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5041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 | 發布日期 | 2025-04-11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做好龍陵縣2025年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確保各樣本校監測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方案(2021年修訂版)》、《云南省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的通知》(教督廳函〔2025〕7 號)及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工作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監測樣本及對象
(一)樣本校。經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抽取后,2025年我縣參加此次監測的樣本校共25校。其中:小學15校,初中10校。具體名單為:
學校類別 | 學生總數 | 參測教室 | 備注 | ||||||
龍陵縣龍山鎮中心學校 | 小學 | 331 | 1 | ||||||
龍陵縣平達鄉新中寨完小 | 小學 | 32 | 1 | ||||||
龍陵縣勐糯鎮田坡村半斤壩完全小學 | 小學 | 27 | 1 | ||||||
龍陵縣象達鎮甘寨完全小學 | 小學 | 23 | 1 | ||||||
龍陵縣龍江鄉大漢壩完全小學 | 小學 | 18 | 1 | ||||||
龍陵縣臘勐鎮白泥塘完全小學 | 小學 | 18 | 1 | ||||||
龍陵縣龍山鎮尹兆場完全小學 | 小學 | 33 | 1 | ||||||
龍陵縣龍山鎮白塔完全小學 | 小學 | 218 | 1 | ||||||
龍陵縣勐糯鎮中心學校 | 小學 | 156 | 1 | ||||||
龍陵縣龍新鄉中心學校 | 小學 | 73 | 1 | ||||||
龍陵縣碧寨鄉中心學校 | 小學 | 44 | 1 | ||||||
龍陵縣龍山鎮河頭小學 | 小學 | 63 | 1 | ||||||
龍陵縣平達鄉平安完全小學 | 小學 | 73 | 1 | ||||||
龍陵縣龍江鄉弄星完全小學 | 小學 | 49 | 1 | ||||||
龍陵縣鎮安鎮八○八完全小學 | 小學 | 36 | 1 | ||||||
龍陵縣城關中學 | 中學 | 761 | 1 | ||||||
龍陵縣蘇帕河初級中學 | 中學 | 190 | 1 | ||||||
龍陵縣第二中學 | 中學 | 478 | 1 | ||||||
龍陵縣龍新初級中學 | 中學 | 483 | 1 | ||||||
龍陵縣平達初級中學 | 中學 | 459 | 1 | ||||||
龍陵縣第三中學 | 中學 | 314 | 1 | ||||||
龍陵縣勐糯初級中學 | 中學 | 308 | 1 | ||||||
龍陵縣臘勐初級中學 | 中學 | 250 | 1 | ||||||
龍陵縣第五中學 | 中學 | 201 | 1 | ||||||
龍陵縣小街初級中學 | 中學 | 96 | 1 | ||||||
(二)監測對象。2025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相關年級語文、音樂、美術、英語教師和班主任,相關學校校長,相關區縣教育管理人員。
二、監測時間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學生現場測試時間為5月21日全天和5月22日上午。具體測試安排如下:
表1-1 2025年現場測試安排表
日期 | 測試內容 | 監測對象 | ||
5月21日 | 上午 | 08:30—09:50 | 學生語文測試 | 學生 |
10:05—10:35 | 學生相關因素問卷(一) | |||
下午 | 14:00—14:30 | 學生相關因素問卷(二) | ||
14:45—15:15 | 學生相關因素問卷(三) | |||
15:30—16:00 | 學生相關因素問卷(四) | |||
5月22日 | 上午 | 08:30—09:50 | 學生藝術測試 | |
小學10:05—11:05 初中10:05—11:25 | 學生英語測試 | |||
09:00至全部完成 | 校長、教師 | |||
5月23日至30日 | 區縣教育管理人員問卷 | 區縣教育管理人員 | ||
備注:新疆、西藏地區的測試時間整體順延2小時 | ||||
三、監測內容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語文、藝術、英語學科領域的學習質量以及相關影響因素情況。
語文: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語文基礎知識情況、閱讀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等。
藝術: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藝術基礎知識情況,通過藝術作品和活動感受美、表達美的能力,審美趣味和審美格調。
英語: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英語基礎知識情況,閱讀、寫作等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等。
相關影響因素:主要調查影響學生學習質量的相關因素,如各學科領域的課程或教育活動開設、學生學業負擔、教學條件保障、教師配備、教育教學、學校管理以及區域教育管理情況等。
