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14-10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4-10-22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各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近期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有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政策措施,10月16日,省政府召開全省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電視電話會議,安排布置“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有關工作。現將會上領導講話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
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在全省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
培育工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省政協副主席、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喻頂成
(2014年10月16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近期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有關會議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有關工作,確保今年完成省政府最近調整確定的1萬戶的目標任務,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今天召開全省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電視電話會議。剛才省工信委宋嘉林副主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邢渭東副廳長、省工商局曹陽副局長分別作了很好的講話,就相關問題事項明確了要求,請各級各部門全面領會,落實在具體工作中。下面,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江同志的委托,我就如何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講幾點意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微型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加快微型企業的發展,加大對微型企業的扶持,讓它們在公平競爭中搏擊壯大,可形成示范效應,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也能增添社會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民生改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微型企業的發展,今年以來,面對經濟下行的壓力,省人民政府把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培育微型企業有關要求的重要舉措,作為全省穩增長的一項重要措施,從資金、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6月份,經省政府批準,省級五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但從實施情況看,離完成全年目標任務還有較大差距。為此,李江常務副省長數次召開會議,聽取工作匯報,并就如何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工作進度、落實相關政策,確保今年任務按質按量按時完成進行了專題研究。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全面推進我省園區經濟、縣域經濟、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實現今年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高度,對“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9月15日李江常務副省長主持召開的省政府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專題會議精神,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近期下發的《關于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辦發〔2014〕64號)要求,創新工作機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今年“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工作任務。
二、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是“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責任主體,針對前段時間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政府(管委會)分管領導統籌協調此項工作,聯席會議要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推進中的有關問題。各承辦單位要借鑒我省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模式的經驗,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借助“貸免扶補”創業導師庫的作用,加大對“貸免扶補”政策扶持創業者后續跟蹤服務,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疊加享受“兩個10萬元”的扶持政策。各級各部門不能只是把任務分配下去就算完事,一定要建立健全協調、督辦機制,優化承辦、審核機制和會審制度,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協調,對推進情況要及時跟進、加強督辦。
三、明確職責,迅速行動
由于此項工作下半年才啟動,今年又是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第一年,本著實事求是、注重質量的原則,省政府將2014年扶持3萬戶目標任務調整為1萬戶,明確了工商局、工商聯、婦聯、團委、就業局為具體承辦單位,分別承擔任務數的20%。各州、市、縣、區及各承辦單位會后要迅速行動起來,及時安排部署。一是要利用各種媒體及宣傳工具,加大對“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宣傳力度,做到宣傳工作進園區、進社區、進高校、進企業,使微型企業的發展扶持政策家喻戶曉,營造良好創業氛圍,激發全民創業創企的熱情。二是各級承辦單位要加大培訓輔導力度,具體受理和審查的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工作流程,要開辟綠色通道,為申請扶持的微型企業的創業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同時,要發揮各自的既有渠道優勢做細工作,廣泛發動,全面調動微型企業申請“兩個10萬元”支持的積極性。三是各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工信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協調、會審、推進情況統計及其它相關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微型企業扶持資金安排和撥付及資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除承擔具體承辦工作,還要負責微型企業的認定及是否存在在辦企業的審查工作。作為“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首批承貸銀行的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云南省分行,要認真負責10萬元以內貸款發放的組織實施。其它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全面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決不能出現因工作不熟練、服務不到位、推諉扯皮而影響工作進度和全年任務完成的現象。
四、圍繞工作目標,狠抓工作落實
目前,距離年底只剩兩個半月的時間,完成今年1萬戶扶持微型企業的目標任務,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承辦單位要制定詳細的推進計劃,全面了解和掌握申請企業的有關情況和基層的工作進展情況,聯席會議要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省級各部門要強化對工作落實的督查檢查力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問責。在這里還要再強調一下,各級各部門、省微型企業培育工程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承辦機構,一定要認真落實李江常務副省長9月15日主持召開的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工作會議的相關指示要求,要認真貫徹省政府辦公廳最近下發的《關于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辦發〔2014〕64號),以及早前省工信委等五個部門聯合制定下發的《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切實落實好財政補助資金的到位和撥付,建立并落實好貸款風險資金,確保省政府會議確定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能落實到位。工信部門(民營辦)要切實及時抓好通過初審并上報聯審的企業申請會審工作,增加會審頻次,加快會審速度,不積壓拖延。工商部門在微型企業資格和有無在辦企業情況審查時,要按照今年年底以前完成1萬戶的目標任務要求,切實加快速度、提高效率。各級承辦單位要根據所安排的任務,制定承辦落實工作方案,對微型企業一對一、點對點開展好創業指導、政策輔導、資格審查和及時上報工作,協助做好企業貸款的使用和償還情況跟蹤工作。同時,各承辦單位也要嚴格把關,加強監管,防止騙取、套取資金的現象發生。對采取虛假詐騙的手段騙取、套取資金的現象,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全省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是搭建創業平臺、激發民間創業熱情、擴大創業覆蓋面的有效手段,是推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是惠民生、穩增長的一件好事、要事。各地各部門要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只要大家堅定信心,立刻行動,共同努力,今年全省“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目標任務一定能夠完成!
