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23062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06-25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有關穩定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部署及要求,經公開遴選,省商務廳聯合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開展2023年云南省“彩云購車補(加油券)”活動。
一、活動時間
本次活動時間為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其中,“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申領時間為2023年6月22日至7月31日(申領先到先得、名額滿額即止),核銷時間為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
二、活動內容
在全省發放“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營造促進汽車消費、帶動成品油消費的良好氛圍,惠及廣大購車消費者。
2023年6月22日至7月31日,在云南省內汽車銷售企業購買7座及以內小汽車(僅限汽油車,不含皮卡車、貨車,不包括二手車)并在云南省內落戶的個人消費者(不限戶籍),可申領“彩云購車補(加油券)”。消費者選擇1家本次活動合作企業線上平臺領券,并在該企業指定的云南省內各加油站點消費核銷,當即享受滿減抵扣優惠。
三、活動合作企業及平臺
經公開遴選確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和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為本次活動合作企業,同時分別在2家活動合作企業各自的線上平臺進行“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申領、審核、發券及核銷。2家活動合作企業線上平臺分別為:中油好客e站APP和加油彩云南微信小程序;中國石化“易捷加油”APP、“易捷加油”小程序和云南石油電子券微信小程序。
四、投入資金及名額
本次活動,省商務廳投入財政資金2000萬元,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和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各投入1500萬元,共計5000萬元用于發放“彩云購車補(加油券)”并據實核銷。
“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發券名額共20000個。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各自線上平臺發券名額各10000個。
五、領券流程及規則
“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發放,采取“先購車、后申領”方式,符合申領條件的購車消費者,選擇1家活動合作企業線上平臺進行申領,成功領券后在指定的各加油站點消費核銷。
(一)購車落戶
消費者在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內完成購車和車輛登記落戶。車輛的購車發票開票日期、機動車行駛證發證日期均應在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日期范圍。
(二)選擇平臺申領
消費者結合自身情況,自行選擇1家合作企業線上平臺注冊并上傳購車等資料進行申領“彩云購車補(加油券)”。每人僅限選擇1家企業及其線上平臺申領(2家活動合作企業線上平臺申領數據進行對接,消費者不可多頭重復申領和改換核券企業),僅限就1輛車進行申領。
本次活動2家合作企業線上平臺分別為:
中國石油:中油好客e站APP、加油彩云南微信小程序(首頁“彩云購車補(加油券)”輪播圖)。
中國石化:“易捷加油”APP和云南石油電子券微信小程序。
消費者線上平臺申領“彩云購車補(加油券)”,須提交領券手機號碼并上傳以下申領資料:
(1)購車消費者的居民身份證人像面圖片;
(2)所購車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圖片(應為第一聯發票聯并加蓋銷貨單位印章);
(3)所購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主頁和副頁圖片。
上傳圖片應為原件(不接受復印件)拍照或掃描圖片(jpg格式),圖片大小不限,但應足夠清晰、完整并符合要求,以便線上平臺系統可識別信息。消費者提交的購車人身份信息及車輛信息須一致,消費者提交的個人資料信息,活動主辦方及合作企業將依法規范使用。
(三)審核發券
根據本次活動通知有關要求,2家合作企業各自負責其線上平臺涉及的申領資料審核。資料審核環節包括初審和復審。
1.初審。2家合作企業按照消費者當次提交申領資料的先后順序對上傳資料信息逐一初審(主要進行購車發票信息審核、行駛證信息初驗),并反饋初審情況。資料初審在消費者當次提交審核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未通過的,消費者可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初審通過者即占用領券名額,2家合作企業各自線上平臺領券名額滿額時,領券申領即止。
