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2-052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學生資助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2-05-23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財政局關于2021年市級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及財政績效評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保財績〔2022〕4號))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安排布置2021年度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現將自評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評結論
(一)自評得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各項指標打分,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自評打分70分。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1.執行率情況。2021年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224.45萬元,其中省級資金190.78萬元,市級資金6.73萬元,縣級資金26.94萬元。到位資金224.45萬元,資金到位率100%。我縣嚴格執行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的相關管理要求,2021年需發放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223.25萬元,共資助困難學生1786人次,但現在資金尚未發放,執行率為0%。
2.完成的績效目標。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通過項目實施,有效激勵了廣大學生努力學習,切實減輕了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壓力。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以“云南省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及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相關數據為依據,做好全縣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的生活費補助工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做到受助對象精準、及時發放經費,緩解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濟壓力,確保過渡期內資助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家長滿意率超過95%,達到預計目標。
3、未完成的績效目標。
資金未及時發放。
(三)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由于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資助政策一直未明確,導致原是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未在2021年及時發放。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優化學生資助政策推動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通知》云教發〔2022〕8號,原建檔立卡生活費補助更改為脫貧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費補助,補助對象也有所調整。
(四)下一步擬改進措施
及時確定資助對象,及時發放補助金額。
二、佐證材料
(一)基本情況
1.按時、足額下達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生活費。以“云南省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及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相關數據為依據,做好全縣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工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做到受助對象精準、及時發放經費,緩解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經濟壓力,確保過渡期內資助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
2.2021年,我縣有公辦普通高中4所,在校學生人數5943人。根據《保山市財政局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下達2021 年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補助資金的通知》(保財教〔2021〕259號)文件,共下達我縣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224.45萬元,其中省級資金190.78萬元,市級資金6.73萬元,縣級資金26.94萬元。資助普通高中階段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1786人次,其中:春季學期1031人,128.875萬元;秋季學期755人,94.375萬元。
(二)部門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保財績〔2022〕4號文件要求,精心組織,保證質量。一是制定綜合績效評價計劃,明確評價組織實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領導召集相關業務科室安排部署,確保自評結果真實、準確、客觀,禁止弄虛作假;三是明確任務分工,加強督促指導。按照項目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市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綜合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監督,以各項目主管科室為主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參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認真準備相關資料,深入客觀進行分析評價,高質量地完成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工作。
(三)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
2021年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224.45萬元,其中省級資金190.78萬元,市級資金6.73萬元,縣級資金26.94萬元。到位資金224.45萬元,資金到位率100%。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
我縣嚴格執行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的相關管理要求,2021年需發放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223.25萬元,共資助困難學生1786人次,但現在資金尚未發放,執行率為0%。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管理制度健全,業務管理制度合法、合規、完整;制度執行有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管理制度。資金使用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辦理。資金使用合規,有完整的資金審批程序和撥付手續。會計核算符合規范要求,相關材料完整。
2.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通過項目實施,有效激勵了廣大學生努力學習,切實減輕了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壓力。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以“云南省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臺”及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相關數據為依據,做好全縣普通高中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的生活費補助工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做到受助對象精準、及時發放經費,緩解脫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濟壓力,確保過渡期內資助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各級各類學校師生、家長滿意率超過95%,達到預計目標。
(四)上年度部門自評結果應用情況
無
(五)其他佐證材料
無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