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0-0629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0-06-2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現將《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聯系人:姚仙芹6122419
附件: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方案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保山市教育體育系統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方案的通知》(保教體發〔2020〕68號)要求,不斷強化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 進一步加強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涉校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全力維護全縣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從2020年開始在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組織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化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平安校園”創建活動,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強化責任落實,按照全面、徹底、深入、細致、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總要求,嚴格校車管理,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校車和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校車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責任落實、管理規范、措施有力;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隱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車駕駛人、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集中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學生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低速載貨汽車、面包車、三輪車及“三無車輛”等搭載學生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最終實現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顯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目標。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縣教育體育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鄉鎮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安全股,具體負責創建活動的日常組織、協調、指導、信息報送等工作。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加強對師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各學校要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內容,加強師生和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專題講座、黑板報、校園廣播,班(隊)會、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手抄報、微信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要積極協調公安、交警等職能部門,共同做好“放學前一分鐘教育”,校門口要設置安全提示牌,做好學生乘車、騎車和行路安全教育。學校和學生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要保持同家長的密切聯系,通過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家訪、家長會、家長微信群等多種形式,給每位家長發布交通安全提示,向家長做好杜絕學生乘坐“黑車”、“三無”、“三超”等各類非法運營車輛的宣傳工作,切實增強家長預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使師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為習慣。
(二)加強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各學校要對校園及周邊的交通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排查治理臺賬。積極協調綜治、公安、交通等部門,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的學校標志、標牌、交通信號燈、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重點查處機動車輛在校門口超速行駛、闖紅燈、亂停放、亂調頭等情況和“黑車”“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學生情況。在車流量大的學校大門及通道、學生上下學和學校重大活動等時段要有教師值守,有條件的學校和幼兒園要設置交警護學崗,確保學生上下學時段的交通安全。有校車的學校要督促駕駛員對校車安全技術狀況開展自查并落實整改,并逐一檢查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確保校車安全運營。
(三)加強校園內交通和私家車的管理。嚴格校園內交通安全管理,針對私家車日益增多的情況,各學校要加強本單位私家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建立私家車駕駛員及已取得駕駛證教職工的相關信息檔案,做好存檔備案工作。要與私家車車主及取得駕駛證的教職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促使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教職工駕車進出校門要主動避讓學生,不與學生搶道。校內停車場必須避開大門、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操場出入口等人員密集區域和消防通道。車輛在校園內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師生人身安全。
(四)注重學生上下學時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導。各學校要主動協調當地公安部門,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和交通復雜路段,派出警力專門疏導交通,維護秩序。在學生上下學重點時段,在校門口要加強安保力量,并佩戴明顯標志,方便學生聽從指揮,提高對外震懾力;要安排一名值周領導和2名以上教師在校門口迎送學生。要嚴格實行小學低年級、幼兒園家長接送制度,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告知家長、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要由家長持證接送,不得將幼兒交給陌生人員,更不得將晚離園幼兒交門衛人員代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切實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學生安全出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學校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創建方案,細化責任措施,推進創建工作有效開展。
(二)積極協作,健全機制。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要積極協調配合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校車管理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長效協作機制。
(三)加強督導,及時溝通。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要迅速組織實施創建工作,明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制定督導檢查表,詳細列明檢查事項、具體內容和檢查標準,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組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對重點部位要做到檢查全覆蓋。
(四)加強宣傳,報送信息。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微信、標語等做好創建活動宣傳,加強輿論引導,構建濃厚的活動氛圍,使廣大師生、家長關注活動、積極參與。認真做好創建工作的數據統計和信息采集,并做好有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像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從7月起,每月3日前報送上月工作開展情況,2021年1月2日前報送創建活動總結(附圖片)至縣教育體育局學校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