“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政策及工作流程講解
省工信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宋嘉林
(2014年10月16日)
按照會議安排,我就“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政策及工作流程作簡要介紹。
今年以來,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我省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為扭轉下滑局面,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轉型升級,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云政發〔2014〕17號),提出了16條穩增長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八條明確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省政府文件下發后,省工信委會同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6月份,我們召開啟動會,全面開展“兩個10萬元”微型培育工程。9月15日,省政府李江常務副省長和省政協喻頂成副主席召開專題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為實現高質量、高水平開局,今年的工作目標任務由扶持3萬戶調整為1萬戶。同時,對資金安排和工作程序等作了適當調整。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開展講幾點意見。
一、全面領會,用好政策
“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是一項惠及廣大創業者和小微企業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其中,第一個10萬元是指企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后,政府給予3萬元的財政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州(市)、縣(市、區)財政按5:3:2的比例承擔;第二個10萬元是指有貸款需求的微型企業,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銀行貸款支持。目前,我省首批承貸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社和郵儲銀行2家銀行,建立省貸款擔保基金進行擔保,貸款年利率在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4%,貸款期限3年以內。2014年4月1日后在我省創辦的企業,投資規模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帶動5人(含創業者本人)以上本省戶籍人員就業,屬于加工制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件開發、商貿流通、技術咨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行業類型的微型企業,即可申請享受“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政策扶持。
二、完善機制,形成合力
根據17號文件和9月15日省政府召開的專題會議精神,借鑒我省“貸免扶補”的成功經驗,省政府決定增加各級人社、工商局、工商聯、共青團、婦聯作為“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承辦部門承擔具體工作任務。為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級領導擔任召集人,13個部門作為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各部門相互配合、協同推進。各成員單位主要分工如下:
各級民營辦是總牽頭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年度實施方案,下達年度培育計劃,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縣(市、區)為該項工作的主要承擔者,民營辦要組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會審委員會,對微型企業扶持申請進行會審,及時向同級財政提交資金撥付申請,向金融機構推薦移交貸款申請。
財政部門負責扶持資金預算、劃撥、清算、使用、管理、貸款擔保基金建立等工作。金融、人行、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負責落實有貸款需求微型企業的貸款支持工作。
人社、工商局、工商聯、共青團、婦聯作為承辦部門負責宣傳動員、創業培訓等工作。受理企業申請,對材料齊備進行初審,并對企業的經營場所、投資規模進行現場查驗。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報工商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工商部門還要對申請人是否有在辦企業、所屬行業是否屬于扶持行業、企業是否屬于微型企業進行審查。