四、監測工具與測試形式
(一)學生測試
學生監測工具及測試形式如下表:
表1-2 學生監測工具及測試形式一覽表
學生監測工具 | 測試形式 | 備注 |
學生語文、藝術、英語測試工具 | 客觀題在線作答, 主觀題電子呈現,紙筆作答 | 樣本校聯網計算機須預裝“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網絡測試系統”(含學科與問卷測試系統、演唱測試系統、英語口語測試系統,以下簡稱“網絡測試系統”)客戶端; 2.區縣須為每所樣本校統一配備兩類耳機:2副演唱與口語測試專用耳機(具備聽音與輸音的雙向傳輸功能);25副網絡測試普通耳機(具備聽音功能)。 |
學生藝術演唱與英語口語測試工具、 學生相關因素問卷(一)(二)(三)(四) | 在線作答 |
(二)校長與教師測試
包括校長問卷、班主任問卷、語文教師問卷、藝術教師問卷(含音樂教師和美術教師)、英語教師問卷。均為在線填答,通過“網絡測試系統”完成測試(教師依據自身職位選擇所對應問卷作答,擔任多個職位的教師需選擇所對應的多個問卷)。
(三)區縣教育管理人員測試
通過“網絡測試系統”完成區縣教育管理人員問卷(在線填答)。
五、組織領導
(一)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要求,成立“龍陵縣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2025年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名單如下:
姓 名 | 性別 | 單 位 | 職 務 |
劉勇 | 男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縣委常委、副縣長 |
李加飛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局長 |
王向陽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教育督導專職督學 |
趙快珍 | 女 | 龍陵縣公安局 | 副局長 |
楊永相 | 男 | 龍陵縣財政局 | 局長 |
王世龍 | 男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局長 |
段耘書 | 男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局長 |
楊榮軍 | 男 | 龍陵縣保密局 | 局長 |
梵波 | 男 | 龍陵縣郵政局 | 局長 |
李加貴 | 男 | 駐龍陵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長 | 組長 |
鄭明友 | 男 | 龍陵縣交通運輸局 | 副局長 |
郭濤 | 男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有限 公司龍陵分公司 | 副總經理 |
李漢龍 | 女 | 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陵 分公司 | 經理 |
尹發省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教育股負責人 |
黃華光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教師發展中心主任 |
楊正龍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招考辦負責人 |
楊新福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辦公室負責人 |
李學云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督導室負責人 |
伍林湘 | 男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督導室二級主任科員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向陽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實施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縣級聯絡員和信息員分別由李學云、伍林湘擔任,負責與省市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和樣本學校的聯系溝通及本縣測試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督學的組織管理。負責本縣的信息審核報送、反饋信息接收及網絡問卷填答的進度管理。為每所樣本校選派1名責任督學、1名主監測員、1名監測員:責任督學由縣級委派責任督學或教育系統相關人員擔任,負責全面監督樣本校測試工作;主監測員由非本校的教務(教導)主任擔任,負責按要求完成樣本校學生現場測試的具體組織工作;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樣本校按規定安排校內測試工作人員,包括:監測員、演唱與口語測試監測員(2名)、信息員、保密員(2名)、司時員、醫護人員、安保人員(2名)等。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建立工作機制。制定縣級實施工作細則及應急預案,明確職責任務,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安排測試工作人員做好監測工作。
(2)審核上報工作信息。負責組織屬地義務教育學校和師生信息的上報審核工作,確認樣本校抽樣信息,反饋抽樣意見。
