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40407-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4-04-07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今年以來,全縣涉及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行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給家庭帶來了傷害,給學校帶來了影響。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加之社會其他人車路隱患較多,給學校安全管理帶來較大影響,給社會公共安全帶來一定影響。為切實消除涉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道路安全隱患,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嚴禁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及電動車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縣各中小學要全面排查學校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上放學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針對排查出來未滿16 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放學的未成年人要造冊登記,建立“一生一策”“一對一幫扶”檔案,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和監管,講清講透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實現“學生包保教育全覆蓋”。
二、各中小學要采取有力措施,嚴禁未滿16 周歲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
三、各中小學要聯合屬地鄉鎮統籌做好學生安全出行保障,確保學生出行安全。
四、各中小學要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加強學生家長安全出行警示教育,提醒家長切實落實監護人責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電動自行車,拒絕給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購買和提供電動自行車,嚴禁讓他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下學,更不允許無證駕駛摩托車,乘坐電動自行車或摩托車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提高家長及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