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40226-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學校督導評估 | 發布日期 | 2024-02-26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完全中學、鄉鎮中心學校、幼兒園:
為順利完成2024年上級安排的各項教育督導評估任務,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緊緊圍繞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2024年工作要點和縣教育體育局中心工作,認真履行“督政、督學、評估監測”職責,全力做好全縣教育督導相關工作,經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同意,現將2024年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組織保障
組 長:劉 勇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教育體育工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總督學
副組長:李加飛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副書記,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縣人民政府副總督學
成 員:楊常杏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專職副書記
趙應順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吳艷華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王尚達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段華榮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人員由縣人民政府專兼職督學組成,由趙應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學云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督導評估原則
(一)以評促建。通過對各學校和幼兒園督導評估,加強對學校和幼兒園的指導、監督與管理,引導幼兒園和學校遵循幼兒、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進一步規范辦園和辦學行為, 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保教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客觀公正。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評估指標和程序,在社會監督下,做到程序透明,結果公開,結論公正。
(三)注重實效。強化督導評估結果運用,為幼兒園和學校提供指導和幫助,為加強幼兒園和學校教育保障、規范管理、全面提升質量等提供決策依據及建議。
三、督導評估內容
(一)做好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自評工作
一是對照《云南省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指標要求》的6項A級、20項B級、44項C級指標,認真做好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自評工作,總結成績、查找差距,分別形成龍陵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自評報告、縣長、分管教育副縣長履行教育職責述職報告,于當年11月底以前上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12月底以前上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為2025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同時,配合做好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自查自評相關工作。
二是對照《龍陵縣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5項內容18項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相關工作。
(二)做好幼兒園辦園質量督導評估工作
一是做好幼兒園辦園質量綜合評價周期督導評估工作。請龍江鄉、象達鎮、碧寨鄉所轄的村級幼兒園對照《云南省幼兒園辦園質量綜合評價方案(試行)》認真開展辦園質量綜合評價自評工作,于2024年6月30日前將自評申報表、特色材料、請示等相關材料上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同時做好市、縣兩級督導評估迎檢相關工作,確保完成2024年幼兒園辦園質量綜合評價第一周期督導評估任務。
二是做好幼兒園晉級升等的督導評估工作。各幼兒園對照《云南省幼兒園辦園質量綜合評價方案(試行)》評估標準認真開展自評,若符合晉級升等或者定級的幼兒園必須于2024年5月30日前將自評報告、自評申報表、請示等相關自評材料上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評估專家適時進行縣級督導評估。其中碧寨鄉中心幼兒園必須完成2024年晉升為“云南省一級三等”幼兒園的評估認定任務。
三是做好縣域幼兒園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按照《縣域幼兒園普及普惠評估辦法》《云南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試行)》評估標準和上級要求做好評估系統的管理和監測工作,認真制定我縣創建工作方案,對標對表補齊短板,為2025年順利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三)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督導評估監測工作
一是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綜合評價督導評估。全縣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云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綜合評價方案》,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綜合評價的督導評估相關工作。其中龍陵縣碧寨鄉中心學校、龍陵縣平達初級中學、龍陵縣平安小學必須完成“保山市現代教育示范學校”督導評估工作任務,于2024年5月30日前將自評報告、申報表、特色材料、請示等相關申報材料上報到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同時做好市、縣兩級過程督導和督導評估迎檢相關工作,確保2024年通過市級評估認定。
二是做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推進工作。根據《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和《云南省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等有關政策,組織各義務教育學校填報相關數據,認真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監測工作并形成監測報告,為2028年如期實現國家對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評估驗收奠定基礎。
三是做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按國家、省、市要求,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組織好2024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的各項工作,確保做到組織到位、實施到位、保密到位、安全到位、履職到位,順利完成質量監測各項工作任務。
(四)做好普通高中辦學質量晉級升等督導評估工作
龍陵縣第一中學力爭晉升為“云南省一級二等”高中,龍陵縣第二中學必須完成晉升為“云南省一級三等”高完中的評估認定任務,請兩所高完中于2024年5月30日前將自評報告、自評表、特色材料、請示等相關申報材料上報到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同時做好市、縣兩級過程督導和督導評估迎檢工作,確保2024年順利通過市級督導評估認定。
(五)做好教育常規性督導工作
一是加強督導人員隊伍管理工作。縣級督學要按照相關要求深入所掛鉤學校認真開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按時上報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為學校把脈問診,促進學校質量提升。
二是做好每學期開學前綜合督導工作。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認真開展春季和秋季學期綜合督導相關工作,責任督學要按照市縣要求深入學校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督導,確保各級各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是做好隨機性督導工作。根據上級督導部門和縣教育體育局的安排布置,認真完成教育重點、難度、熱點的教育督導工作,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四是按照《云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方案》對相關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展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形成督導評估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園)長要高度重視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確保如期實現縣委、縣政府加快龍陵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各中心學校要負責統籌好轄區內的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各學校和幼兒園要明確一名人員具體負責督導評估業務工作。
(二)各學校和幼兒園要成立由校(園)長為組長的自評小組,認真學習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分解任務,明確要求,統一指揮、協調自查自評自糾工作,認真組織人員對標對表開展好督導評估自評和申報相關工作,形成詳實的自評材料檔案和自評報告,并按要求將督導評估材料報送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三)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所申報的幼兒園和學校進行隨機督導和過程督導,將督導評估報告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作為加強教育管理、考核學校、學校領導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市、縣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執行不力、未按計劃完成目標任務、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力、弄虛作假的被督導學校(幼兒園)和相關責任人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問責,問責和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龍陵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