(3)安排部署具體工作。召開樣本校負責人及信息員動員會,由樣本校校長、副校長、信息員及相關人員參加,對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實施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4)組織開展專業培訓。組織本縣責任督學、樣本校校長、副校長、主監測員、監測員、樣本校信息員等相關測試工作人員開展測試程序與工作規范培訓,確保所有測試工作人員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熟悉工作內容,掌握測試流程、規范及應急處置辦法。
(5)開展準備工作自查。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參照《樣本校測試準備工作自查清單》(詳見《2025 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工作手冊》P62,組織各樣本校做好測試各環節的準備工作,完成本縣測試準備情況的自查,確保各樣本校測試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6)做好測試工具配置。為樣本校統一配備測試用耳機及文具物品。耳機包括兩類:2副演唱與口語測試專用耳機(具備聽音與輸音的雙向傳輸功能,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網絡測試系統操作手冊》);25副網絡測試普通耳機(具備聽音功能)。所有統一配備的物品及設備,最晚于測試前一周送達各樣本校。
統一配備的文具物品清單如下:
表4-6 樣本校測試用文具物品清單
學生用文具物品 | 數量 | 其他 | 數量 |
黑色簽字筆 | 30 | 膠棒或膠水 | 1 |
2B鉛筆或考試涂卡專用筆 | 30 | 裁紙刀 | 2 |
24色水彩筆、繪畫用鉛筆 | 5 | 監測員用黑色簽字筆 | 若干 |
橡皮 | 30 | ||
書寫墊板 | 30 |
(7)指導樣本校進行測試準備。安排責任督學指導、監督樣本校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實測前準備工作,監督樣本校現場測試的全過程。縣級實施領導小組測試前一周對各項測試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逐校核查。
(8)設置并公布社會監督電話。測試當天要安排熟悉監測組織實施工作的人員值守并做電話記錄。
(9)監控測試過程。全程監控樣本校測試組織過程,實時掌握樣本校測試進展情況,對監測過程中出現的應急事件及時指示做出妥善處置。
(10)接收、發放、回收和保管監測工具。監測工具由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通過指定渠道郵寄至各地。監測工具到達后,由專人及時領取,并專車運送至縣教育體育局保密室,嚴格按照保密規定存放和保管監測工具,須安排專人值守,做好交接登記。樣本校領取監測工具須遵循“當天領取,當天送回”的原則,每天測試結束后,須將當天的監測工具及時送回縣教育體育局保密室,確保監測工具不在樣本校留存。車程超過2小時的樣本校,經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提前領取監測工具。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加強對樣本校監測工具保管期間的巡查監管,保證監測工具的安全保密。
測試前,各樣本校在測試現場辦公室附近設立保密室,保密室內設雙鎖保密文件柜,用于臨時存放監測工具。(若樣本校不具備場地條件,可將保密文件柜所在地設為保密室。)保密文件柜須堅固且不易損壞,能有效保證監測工具的安全、保密,不得使用玻璃門文件柜作為保密文件柜。保密文件柜鑰匙由校長和副校長分別保管,保密員不得持有。
正式測試時,校長、副校長與保密員共同打開保密文件柜,責任督學在現場監督。測試期間,樣本校須安排保密員全程值守,除監測工作相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入內。每天測試結束后,責任督學和一名保密員須乘專車及時將當天的監測工具密封后送至縣教育體育局保密室,并嚴格履行交接登記手續,嚴格按照保密要求保管。
(11)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審核樣本校提交的應急事件報告表,及時報告縣級應急處置及測試完成情況;督促縣教育管理人員按要求完成問卷填答;完成各樣本校測試生信息審核等工作。
(12)完成實施工作總結。根據監測組織實施工作情況,完成并提交縣級實施工作總結。
(二)監測工作實施小組辦公室
主 任:李加飛(黨工委副書記、教育體育局局長)
副 主 任:王向陽(縣教育督導專職督學)
成 員:李學云(縣教育體育局教育督導股負責人)
楊正龍(縣教育體育局招考辦負責人)
黃華光(縣教育教師發展中心主任)
尹發省(縣教育體育局教育股負責人)
省級視導員:待省指派
市級聯絡員:張雨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干部)
縣級聯絡員:李學云(督導股負責人)
保 密 員:伍林湘(督導股干部)
徐加蒼(縣教育局督導股職工)
六、監測工作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安排
(一)縣級實施工作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表4-1 縣級實施工作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階段 | 序號 | 時間節點 | 工作任務 |
