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50115-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學籍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5-01-15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受理范圍
本指南可適用于龍陵縣行政區域內的在學籍系統內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服務條件
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適齡兒童、少年。1、申辦者持醫療機構相關材料及緩學或休學申請表到(擬)就讀學校審核并填寫緩學或休學申請表。2、材料齊全、符合緩學或休學要求的學校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并附上以上申請證明材料到(擬)學校龍陵縣教育局普教股審核。
三、受理地點和辦事窗口
受理地點:保山市龍陵縣三甲路北側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教育股
辦事窗口:保山市龍陵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綜合窗口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乘車方式:沒有開通公交路線,城區內乘坐出租車均可到達。
四、申請材料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休學辦理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紙質/電子文件 | 備注 |
1 | 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醫療費發票、出院證明書 | 出示原件驗證,復印件3份。 | 紙質 | 原件(擬)就讀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驗證后由學校照相并上傳學籍系統作佐證材料;復印件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各留存一份。 |
2 | 緩學或休學申請 | 原件1份,復印件2份。 | 紙質 | 原件學校留存并照相上傳學籍系統作佐證材料,復印件由教育部門及家長留存。 |
3 | 緩學或休學申請表 | 一式3份 | 紙質 |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各留存一份。學校將審批加蓋公章的申請表照相后上傳學籍系統作佐證材料。 |
注: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應選用A4紙,每份材料均應加蓋公章或申請人簽名。
五、受理時限
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六、收費情況
免收費。
七、送達方式
直接領取
八、咨詢及監督渠道
咨詢電話:6123413
監督電話:6121905
咨詢及投訴地址:保山市龍陵縣金溪路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綜合窗口)。
九、文書表單及辦事指南下載
直接領取:龍陵縣教育體育局教育股。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休學辦理辦事流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