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19-071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學生資助政策 | 發布日期 | 2019-07-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戶籍與學生高考前戶籍地相同,且自愿與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校、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
5.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6.當年沒有獲得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或其他金融機構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共同借款人為學生父母時,不做年齡限制;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若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續貸時,如未更換共同借款人,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6.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溫馨提示:借款學生必須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三、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
按照《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的規定,高校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予以證明的環節,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中下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作出個人承諾:本人承諾以上所填寫資料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簽字。
溫馨提示:
(1)所有申請貸款學生的信息,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校均能查看到,如學生隱瞞事實騙貸,一經核實將通過高校追回所申請貸款,并按照校紀校規對學生進行嚴肅處理。
(2)續貸學生、已通過預申請的首貸學生均不需要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不需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
(一)貸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貸款額度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應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貸款期限和寬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學習年限加13年確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不展期。借款學生畢業后三年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人只需償還貸款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具體還款計劃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相關約定執行。
(四)貸款貼息和利率
借款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后,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借款學生應在畢業當年7月31日前向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就學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手續。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后,報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確認,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由原貼息財政部門繼續全額貼息。未申請或申請未通過的,按原還款計劃執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因患病等原因休學的,應及時向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提出申請,休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
(五)還款政策
1.自畢業(或結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負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2.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畢業當年為第一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六)還款流程和還款方式
1.正常還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為9月1日)以后,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當期還款額度。系統的用戶名為借款學生身份證號碼,如果密碼遺忘可撥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最后一年為9月1日至20日之間),登錄支付寶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賬戶內充值還款或使用“助學貸款還款”功能還款,也可以前往就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請事先咨詢是否提供POS機刷卡服務)。
2018年起,國家開發銀行推出手機還款。登錄支付寶手機APP,在“便民生活”頁簽選擇“生活號”,搜索“國家開發銀行”,在“在線還款”中錄入借款學生助學貸款專用支付寶賬號和學生身份證號碼,根據提示還款。
2.提前還款
(1)可以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申請一次性還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助學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也可以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本金(必須為人民幣500元以上、且為100元的整數倍數的金額)及相應利息。申請后需盡快前往就近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或使用支付寶APP還款。
(2)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特殊情況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時間確定相應的計息日和利息金額(利息計算到結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請于當月20日前還款;15日之后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次月20日,請于次月20日前還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0月20日,請于10月20日前還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2月20日,請于12月20日前還款。
(3)指定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的,視為本次提前還款申請無效;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本金的,僅扣收利息。
3.逾期還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進行逾期還款。開始償還利息后,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開始償還本金后,還將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償還逾期本息和相應罰息。具體金額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
(2)按照國家《征信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有關不良記錄將保留至逾期貸款結清后5年。為了今后順利的就業、出國、消費、辦理信用卡、申請房貸、車貸,請盡快償還逾期貸款。
(3)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與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的同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國家開發銀行及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辦理流程
(一)首次貸款學生
1.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注冊用戶。
2.注冊成功后,完善個人和就學信息,在“申請貸款”中填寫貸款信息。
3.提交申請信息后,導出打印貸款申請表,簽字確認。
4.按照安排的辦理時間,攜帶申請材料,與共同借款人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理貸款并簽訂合同,領取貸款受理證明。
5.到高校報到后,攜帶合同、身份證及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部門),提請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老師于10月10日將回執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6.首次貸款學生必須由本人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并下載申請表,并與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現場辦理貸款。