國稅、地稅部門負責落實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三、規范流程,認真審核
為便于操作,簡化手續,方便企業提供材料,提高辦事效率,我們將企業所需申報的資料全部設計為表格形式,并且一次提交,具體工作流程是:
(一)提交申請
申請人完成企業注冊,并實際貨幣投資達7萬元后,只需提供“三書兩證照”即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微型企業創業計劃書、貸款申請書(有貸款需求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提交承辦部門即可。企業可自行任一選擇縣(市、區)人社、工商局、工商聯、共青團、婦聯為承辦部門并向其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三份。
(二)初審查驗
承辦部門收件后5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齊備進行初審,并對經營場所、投資規模進行現場查驗。各承辦部門要把握好《辦法》中規定的條件,收齊材料,認真核實經營場所與申請材料填報的是否一致,落實投資規模是否達到10萬元以上。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報工商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工商部門主要對申請人是否有在辦企業、所屬行業是否屬于扶持行業、企業是否是微型企業進行資格審查。
(三)會審公示
縣(市、區)民營辦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組成會審委員會進行會審,會審中要把握好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從各地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出發,做到寬嚴相濟。會審通過的名單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企業即可列入扶持范圍。
(四)撥付資金
確定扶持企業后,縣(市、區)民營辦向財政提交撥付申請,縣(市、區)財政10個工作日內將財政補助資金足額撥付到企業基本賬戶。
(五)發放貸款
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作為承貸銀行,對縣(市、區)民營辦推薦的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調查和審批流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給予不高于10萬元的貸款支持。承貸銀行和承辦部門要為貸款企業提供跟蹤服務,做好貸款的使用和回收工作。
四、強化服務,嚴格監督
一是各州(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民營辦)要充分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督促指導各部門抓好工作落實,組合使用好貸免扶補、金融支持、促進就業、特色產業培育等政策,發揮政策疊加效應,確保新創辦的微型企業存活率。
二是要加強宣傳培訓。各承辦單位要充分發揮“貸免扶補”創業導師庫的作用,廣泛動員有創業能力的各類人員參與創業,并提供創業幫扶服務。要加快創業輔導、管理咨詢、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中介機構面向微型企業開展創業指導和綜合服務。各級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宣傳力度,做到扶持政策家喻戶曉,營造良好創業氛圍。挖掘一批創業典型,通過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達到“扶持一個,帶動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要保證各級配套資金足額到位及資金安全。各州(市)、縣(市、區)財政要積極籌措配套資金,確保資金足額及時到位。資金配套和工作開展情況要納入上級政府督查重點內容。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工作,強化責任意識,防止騙取套取資金的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關于2014年目標任務的調整安排
按照實事求是、注重質量的原則,今年的工作目標任務由扶持3萬戶調整為1萬戶,省人社廳、工商局、工商聯、團省委、省婦聯5個系統各承辦2000戶。結合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對2014年調整后的目標已重新分解到各州(市),州(市)的承辦部門相應分配各20%的目標任務。由于今年配套資金已撥付到各州(市),加之時間緊急,各州(市)可在承辦部門間對任務稍作調整。今后,我們將統籌各承辦部門和州(市)意見再進行任務分解。
同志們,微型企業的發展關乎民生,關乎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微型企業發展事關全省人民的福祉。我相信,只要大家齊心協力,腳踏實地,扎扎實實地做好每一項工作,我們的目標一定會實現!