2.復審。領券申領截止后,2家合作企業提取整理初審通過者提交的有關資料信息,與云南省商務廳聯合進行資料復審(主要查驗車輛登記落戶及變更情況),信息查驗無誤的予以復審通過并及時發券。
復審分別在2家合作企業線上平臺申領截止后統一進行,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時,車輛登記信息嚴重不符、車輛登記的所有人已變更或轉籍至云南省外的復審不予通過,省內轉籍的不受影響。
3.發券。申領資料通過復審后,相應的線上平臺及時發放“彩云購車補(加油券)”電子券至消費者個人賬號。電子券以券包形式發放,含有25張電子券(15張油品券、10張非油券),價值2500元。每張券面值100元,消費滿300元可用1張,每次交易可使用1張(不可用券的商品由2家合作企業在線上平臺進行明示,原則上除服務類、非便利店常規商品、香煙、大包裝潤滑油、大包裝食用油、團購商品、部分酒類、整箱冰點價商品以及促銷商品包外,其他商品均可用券核銷)。電子券2023年8月10日前一次性發放,按5批次生效,每30天生效5張(油品券3張,非油券2張),每張券的有效期為60天。
(四)用券核銷
本次活動發放的“彩云購車補(加油券)”,消費者可在相應的線上平臺查看詳情,在每張券注明的有效期內在對應企業指定的云南省內各加油站點均可消費核銷。消費者用券核銷時,應主動向加油站點收銀員出示券碼核銷使用。消費者用券核銷如涉及個人繳稅義務的由消費者自行繳納。
發放的“彩云購車補(加油券)”分批生效、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本次活動合作企業應對其參與用券核銷的加油站點工作人員進行必要培訓,督促加油站點誠信規范經營,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消費者正常使用“彩云購車補(加油券)”,確保用券消費者享有與其他普通消費者同等的消費權益和服務質量。“彩云購車補(加油券)”可與活動合作企業有關加油站點其他優惠政策疊加使用,但不可充值、不設找補、不可兌換現金。核銷的非油券所購商品原則上非因質量問題不可退貨,退貨退款涉及的非油券作廢。
“彩云購車補(加油券)”不得倒賣、借用。嚴禁任何企業和個人利用“彩云購車補(加油券)”進行套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將嚴格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活動宣傳。本次活動有關重要事項在云南省商務廳官網公開發布。結合“彩云購物節”活動,突出“彩云購車補(加油券)”宣傳,通過有關新聞媒體加強活動宣傳。參與活動各方利用各類媒介資源廣泛進行活動宣傳,鼓勵有關企業和消費者參與、支持活動開展。
(二)豐富促銷活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積極支持本次活動開展,及時將活動內容告知有關汽車、成品油經銷企業,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織開展多種形式汽車、成品油促銷等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消費環境。
(三)強化監管服務。省商務廳和2家合作企業加強本次活動的統籌管理,切實加強發券資金風險管控,對活動過程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問題及時妥善處置。本次活動有關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倡導參與企業誠信經營,不虛假宣傳,不變相加價和強制購買服務。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強汽車和成品油流通行業監管。
七、活動咨詢
本次活動設置咨詢投訴電話,服務時段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昆明市0871-68326303、昭通市0870-3189017、曲靖市0874-6088093、玉溪市0877-2789572、保山市0875-2229700、楚雄州0878-3246369、紅河州0873-8888237、文山州0876-2134331、普洱市0879-3017276、西雙版納州0691-8998398、大理州0872-2326713、德宏州0692-2105168、麗江市0888-5177869、怒江州0875-2229700、迪慶州0887-8810757、臨滄市0883-2152167。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昆明市0871-65102526、昭通市0870-2158960、曲靖市0874-3382879、玉溪市0877-2023081、保山市0875-2140365、楚雄州0878-3021459、紅河州0873-3790351、文山州0876-2124298、普洱市0879-2145537、西雙版納州0691-2125803、大理州0872-2124503、德宏州0692-2110093、麗江市0888-5109550、怒江州0886-3626055、迪慶州0887-8988810、臨滄市0883-2132249。
本次活動由云南省商務廳會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銷售分公司和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負責解釋。活動事項如有調整,以省商務廳發布的最新通知或公告內容為準。
云南省商務廳
2023年6月20日
(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