測試前 | 1 | 3月20日前 | 接受省級實施工作部署與培訓,成立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完成屬地學校信息上報。 |
2 | 4月10日前 | 確認樣本校名單。 | |
3 | 4月18日前 | 提交縣級監測實施工作細則,召開樣本校負責人及信息員動員會。 | |
4 | 4月24日前 | 審核樣本校提交的測試年級學生和教師信息。 | |
5 | 4月27日—5月14日 | 配備演唱與口語測試專用耳機(具備聽音與輸音的雙向傳輸功能)、網絡測試普通耳機(具備聽音功能);組織樣本校學生開展演唱與口語測試模擬練習、網絡測試模擬練習、系統高性能測試(5月8日規定時間),組織樣本校校長和教師開展網絡問卷填答模擬練習。 | |
6 | 5月14日前 | 完成縣級測試程序與工作規范的統一培訓。 | |
7 | 5月20日前 | 指導、監督各樣本校開展測前準備與宣傳,提交樣本縣測試培訓完成情況報告表;接收與保管監測工具;配備網絡測試儀器設備與文具物品,完成測試準備工作的問題排查。 | |
測試中 | 8 | 5月21—22日 | 監控測試過程,處置應急問題與突發事件。 |
測試后 | 9 | 5月23日前 | 完成監測工具回郵。 |
10 | 5月23—30日 | 進行區縣教育管理人員問卷填答。 | |
11 | 5月30日前 | 審核樣本校上報的測試生基本信息。 | |
12 | 6月6日前 | 完成縣級實施工作總結。 |
表4-2 縣級實施材料提交及審核清單
序號 | 開始時間 | 截止時間 | 材料名稱 | 工作任務及要求 |
1 | 3月5日 | 3月20日 | 附件3-1《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 提交附件 |
2 | 3月21日 | 4月18日 | 《縣級實施工作細則》 | 提交附件 |
3 | 4月10日 | 5月14日 | 《樣本校測試工作人員名單》 《樣本校模擬練習情況報告表》 | 審核樣本校附件 |
4 | 4月21日 | 5月20日 | 附件3-4《樣本縣實施工作培訓完成情況表》 縣級實施工作培訓照片 | 提交附件 |
5 | 5月6日 | 5月20日 | 附件3-5《樣本縣監測工具接收與保管情況報告表》 | 提交附件及蓋章掃描件 |
6 | 5月21日 | 5月23日 | 《樣本校測試情況記錄表》 《校級應急事件報告表》 | 審核樣本校附件 |
7 | 5月22日 | 5月27日 | 附件3-7《縣級應急事件報告表》 附件3-8《樣本縣監測工具回郵情況報告表》 | 提交附件及蓋章掃描件 |
8 | 5月28日 | 6月6日 | 《縣級實施工作總結》 | 提交附件 |
備注:各類實施材料的提交與審核均在“實施管理系統”內完成。 | ||||
(二)樣本校實施工作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表5-1 樣本校實施工作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階段 | 序號 | 時間節點 | 工作任務 |
測試前 | 1 | 4月10日前 | 接受縣級信息上報工作動員與部署。 |
2 | 4月24日前 | 完成測試年級師生信息的上報。 | |
3 | 4月27日—5月14日 | 組織測試年級學生開展演唱與口語測試模擬練習、網絡測試模擬練習、系統高性能測試(5月8日規定時間),組織校長和教師開展網絡問卷填答模擬練習。 | |
4 | 5月14日前 | 組織測試工作人員參加縣級測試程序與工作規范的統一培訓。 | |
5 | 5月16日前 | 開展測試宣傳與培訓,調整測試當天的教學安排。 | |
6 | 5月19日前 | 制訂樣本校現場測試應急預案,完成測試準備工作問題排查。 | |
7 | 5月20日前 | 完成測試場地的設置,測試用計算機、演唱與口語測試用耳機、普通耳機等設備的調試及文具物品的擺放,監控設備和擋板的配備。 | |
測試中 | 8 | 5月21—22日 | 組織現場測試,處置應急事件。 |
測試后 | 9 | 5月23日前 | 報告測試完成情況。 |
10 | 5月30日前 | 完成測試生基本信息的上報。 |
注:樣本校須根據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做好各項測試準備工作,嚴格按照測試程序與規范進行現場操作,保證監測實施工作的順利完成。
表5-2 樣本校實施材料提交清單
序號 | 開始時間 | 截止時間 | 材料名稱 | 工作任務及要求 |
1 | 4月10日 | 5月14日 | 附件4-1 《樣本校測試工作人員名單》 附件4-3 《樣本校模擬練習情況報告表》 | 提交附件 |
2 | 5月21日 | 5月23日 | 《樣本校測試情況記錄表》 附件4-10《校級應急事件報告表》 | 提交附件及蓋章掃描件 |
備注 | 各類實施材料的提交均在“實施管理系統”內完成。 | |||
(三)測試前相關工作要求
1.成立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實施工作細則
縣級教育部門根據省市統一部署,成立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縣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縣監測數據的真實性、監測過程的規范性與安全性、監測工具的保密性負責。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構成及人員安排如下表:
表4-3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人員安排
工作人員 | 人數 | 人員要求及主要職責 |
組長 | 1人 | 由縣級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擔任,負責統籌安排本縣的監測實施工作,對本縣監測數據的真實性、監測過程的規范性與安全性、監測工具的安全性負責。 |