在全省加快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
工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資格審查暫行標準說明
省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曹陽
(2014年10月16日)
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是落實省委、省政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中心任務的重要舉措,是助推我省微型企業發展的一次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扶持微型企業創業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做好相關審核工作,負責宣傳動員、創業培訓和具體承辦工作。為指導基層做好這項工作,積極推進“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根據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金融辦下發的《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征求省工信委同意,6月中旬省工商局制定下發了《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受理初審暫行標準》,四個月來暫行標準基本得到了貫徹執行。根據會議安排,我對暫行標準作進一步說明。
一、準確把握微型企業劃型標準
微型企業是指企業雇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產品服務種類單一、經營規模微小的企業組織,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四部委劃型標準針對的是已經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的企業,而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的扶持對象是今年4月1日以后新登記的微型企業。由于新成立企業難以準確采集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劃型指標,而導致相關部門難以確認企業類型的困難。為準確把握微型企業的劃型,省工商局經反復研究并商有關部門同意,以企業注冊資本為參照,制定了該暫行標準中新設立微型企業的劃型標準。
具體劃型參照標準為:1、農林牧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注冊資本50萬元及以下;2、零售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注冊資本100萬元及以下;3、交通運輸業,注冊資本200萬元及以下;4、工業、建筑業,注冊資本300萬元及以下;5、物業管理,注冊資本500萬元及以下;6、批發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及以下。
個人獨資企業以登記出資額計算,合伙企業以備案合伙協議出資額計算。
各地重點扶持發展的行業及企業,可以放寬到以上標準的1.5倍。
二、準確把握創業扶持重點行業
《實施辦法》規定,申請創辦加工制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件開發、商貿流通、技術咨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類型企業為重點扶持的行業。
為便于確認重點扶持行業,我們將微型企業行業產業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重點扶持行業。包括加工制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件開發、商貿流通、技術咨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行業,以及各縣(市、區)根據當地產業特色增加的重點扶持行業產業。二是限制性行業。包括建筑業、房地產、推拿按摩(不含盲人按摩)、網吧、洗浴及娛樂業,以及各縣(市、區)限制發展的行業產業。三是禁止性行業。包括199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明令取締關停的小造紙、小制革、小染料、土煉焦、土煉硫、土煉砷、土煉汞、土煉鉛鋅、土煉油、土選金、小農藥、小電鍍、土法生產石棉制品、土法生產放射性制品、小漂染等“十五小”企業,國家限期淘汰和關閉的小水泥、小火電、小煉油、小煤礦、小鋼鐵、小玻璃等“新六小”企業,以及各縣(市、區)禁止發展的其他行業產業。
三、靈活把握五項條件審查標準
《實施辦法》規定,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需要符合出資人具有投資創業資格、主要出資人無在辦企業、企業投資具有一定規模、從事重點扶持行業經營、帶動5人以上本省人員就業等五項條件。
具體審查標準是:
(一)審查是否屬于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本省戶籍人員
審查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人員,重點審查企業經工商登記的出資人是否有國家公職人員。難以審查的,由企業出具出資人無國家公職人員承諾書。
審查本省戶籍人員,只審查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人本人的戶籍,原則上不審查企業其他出資人的戶籍。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外省原籍畢業生,畢業離學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視為本省戶籍人員(包括本省戶籍就業人員)。
(二)審查有無在辦企業
審查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人在本縣(市、區)內,未擔任其它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三)審查創辦的企業投資規模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是否符合條件
審查企業投資規模10萬元以上,主要審查企業投資計劃書,計劃投資在10萬元以上即可。
審查企業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主要審查企業提供的投資支出有效票據憑證,包括企業購置租賃或裝修經營場所費用(只按不超過投資總額的30%計算)、購置設備和原材料費用、特許經營和加盟費等非人工費用投資支出,總額達到7萬元。企業銀行存款不作為實際貨幣投資計算。
(四)審查扶持行業
屬于重點扶持行業的優先扶持;屬于限制性行業的暫不納入扶持范圍;屬于禁止性行業的禁止扶持。審查時可采用排除法,排除限制性行業和禁止性行業。
(五)審查帶動5人以上本省戶籍人員就業
主要審查企業填報的《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申請書》雇傭員工人數、戶籍是否符合條件、相關內容是否填寫齊備、身份證復印件是否提交齊全。帶動5人以上人員就業情況由申請人承諾保證。
切實做好五個結合共同推進微型企業
