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aj/2018122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公安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2-24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州、市公安局,廳直有關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服務職能,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現將公安部《關于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規章設定證明事項和取消有關規范性文件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8號,詳見附件1)和《關于取消有關內部規范性文件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9號,詳見附件2)轉發給你們,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1.公安部《關于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規章設定證明事項和取消有關規范性文件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8號)
2.公安部《關于取消內部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
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9號)
云南省公安廳行政審批處
(廳法制總隊代印)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