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11_B/2016-0926001 | 發(fā)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管理 | 發(fā)布日期 | 2016-09-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云南省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2016〕4 號)和《保山市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保山市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安發(fā)〔2016〕2 號)及《云南省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云教保〔2016〕8 號)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郴州宜鳳高速“6·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津薊高速“7·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涉校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結合龍陵縣教育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全面、徹底、深入、細致、全覆蓋、零容忍、嚴執(zhí)法、重實效的工作總要求,嚴格校車管理,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校車和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校車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責任落實、管理規(guī)范、措施有力;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隱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車駕駛人、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集中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學生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車及“三無車輛”等搭載學生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排查階段(即日起至8 月31 日)
各學校迅速動員部署,切實細化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力量對校車和駕駛人以及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設施等逐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礎臺賬。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自檢自查工作。省、市兩級將于8 月底和11 月下旬分兩次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二)組織實施階段(9 月1 日至11 月30 日)
各學校要結合秋季學期開學安全工作檢查,更加嚴格、更加規(guī)范地落實校車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推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隱患整治,加強師生和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加強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和強化學生乘坐車輛交通秩序管控,建立健全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總結考核階段(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縣教育局結合年度教育目標考核和“平安校園”考評,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驗收,對整治工作措施不力、進展慢、效果差的學校在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內通報。
四、整治重點(一)強化安全檢查,嚴格校車管理重點檢查:校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工作職責;是否建立防范校車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車輛性能及隨車安全設備是否合格齊備;派車審批、備案環(huán)節(jié)是否規(guī)范;校車道路違法違規(guī)行為是否處理及時并認真汲取教訓;是否按照規(guī)定對自有校車駕駛人和師生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情況進行檢查;是否建立校車及隨車教師管理臺賬,切實加強校車的日常監(jiān)管;校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座位險購買情況。(二)積極協(xié)同配合,狠抓秩序整治
各學校要摸清學生家庭居住分布情況,掌握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學生車輛相關情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加強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及時將放假、收假信息和學生人數(shù)、往返線路等情況向當?shù)亟逃姓?、公安交警、交通運管、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共同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對于校園周邊路段復雜、擁堵的學校,要安排保安、執(zhí)勤教師在校門口協(xié)助民警維持秩序;要適當調整年級分時段放學時間,實行錯峰放學,并鼓勵短途的學生家長步行接送學生上下學,以緩解交通壓力。農村和山區(qū)學校要及時了解掌握非法營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接送學生情況,及時向屬地公安交警、交通運管、派出所等部門匯報,并積極配合做好清理整治行動。要全面深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安全隱患,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當?shù)毓步痪⒔煌ㄟ\輸部門報告,對重大隱患或整改存在困難的,應及時報
告教育局。城區(qū)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巡邏管控,加強擁堵路段的交通疏導,著力解決接送學生車輛停車難問題。各學校要積極協(xié)調綜治、公安、交通等部門,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道路的學校標志、標牌、交通信號燈、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聯(lián)合開展校園周邊道路統(tǒng)一整治行動,重點查處機動車輛在校門口超速行駛、闖紅燈、亂停放、亂調頭等情況和“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學生情況,防止發(fā)生校園周邊道路交通事故。
(三)深化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各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真正讓交通安全常識進學校、進課堂、進頭腦。要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墻報、黑板報、校園廣播,班(隊)會、國旗下的講話,校園網、微博、微信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實將交通安全教育貫穿于專項整治工作全過程,整治活動期間,每一所學校都要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對師生開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反復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超員車輛,不坐“摩的”、貨車、拖拉機等非營運車輛,自覺抵制各類違法行為,提高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yǎng)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學校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切實加強校車管理和學生安全出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學校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著眼薄弱環(huán)節(jié),確保工作重點,突出學校安全工作特點,細化責任措施,按照時間節(jié)點有力有序推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積極協(xié)作,健全機制。積極協(xié)調公安、交通等部門,經常召開專題會議,及時通報、研究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建立完善校車管理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長效協(xié)作機制。
(三)加強檢查,及時溝通。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階段性、過程性的督促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整治工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學校要認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和信息采集、上報,并做好有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像資料)
整理歸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