培育工程順利實施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邢渭東
(2014年10月16日)
做好“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和“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有機結合,應當圍繞以下五個方面開展工作,使兩項政策互為補充,相互銜接,共同推進。
一、抓好政策規定扶持對象的結合
一是向通過“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的小微企業主動跟進“兩個10萬元”政策。經調查,今年1—9月通過“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的11萬名創業者中,已包含了一部分符合“兩個10萬元”政策扶持條件的小微企業,這些現成的資源分散在“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各業務承辦部門手中,各單位應及時對4月份以來扶持的創業人員開展摸底調查,選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主動跟進“兩個10萬元”政策。
二是鼓勵“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的個體工商戶實現“個轉企”。從我們調研的情況看,通過“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的創業者中,絕大多數是個體工商戶,由于面臨著稅收、財務、人力等成本的增加,很多個體工商戶不愿意進行“個轉企”。“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各業務承辦部門應在本單位扶持的創業者中,篩選一批素質高、前景好、競爭力強的創業實體,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扶持政策同國家目前出臺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商登記、稅收優惠的扶持政策有針對性地進行宣講,讓個體創業者轉變觀念,感受到“個轉企”是創業做大做強的必由之路,通過讓小微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享受到好的政策,引導更多的個體工商戶積極主動地“個轉企”,為“兩個10萬元”深入推進奠定堅實基礎。
二、抓好貸款扶持項目的結合
一是通過整合貸款扶持政策實現結合。“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了對2009年1月1日后在我省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創業人員,提供5萬元---10萬元的免擔保、政府財政貼息的創業小額貸款扶持。“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政策同樣明確了對“有貸款需求的微型企業,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銀行貸款支持”的措施。兩個政策要在貸款扶持項目上切實作好結合,在當前我省貸款貼息規模有限地情況下,應加對大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對符合貼息條件的小微企業創辦者應優先給予貼息貸款的支持,增強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以通過加大扶持力度,來引導更多地人從事小微企業經營,提高小微企業創辦者的積極性。
二是通過疊加貸款扶持政策實現結合。對符合政策確有較多資金需求的小微企業,可以把“兩個10萬元”和“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疊加使用,人社部門應及時加強與工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讓小微企業即可以享受到“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又可以獲得“兩個10萬元”政策的支持,通過兩個政策的疊加,使小微企業可以獲得更多資金上的支持,扎實培育出一批競爭力強的小微企業走向市場。
三、抓好“1+3”后續跟蹤服務的結合
“1+3”后續跟蹤服務是我省結合云南實際為初期創業者量身定制的個性化服務機制,確保了每1名享受“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創業者,都有1個承辦單位負責服務,1名聯絡員負責聯系協調,1名創業導師負責幫扶指導。通過“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業務承辦單位的創業服務、貸款管理主體責任;通過聯絡員定期回訪、跟蹤調查,及時發現問題、協調解決問題,在為創業者提供周到細致服務的同時強化了貸后管理,嚴格了風險控制,確保了貸款放得出,收得回。
經過五年來的實踐,“1+3”后續跟蹤服務機制在提高創業成功率、確保還款率方面都取得很好的效果。“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按期還款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呆壞賬發生率僅為0.03%。“兩個10萬元”工程也同樣面臨著創業成功率和貸款回收的問題,在推進“兩個十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作中,各業務經辦部門,特別是各級人社部門和公共就業經辦機構要充分借鑒發揮“1+3”創業幫扶跟蹤服務機制的作用,通過優質服務,來確保“兩個10萬元”工程的順利實施。
四、抓好小微企業培育與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結合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僅要關注小微企業的創辦,更要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對經過“兩個10萬元”政策扶持培育起來的小微企業,應注重開展跟蹤問效,對用工規范,還款記錄良好,生產規模和吸納就業達到條件的小微企業,要積極協調相關機構跟進實施200萬元以內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再扶持,實現小微企業培育與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有機結合,讓優質的小微企業資源始終在優惠政策的支持中不斷前進,以幫助他們做大做強。
五、抓好創業培訓與小微企業培育的結合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認真研究小微企業創業者的創業培訓問題,要研究和開設扶持小微企業創業的課程,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要及時給予創業培訓補貼。鼓勵符合“兩個10萬元”扶持政策的企業,積極參加創業培訓,通過提高企業創辦者的管理、經營素質,增強參與市場競爭和駕馭市場的應變能力,幫助成功創業,提高小微企業的創業成功率,實現創業培訓與小微企業培育的有效結合。同時,要鼓勵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參與到小微企業創業培訓和“1+3”后續跟蹤服務工作中來,集全社會共同的力量來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