副組長 | 1—2人 | 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擔任,協助組長做好縣級監測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
組員 | 若干人 | 主要由縣級教育行政相關部門人員擔任,為做好測試生安全、監測工具接收與保管等工作,可根據樣本縣實際情況吸收衛生、公安、供電、電信等系統的工作人員參與,具體分工由各樣本縣確定。 |
聯絡員 | 1人 | 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與省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市級實施工作組和樣本校的聯系溝通;負責本縣測試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督學的組織管理;負責本縣監測工具的接收與回郵。 |
信息員 | 1—2人 | 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派熟悉信息技術的人員擔任,負責本縣的信息接收、報送和審核;為樣本校的“網絡測試系統”的安裝及使用等提供技術指導與支持;通過“網絡測試進度管理系統”“演唱與英語口語測試管理系統”及時監測樣本校測試完成進度。正式測試期間,為樣本校提供網絡測試技術指導與支持;協助處置網絡測試各類應急事件。 |
2.制訂實施工作細則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縣情況制訂《縣級實施工作細則》,按要求選派測試工作人員,做好組織動員及業務培訓工作,按時、準確上報師生信息,統一配備體育現場測試儀器及文具物品,協調監測用設施設備,解決樣本校計算機及網絡測試條件相關問題,學生網絡測試教室安裝符合要求的監控設備及座位間隔板,接收與保管監測工具等,推進本縣實施工作進程,落實相關保障,指導并監督樣本校按規范操作,保證監測實施工作的順利完成。
《縣級實施工作細則》須包括:本縣監測任務基本情況、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人員構成與職責分工、各環節工作進度安排、監測工具的接收與保管、工作質量監控措施、應急預案等。
3.組織屬地學校信息上報工作
各樣本縣根據《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操作手冊》中的有關要求與操作流程,組織本縣的屬地學校信息上報工作。
學校按屬地原則填寫,只要在本區縣內辦學,無論是否屬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均需填寫。
小學上報范圍: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的完全小學、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中心校所屬的村完小及教學點。
中學上報范圍: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初中、一貫制學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學和職業中學的初中部。
凡有獨立辦學地址的學校(如:主校區、分校區,中心校所屬的村完小、教學點),無論是否屬于法人單位,均需分別填報,并在“備注”欄中對該校的信息進行說明(如:備注“主校區”“分校區”“中心校”“教學點”等)。
4.安排測試工作人員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要求為各樣本校選派責任督學、主監測員。
表4-4 縣級為樣本校選派測試工作人員及安排
工作人員 | 人數 | 人員要求及主要職責 |
責任督學 | 1人 | 由樣本縣委派督學或教育系統相關人員擔任,負責全面監督樣本校測試工作。 |
主監測員 | 1人 | 由樣本縣委派非本校的教務(教導)主任擔任,負責按要求完成樣本校學生現場測試的具體組織工作。 |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樣本校按規定安排校內測試工作人員,包括:監測員、演唱與口語測試監測員(2名)、信息員、保密員(2名)、司時員、醫護人員、安保人員(2名)等。
現場測試工作人員須佩戴工作胸牌。各類胸牌由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作并配發。
5.召開樣本校負責人及信息員動員會
目的:明確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的目的和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要求,規范流程;確保各樣本校信息員掌握“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的使用方法。
時間:4月18日前
對象:樣本校校長、樣本校副校長、樣本校信息員等。
內容: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監測組織實施工作整體部署情況,本縣監測組織實施工作任務與要求,信息上報要求及“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的操作說明等。
工作動員會上,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向樣本校配套下發監測組織實施工作材料。清單如下:
表4-5 縣級實施工作動員會材料清單
序編號 | 材料名稱 | 備注 |
