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15-012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5-01-29 |
| 文號 | 瀏覽量 |
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各州市工信委、財政局,鎮雄縣、宣威市、騰沖縣財政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意見》(云發〔2014〕20號)精神,充分發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重點培育設施完善、產業聚集、服務優良、特色突出的10個千億元園區,50個百億元園區,加快推動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及服務平臺建設,以園區標準廠房建設為抓手推動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聚集發展,提升園區發展活力。經研究,將省級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標準廠房建設補助資金調整合并為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建設項目?,F就做好2015年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安排的總體原則
2015年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申報工作,堅持以完善園區基礎設施配套、產業配套、服務配套,推動園區產業轉型升級為主線,以10個千億元園區和50個百億元園區項目建設為重點,圍繞產業基地建設及產業集群打造,支持特色園區和專業化園區建設,進一步體現項目支持的集中度,不撒胡椒面;進一步加大園區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創新方式,探索財政資金注入或參股的方式,支持園區融資體系建設,提升園區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進一步規范程序、公開透明、注重監管,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項目申報范圍和重點
(一)省委、省人民政府相關會議明確支持事項及省委、省政府領導現場調研明確給予支持的項目。
(二)昭通市魯甸縣、普洱市景谷縣、德宏州盈江縣等災區工業園區恢復重建項目。
(三)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點支持園區水、電、路、污水處理、管網建設和集中供熱、供氣等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項目。
按照省政府關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和財政部門上報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申請貼息補助項目數量原則上不應低于40%,且縣級工信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對貼息項目的貸款情況向銀行進行書面函證,并將函證結果掃描件上傳至網絡申報系統。
(四)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建設項目。重點支持由園區管委會或其他投資機構統一規劃、量身打造、集中連片,用于大量中小企業集中、集群發展的“訂單式”標準廠房建設。
(五)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項目。重點支持園區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專業化園區規劃編制項目。
(六)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及項目推進工作經費。重點支持一批項目工作基礎扎實、招商引資工作成效顯著的園區。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時間
1. 項目申報單位需在2015年3月5日前完成網絡申報。
2. 各縣級工信、財政部門需在3月10日前完成網絡審核。
3. 各州市工信、財政部門以及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需在3月20日前完成網絡審核,并填報《省級財政扶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材料符合性審核情況表》(附件1)。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相關工作,過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按下列要求在網絡申報系統中上傳電子文檔,并提交紙質材料。
1. 承諾書(附件2)。
2. 云南省工業園區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附件3)。
3. 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附件4)。申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標準廠房建設補助項目的,需委托中介機構出具《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4. 申請貸款貼息補助類的項目,需提供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以及縣級工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項目貸款的函證情況。
5.申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還需提交下列材料:申報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項目核準備案證明、環評及土地審批文件等項目合規性支撐材料。
申報標準廠房建設補助項目,還需提交下列材料:申報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云南省工業園區標準廠房項目驗收報告書》(附件5)、企業為申報主體的法人證照(復印件)。
申報軟環境建設補助項目,還需提交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委托協議。
申報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及項目推進工作經費的項目,還需提供申報請示文件及開展相關工作的情況報告。
在以往的項目申報中,有部分州市上報項目紙質材料和網絡材料不一致,如投資額等財務數據不一致,紙質表“項目申報單位”和網絡系統“項目申報單位”不一致等。請各州市及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主管部門及項目申報單位加強基礎工作,凡紙質材料與網絡申報材料不一致的,不納入扶持范圍。
(三)申報及審核要求
各州市工信委、財政局及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政辦發〔2011〕165號)規定的程序,認真組織本地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及標準廠房建設投資主體單位開展項目申報。
1.項目申報單位登錄“企業申請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系統”注冊成功后,完成網絡申報,同時按照申報程序向省工信委提供紙質申報材料一份,各級財政部門不再收取紙質申報材料。
2.各級工信部門項目管理人員要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項目紙質及網報資料的審核,并按規定到項目建設地點進行實地核查,對照其申報材料,檢查實施條件和建設進度情況,并聯合各級財政部門指導項目單位做好網絡申報。
3. 對已完成網絡申報的項目,滇中產業新區及各州市工信、財政部門按照相關工作要求進行聯合審核,于2015年3月31日前聯文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同時上報《云南省工業園區建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6)的電子版。未按本《通知》要求在項目申報系統中上傳材料的,不納入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聯系 人:省工信委工業園區處 陳楊
電 話: 0871—63513798
聯系 人:省財政廳企業處 張玲
電 話:0871—63620705
電子郵箱:gxwyqc@126.com(省工信委)
ymkmzl@163.com(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