從事動火作業的人員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嚴禁使用無證人員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前,學校負責人、施工單位負責人共同對動火現場作業條件進行查驗。二是動火作業期間。嚴格做到“六必須”:必須清理周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質,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須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須在現場設置警戒線或者安全標識;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必須避免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全程監護。三是動火作業結束后。應當進行現場核查,確保無火災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在發生初起火災時,要立即報警,組織撲救,并及時疏散人員。
三、加強實訓管理,提升安全技能
職業高級中學要加強動火作業實訓安全管理。一是指導教師須具備相關專業資質與豐富實踐經驗。二是強化動火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動火作業安全知識、操作技能規程、應急處置方法等。通過培訓,使師生熟悉掌握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三是動火實訓場地應獨立設置,與其他教學區域有效隔離,配備完善的通風、照明、消防設施,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定期維護、保養動火設備,確保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每次實訓前進行設備檢查,嚴禁使用故障設備。四是規范實訓操作流程。作業前,學生做好個人防護,穿戴防火服、護目鏡、防護手套等;清理實訓場地,移除易燃物;檢查設備、工具,確保正常運行;檢測作業環境可燃氣體濃度,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過程,指導教師全程監督,嚴禁學生違規操作;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動火作業,控制作業時間與溫度;保持通風良好,及時排除有害氣體。作業結束后,關閉設備電源、氣源,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清理焊渣、廢料;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放回原位;實訓教師與安全管理員共同檢查場地,確認無安全隱患后學生方可離開。五是加強應急管理,制定動火實訓應急預案,明確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流程;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師生應急反應與自救互救能力。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