11 |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工作手冊》 | |
22 |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 | |
33 |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操作手冊》 | 供樣本校信息員使用 |
44 |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網絡測試系統操作手冊》 | |
55 | 《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網絡測試系統操作視頻》 |
6.組織并審核樣本校上報參測師生信息
4月24日前,按照《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操作手冊》中的有關要求與操作流程,組織并審核各樣本校上報參測師生信息。
7.組織模擬練習
4月27日—5月14日期間,配備演唱與口語測試專用耳機(具備聽音與輸音的雙向傳輸功能)、網絡測試普通耳機(具備聽音功能);組織測試年級學生開展演唱與口語測試模擬練習、網絡測試模擬練習,組織樣本校校長和教師開展網絡問卷填答模擬練習以及審核《樣本校測試模擬練習情況報告表》。
8.開展測試程序與工作規范培訓
目的:明確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的目的和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要求,規范流程;確保測試工作人員了解自身工作職責,熟悉工作內容,掌握測試的流程與規范及應急事件處置辦法。
時間:5月14日前
對象:責任督學、樣本校校長、樣本校副校長、主監測員、監測員、演唱與口語測試監測員、樣本校信息員等。
內容: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組織實施工作整體部署情況及本縣工作任務與要求;現場測試的流程、規范與重點、難點;應急事件處置辦法;工具保管工作的相關要求等。
培訓會上,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為各類工作人員配發相應的工作材料與胸牌,了解各樣本校計算機的配備與聯網情況和測試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并在培訓結束后為不滿足要求的樣本校解決相應問題。
針對不同類別工作人員的專項培訓可隨后分批進行,如可單獨針對信息員進行“網絡測試系統”的下載安裝、運行調試和操作培訓;單獨針對責任督學、主監測員、監測員、演唱與口語測試監測員、信息員等開展測試流程與規范的培訓。
樣本縣完成實施工作培訓后,將《樣本縣實施工作培訓完成情況表》(見附件3-4)通過“實施管理系統”于5月20日前上報至省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9.配備測試用物品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為樣本校統一配備測試用耳機及文具物品。耳機包括兩類:2副演唱與口語測試專用耳機(具備聽音與輸音的雙向傳輸功能,具體參數及要求詳見《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網絡測試系統操作手冊》);25副網絡測試普通耳機(具備聽音功能)。所有統一配備的物品及設備,最晚于測試前一周送達各樣本校。
統一配備的文具物品清單如下:
表4-6 樣本校測試用文具物品清單
學生用文具物品 | 數量 | 其 他 | 數量 |
黑色簽字筆 | 30 | 膠棒或膠水 | 1 |
2B鉛筆或考試涂卡專用筆 | 30 | 裁紙刀 | 2 |
24色水彩筆、繪畫用鉛筆 | 5 | 監測員用黑色簽字筆 | 若干 |
橡皮 | 30 | ||
書寫墊板 | 30 |
10.指導、監督各樣本校進行測試準備
在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責任督學指導、監督樣本校按要求落實各項測試準備工作。
測試前一周,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要逐校核查各項測試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核查測試現場辦公室、保密室和保密文件柜、學生網絡測試教室的設置、學生演唱與口語測試室的設置、耳機及文具物品的配備。
核查“網絡測試系統”客戶端的安裝;學生測試教室監控設備及座位間隔板的安裝;師生網絡測試的模擬練習等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確保各樣本校測試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11.接收與保管監測工具
測試前,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將通過指定渠道將監測工具郵寄至各地。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提前做好工具接收準備,確保監測工具到達后,由專人及時領取,并專車運送至縣教育局保密室,嚴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保管。其間,須安排專人值守并做好交接登記(《監測工具值班與交接登記表(樣例)》見附件3-3)。
各樣本縣通過“實施管理系統”將《樣本縣監測工具接收與保管情況報告表》(見附件3-5)上報至省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各樣本縣收到的監測工具清單如下表:
