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23091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 文號 | 瀏覽量 |
局各股室(中心):
為進一步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規范行政決策行為,提升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等規定,結合部門實際,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特制定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請各股室(中心)認真抓好落實。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
為進一步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規范行政決策行為,提升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等規定,結合部門實際,特制定以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
一、下列決策事項應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一)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本單位牽頭的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商務領域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三)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商務領域重大事項;
(四)貫徹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文件而制定的重大事項、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下列事項不應列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一)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
(二)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三)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而制定的,沒有作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利的具體實施措施的決策事項;
(四)應當由縣委、縣政府決策的事項;
(五)其他不應列入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