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250808-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餐飲住宿和零售行業幫扶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5-08-0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云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有效擴大內需,釋放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保山市商務局計劃發放“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彩云美食美宿美物”消費券,聚焦住宿餐飲業和百貨、商超、便利店、中西藥店等零售業,適時投放不同面值的消費券。為保障消費券投放活動安全有序實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名稱及主題
(一)活動名稱
“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彩云美食美宿美物”消費券(以下簡稱“三美”消費券)發放活動。
(二)活動主題
“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樂GO保山”
(三)活動內容
1.發放普通券
2025年6月至11月期間開展,常態化發放“三美”消費券,發完為止。
2.發放專項券
以本地特有民族節慶、旅游文化等消費為切入點,突出保山咖啡、石斛、茶葉等特色農產品,融合本地風俗風景、商貿結構和消費習慣,重點聚焦節慶經濟、展會經濟、民族經濟、旅游經濟等四大經濟,強化商旅文體展共聯、商品和服務共促、品牌和場景共融,打造保山市消費IP,開展特色專項券發放活動。
6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圍繞保山“端陽花市”開展“端午安康·粽情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圍繞暑期消費熱潮,開展“熱辣暑期·清涼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圍繞保山農特優產品,開展“保山優品·狂歡購”(或“大美保山、優品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9月1日至9月30期間,圍繞金秋促消費,開展“金色爽秋·豐收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圍繞十一旅游黃金周,開展“十一狂歡·優惠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11月1日至11至30日期間,圍繞雙十一、康養旅居,開展“幸福燃冬·樂享購”專項消費券發放活動。
二、資金預算及活動預期
(一)資金預算:第一批活動金額560萬元。
(二)資金來源:第一批先撥付資金總規模的50%,按照2024年各州市住宿餐飲業營業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全省比重分配撥付。2024保山餐飲業完成78.76億元,占全省比重4.23%,住宿業完成23.30億元,占全省比重4.23%,分配到第一批資金合計560萬元。
(三)支持方式:云南省商務廳根據各地州實際執行進度,資金在州市間動態調整、分批次撥付。
(四)活動預期:預計第一批消費券的發放活動可帶動消費2500萬元,比去年同期限上住宿業增約3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限上餐飲業增約4.6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限上零售業增約0.3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限上社消增約0.5個百分點。
三、執行主體及發放對象
保山市商務局作為執行主體發放消費券,不再次將資金下撥至縣(市、區)組織實施。面向位置定位在保山市轄區內的個人消費者發放“三美消費券”。
四、發放時間
2025年6月上旬啟動,活動實際執行時間依托資金消耗使用情況,于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
五、組織實施方式
“三美”消費券采取普通券和專項券相結合的模式發放,采用“支付立減”方式發券為主。
(一)普通券。面向位置定位在保山市轄區內的消費者發放,在保山市范圍內的經營主體均可報名參加活動。
(二)專項券。積極聯動文旅、體育等部門同向發力,采取“政策+活動+主體+產業”方式,聚焦民族節慶、重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端陽花市、邊交會、美食文化節、大型賽事、旅游宣推等重點活動,發放專項消費券,精準引流、擴大短期消費效應。專項券的資金配置額度原則上不低于30%。
六、參與活動商戶范圍及管理
(一)參與范圍。覆蓋零售、住宿、餐飲業商戶。不包括家電家裝、手機等數碼產品、汽車等已經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品類,不包括已納入2025年省商務廳消費券發放范圍的成品油銷售企業。具體由保山市商務局組織報名并審核確定參與商戶。
(二)商戶管理。保山市商務局負責參與活動商戶管理。一是督促參與商戶嚴格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承諾不變相加價,不增設消費券使用附加條件,不參與消費券騙補、套利等行為,嚴禁消費券用于購買團購券、預付卡充值、預付定金等行為,嚴禁轉賣消費券。二是建立嚴格的參與活動商戶進退機制。三是鼓勵商戶推出優惠疊加讓利措施,擴大活動影響力。
七、發券規則及流程
(一)發放平臺及管理