表4-7 樣本縣監測工具種類及內容一覽表
種類 | 數量 | 每箱內所裝內容 | |
第一天 | 小學監測大工具箱 | 1個 | 小學語文測試填答卡袋14袋 小學測試情況記錄袋14袋 密封條 |
中學監測大工具箱 | 1個 | 中學語文測試填答卡袋10袋 中學測試情況記錄袋10袋 密封條 | |
第二天 | 小學監測工具箱 | 14個 | 小學藝術測試填答卡袋1袋 小學英語測試填答卡袋1袋 密封條 |
中學監測工具箱 | 10個 | 中學藝術測試填答卡袋1袋 中學英語測試填答卡袋1袋 密封條 | |
條形碼大信封 | 1個 | 條形碼小信封24個 | |
備注 | 1.每個樣本縣共領取26個監測工具箱、1個條形碼大信封。每所樣本校第一天領取1個“語文測試填答卡袋”“測試情況記錄袋”和1個條形碼小信封,第二天領取1個監測工具箱(不得提前拆封); 2.監測大工具箱(第一天)裝有所有樣本校測試用“語文測試填答卡袋”和“測試情況記錄袋”。第一天測試完成后,樣本校須將已封裝的“語文測試填答卡袋”送回縣教育局(“測試情況記錄袋”在記錄完第二天測試情況后回送),并由縣教育局將“語文測試填答卡袋”裝入第一天監測大工具箱并保管; 3.如樣本校數量多于24所,則小學、中學填答卡袋、記錄袋和監測工具箱等實際數量以樣本校數量為準。如樣本校有多個測試教室,則每個測試教室應接收相應數量的填答卡袋等材料; 4.工具箱和包裹測試卷袋的塑料包裝袋均要用于回郵,拆封時特別注意不要損壞。 | ||
12.設置并公布社會監督專線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設置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本地監督專線,向社會公布,并將監督電話填寫到《縣級測試準備工作自查清單》(樣例見附件3-6)中。測試當天,安排熟悉監測組織實施工作的人員值守并做電話記錄。
13.開展測試準備情況的問題排查
5月20日前,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參照《縣級測試準備工作自查清單》完成對本縣測試準備情況的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備案,以便省視導員、市級實施工作人員查閱。
(四)測試中工作要求
1.監控測試過程
測試期間,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控各樣本校測試組織過程,實時掌握各樣本校測試進展情況,并做好必要的支持與指導。
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監督各樣本校現場測試工作;處理應急突發事件,按照當地的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處置并上報。
樣本縣信息員通過“網絡測試進度管理系統”“演唱與英語口語測試管理系統”對各樣本校網絡測試進度與提交情況進行監控。
2.發放、回收、保管監測工具
測試當天早上,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在縣教育局發放監測工具箱并做好發放記錄。樣本校領取監測工具須遵循“當天領取,當天送回”的原則,每天測試結束后,各樣本校須將當天的監測工具及時送回縣教育局,確保監測工具不在樣本校留存。
車程超過2小時的樣本校,經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與備案后,可提前領取監測工具。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樣本校監測工具保管期間的巡查監管,保證監測工具的安全。測試結束后,按2級應急事件上報。
3.處置應急事件
對于測試過程中出現的應急事件,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根據《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應急事件處置預案”,及時指示各樣本校做出妥善處置。
(五)測試后
1.郵寄監測工具
樣本縣收齊各樣本校測試的監測工具箱后,于5月23日前按照指定的郵寄方式辦理回郵。
2.報告應急處置及測試完成情況
5月27日前,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實施管理系統”審核各樣本校提交的《樣本校應急事件報告表》,并提交《縣級應急事件報告表》(見附件3-7)、《樣本縣監測工具回郵情況報告表》(見附件3-8)。
3.區縣教育管理人員完成區縣問卷填答
5月23—30日,樣本縣教育管理人員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的相關要求,登錄“網絡測試系統”完成區縣問卷。
4.審核測試生基本信息
5月30日前,各樣本縣須在“信息上報及抽樣系統”中審核各樣本校上報的測試生基本信息。
5.提交《縣級實施工作總結》
6月6日前,樣本縣根據本縣的監測組織實施工作情況,完成《縣級實施工作總結》,在總結中對監測實施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通過“實施管理系統”報省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七、實施工作應急預案
對于測試過程中出現的應急事件,縣級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須根據《2025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現場操作手冊》“應急事件處置預案”,及時指示各樣本校做出妥善處置。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