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5021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4-01-23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2024年1月6日,保山市騰沖轄區內發生一起致2 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一方駕駛人所駕車輛無號牌且酒后駕駛,另一方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因素,該起事故中暴露出保山市無牌、無證、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仍是當前易肇事肇禍的主要問題。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根據《龍陵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要求,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4 月18 日,與全縣同步,在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結合《龍陵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開展農村地區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百日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實組織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通過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增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不發生無牌、無證、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發生涉校涉師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努力為春運、春節、保駕護航,為廣大師生歡度春節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全力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嚴禁酒后駕車。2023年以來,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發生了多起教職員工酒后駕車、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事件,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損毀了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教職員工管理,組織教職員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法律法規的責任意識,堅決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規定,形成自覺守法、嚴格自律的良好氛圍,杜絕一切酒后駕車行為。在強化學習的基礎上,各學校要定期開展警示教育,利用交警部門通報的酒駕、醉駕信息,通報反面案例,剖析酒駕的危害性,讓酒后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做到警鐘長鳴。同時,所有教職員工在管好自己的同時,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車。此次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公安交警部門將以酒駕、醉駕為重點,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對查處的酒駕、醉駕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各級各類學校要杜絕酒后駕駛行為,一旦發生教職員工酒駕行為,將嚴肅追責。
三、強化宣傳教育。一是春季學期開學,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揮學校主陣地的作用,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內容,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向師生廣泛宣傳交通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識,切實改掉交通陋習,真正融入到“文明交通”的行列中,營造濃厚的宣傳輿論氛圍。二是重點宣傳教育和提醒學生及家長乘坐摩托車、電動車要佩戴好安全頭盔,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車,嚴禁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教育引導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三輪車、拖拉機、超員車、載貨汽車、酒駕醉駕等無安全保障車輛,時刻繃緊交通安全意識。三是要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作用,邀請法治副校長送法進校園,開展交通安全專題課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掌握交通安全知識、提高交通安全能力。四是寒假、春節期間,班主任要通過微信、手機短信、家訪等方式,提醒家長履行好學生假期間安全監護責任,特別是重點學生群體,要加強家校緊密聯系,密切關注子女出行安全,不定期向學生和學生家長發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避險知識,提醒節假日注意交通安全,嚴防交通安全事故。
四、加強重點學生管控。各級各類學校要再次全面深入排查上下學、周末和節假日無證駕駛摩托車(小汽車)及未滿16周歲學生駕駛電動車的學生,對排查出存在交通安全風險的學生建立“一生一策”,有針對性的開展警示教育,實行校領導和教師包保責任制,確保每一名重點學生均有人包保,加強跟蹤管理,以家訪、家長告知書、簽訂家長責任書或承諾書的方式,引導家長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擔負起對學生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重點做好學生離校后的監護陪伴。各學校要主動對接當地鄉鎮、村組(社區),將排查出存在交通安全風險的學生名單提供給鄉鎮、村組(社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切實加強重點學生管控工作,嚴防失管失控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請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認真抓好工作落實,于每月24日前報送工作開展情況至縣教育體育局學校安全股,4月13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聯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