溫馨提示:1.借款學生所有填寫信息必需與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信息完全一致,準確無誤,預科生學制為1年,省內就讀高校為云南民族大學,省外為錄取通知書中的高校,一年后攜帶錄取通知書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做信息變更。
2.首次貸款學生必須由本人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并下載申請表,并與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現場辦理貸款。生成支付寶賬戶后,貸款的發放與回收均通過支付寶完成。無論今年的貸款是否審批通過,以前所有未結清的合同都將通過支付寶或POS機還款。如支付寶密碼忘記或賬戶問題請致電支付寶服務熱線:95188。
(二)再次貸款學生
1.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2.在“申請貸款”中,填寫申請信息。
3.提交申請信息后,導出打印貸款申請表,簽字確認。
4.按照安排的辦理時間,由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攜帶申請材料,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理貸款申請并簽訂合同,領取貸款受理證明。
5.到高校報到后,攜帶合同、身份證及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部門),提請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老師于10月10日將回執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種類、數量及審查要點
依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情況,將申請情況分為:新生申請、在校學生首次申請、續貸學生申請三類,2019年我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全部使用電子合同,各類學生申請時提供資料如下:
1.2019年高考新生申請資料
(1)簽字確認的申請表原件1份;
(2)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1份(復印至一張A4紙上)。
(3)學生身份證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至一張A4紙上);
(4)戶口簿原件;
(5)做好個人承諾,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簽字的《家庭經濟困難生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
溫馨提示:貸款辦理時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務必在有效期之內,若身份證正在辦理中還未領取到新的身份證,請提供臨時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辦理時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將掃描上傳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
2.在校學生首次申請
(1)簽字并確認的申請表原件1份;
(3)學生身份證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至一張A4紙上);
(3)學生證原件,復印件1份(如學生證丟失,可以由學校開具的《學生在校證明》原件代替);
(4)戶口簿原件;
(5)做好個人承諾,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簽字的《家庭經濟困難生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
溫馨提示:貸款辦理時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務必在有效期之內,若身份證正在辦理中還未領取到新的身份證,請提供臨時身份證原件)、學生證或《學生在校證明》原件,辦理時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將掃描上傳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
3.續貸學生申請
(1)申請表原件1份;
(2)辦理人(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續貸學生“續貸聲明”就讀高校務必審核通過;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即可辦理有關手續,貸款辦理時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確認其是借款學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辦理時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將掃描上傳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
七、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到借款申請后,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將所提供申請表、身份證、學生證、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掃描上傳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簽訂《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打印合同兩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各執一份,借款合同待國家開發銀行審批通過后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后,學生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借款合同》簽字要求:
(一)申貸材料成功上傳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簽訂《借款合同》,嚴禁由除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訂電子《借款合同》;
(二)續貸時,由到場一方(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并分別簽署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需在代簽處注明代簽人,如某學生張三辦理時,在借款學生簽字位置簽署“張三”,在共同借款人簽字位置簽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張三代簽)”。嚴禁由第三人代替到場一方簽訂電子《借款合同》;
八、合同回執錄入
學生攜帶合同、身份證及貸款受理證明于10月10日前到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部門)及時錄入合同回執。
特別提醒:高校回執錄入確認時間在10月10日之前,否則視申請學生自動撤銷申請。
九、貸款審批、發放
高校回執錄入確認后,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提交國家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審批發放貸款。貸款通過網上銀行發放,學生在申請貸款錄入信息時系統自動生成支付寶個人賬戶信息,并打印在合同第二條上,密碼同時自動生成,在《受理證明》上,請學生必須自行修改并記住密碼。貸款審批后銀行將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學校收到錢后開具給學生收款收據。
十、注意事項
(一)大學新生到高校報到穩定后請及時登錄系統,如果聯系電話及聯系住址發生變化、或就學信息發生變化,需在系統中及時做變更,每年至少登錄系統維護信息2次。
(二)如果學生退學、開除、轉學、放棄大學報到需要放棄貸款請及時與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
(三)學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完整,通訊信息必須保證在貸款期間暢通,如有變動,及時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做變更。
(四)貸款一經審批生效,借款學生的個人信息和借款情況將直接進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成為借款學生的“第二身份證”。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1號)規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在此期間,不良記錄會對學生的就業、出國、消費、辦理銀行信用卡、申請車貸、房貸造成負面影響。
(五)學生在線服務系統請按規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進行操作,否則將導致個人信息丟失和影響貸款辦理。
(六)貸款需提供的紙質材料一律使用A4紙。
十一、2019年助學貸款申請受理安排
1.受理地點:龍陵縣教育體育局一樓階梯教室。
2.申請受理和合同簽訂時間: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9月10日
3、辦理順序:按照各鄉鎮所安排的辦理時間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理。咨詢電話:6122419
鄉鎮 | 辦理時間(續貸學生) | 首貸學生 |
木城鄉 | 7月29日 | 新生從8月16日開始辦理,各鄉鎮具體辦理時間不作安排,學生根據錄取通知書到的時間準備好所需材料并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辦理。 |
勐糯鎮 | 7月29日 | |
碧寨鄉 | 7月30日 | |
平達鄉 | 7月31日 | |
象達鎮 | 8月1日至8月2日 | |
臘勐鎮 | 8月5日 | |
龍江鄉 | 8月6日至8月7日 | |
龍新鄉 | 8月8日至8月9日 | |
鎮安鎮 | 8月12日至8月13日 | |
龍山鎮 | 8月14日至8月15日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