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2-0906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2-09-06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審計局:
貴局于2021年2至6月對我單位2021年財務收支情況專項審計,我單位于7月20日收到了《審計報告》。我單位高度重視,及時組織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對審計組所提出的問題逐條進行分析自查,制定了整改措施。現就貴局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整改如下:
一、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本次審計對我單位2019至2021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專項審計。審計報告既肯定了我單位在財務上取得的成效,又指出了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所列符合事實。下一步,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審計報告的要求,認真自查,積極整改,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機制,促進我單位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審計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違規報銷差旅費1450元
在我單位的2019年1月12號記賬憑證,2018年12月16日-12月29日,花椒小學陳某某參加西南大學云南省鄉村小學校長培訓,在舉辦方提供食宿的情況下,報銷伙食補助費1400元;2020年12月第25號記賬憑證,2020年9月4日,木城中心鄭某某參加2020-2021年秋季學期全縣中小學校長會,在教體局提供全天伙食的情況下報銷伙食費50元。
整改措施:我單位在收到審計報告后,按要求對違規報銷的費用進行追繳,于2022年8月19日將追繳資金1450元按要求存入貴局指定賬戶,在8月第7號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二)重復發放困難學生生活補助5人2500元。
因烏木寨小學在對困難學生認定上未嚴格按保教體發[2019]92號文件的規定對擬補助學生進行嚴格認定,烏木寨小學在2020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補助部分學生存在重復發放的情況金額合計2500元。
整改措施:我單位在收到審計報告后,按要求對違規報銷的費用進行追繳,于2022年8月19日將追繳資金1450元按要求存入貴局指定賬戶,在8月第7號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三)應列未列固定資產94253元
2019年1月第13號記賬憑證,花椒完全小學購置筆記本電腦一臺4900元,消毒柜一臺1099元;2019年5月第13號記賬憑證,老滿坡完全小學購置聯想筆記本電腦一臺4950元,未列固定資產。同年10月第33號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發票)反映,木城鄉各學校累計購入辦公桌、打印機、電腦等設備共136748元,記賬憑證中固定資產登記入賬為133888元,其中木城小學購兄弟打印機一臺1650元,烏木寨小學購硬盤一塊1210元,共2860元未列固定資產。2021年2月第8號、17號記賬憑證,3月第5號、7號記賬憑證,4月第9號、10號記賬憑證,7月第6號憑證,9月第8號記賬憑證,10月第9號記賬憑證,木城鄉各學校累計購置消毒柜、窗簾、床等用具共80444.00元,未列固定資產。
整改措施:我單位在收到調查報告后,對審計所列出的資產進行補錄,并對補錄資產折舊進行補提,在6月第20號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通過此次審計,及時糾正了我單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規范了財務管理。今后我單位將按照審計報告提出的整改要求,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加強對財經審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經法規,確保財務管理工作規范有序、合理合法、嚴謹認真、杜絕差錯,從而更好地服務全縣教育工作大局。
龍陵縣木城鄉中心學校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