保山市商務局通過公開遴選方式確定中國銀聯云南分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聯合體為發放平臺,并負責發放平臺的監督管理。
(二)發放規則
1.發放對象。實際參與活動的個人消費者。
2.發放時限。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期間,“三美”消費券核銷完即止。
3.發放范圍。位置定位在保山市轄區內的消費者,在保山市范圍內的經營主體進行消費。(明確告知消費者定位信息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圍。)
4.發放標準。普通券:設置四個檔次通用消費券,即:15元通用券(滿100元可用),30元通用券(滿200元可用),50元通用券(滿300元可用),120元券(滿500元可用),單客戶當日每個檔次各限領1張券,票券當天有效,活動期間每個檔次票券限領5張。
專項券:針對保山小粒咖啡、茶葉、石斛、小綠豆等保山特色產品,設置四個檔次專項消費券,即:20元券(滿100元可用)、50元券(滿200元可用)、80元券(滿300元可用)、150元券(滿500元可用),單客戶當日每個檔次各限領1張券,票券當天有效,活動期間每個檔次票券限領5張。
(注明:1.視“三美消費券”領取、核銷情況各子活動間可靈活調整資金和名額。2.視“三美消費券”使用情況可靈活變更消費券設置檔次)
(三)發放流程
1.領取消費券。遵循“名額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適當調整”的原則,由中國銀聯云南分公司線上、線下按照1:1的比例配置,發放本次活動消費券。
線下渠道按照商戶地理信息配置門店碼(設置電子圍欄,商戶經營地址3km范圍可領取),用戶到店后可掃碼領取消費券。線上渠道用戶由銀聯開放發券、領券、核券等渠道給云閃付、美團、京東等渠道,用戶可在指定平臺領取消費券(GPS定位限制在保山市內可領取)。
2.核銷消費券。用戶領取后可在任意已報名商戶進行核銷使用,核銷時用戶和商戶物理距離小于5km才能核銷。消費者通過在線上活動服務平臺和線下企業門店領取2025年保山市“三美”消費券,消費券有效期為領取日的23:59:59,隔天過期未使用需要重新領取,每類消費券每日限使用1張,每類消費券每人每日限領1張。專項券和普通券不能疊加使用。
八、退貨規則
(一)如交易發生退款、撤銷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額扣除享受的優惠金額后退回至用戶原付款賬戶。
(二)如全額退款、撤銷反向交易發生時,系統將退還已使用的消費券,用戶可再次申領消費券。
(三)消費券僅支持一次性全單退款,訂單拆單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銷交易,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
九、責任分工
(一)市商務局
1.牽頭組織保山市美宿美食美物消費券發放活動。
2.聯合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活動全過程監管和現場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打擊虛假交易、重復購買、騙補套補等行為。
3.活動期間設置消費者咨詢服務熱線。
(二)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
1.負責組織動員并審核轄區內企業報名參加活動。
2.負責審核報名參與活動企業提交的材料。
3.負責對企業參與活動的交易真實性進行審核。
4.活動期間設置消費者咨詢服務熱線。
(三)中國銀聯云南分公司、中國銀行
1.收到保山市商務局反饋用印商戶清單后,配置營銷活動,同步為每個商戶訂制門店優惠碼。
2.領券時在后臺將在領券入口前置防范機器領券或模型領券措施,確保真人領券。
3.充分整合銀企資源,挖掘線上線下宣傳渠道,通過銀行網點、云網APP等渠道最大范圍開展活動宣傳。
4.針對已領券的用戶,通過外呼、短信、push等渠道通知用戶盡快用券。
十、風險防控
(一)各級商務部門要嚴格按照《云南省商貿領域政府消費券管理暫行辦法(云商市運〔2022〕7號)》有關要求,細化風險防控措施,強化活動監管,嚴禁平臺與商戶聯合套利,嚴禁商戶通過虛假交易套利,對違規商戶及平臺立即清退并公示,保障消費券發放活動安全有序。
(二)積極學習借鑒各地消費券全流程監管經驗做法和風險防控典型案例,優化消費券領取方式,最大程度減小搶券、核銷等環節風險。
(三)指導消費券發放平臺優化系統,加強技術風險防控,做好風險交易實時監測,并開展事前、事中和事后風險防控和處置。
(四)強化與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協同聯動,多渠道、多方位提高風險監測處置能力,形成風險事件處理快速響應機制。要設立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開通政府部門咨詢服務熱線及平臺客服專線,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
十一、活動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活動由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共同參與,統籌推進活動開展,協調解決活動過程中的問題。
(二)加大宣傳力度。依托發送短信、保山發布、保山融媒體、商務網站等政府平臺和抖音號、視頻號、微博等商業平臺,整合各縣(市、區)媒體資源,擴大傳播力和影響力,做好全方位媒體矩陣報道、活動報道、后續跟蹤報道,廣泛宣傳活動的政策措施、參與企業、優惠內容等,提高活動知曉率和參與度。
(三)強化監督管理。組織活動的有關信息,及時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市商務局加強發券活動監管,強化資金風險管控,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杜絕資金挪用和違規操作,及時妥善處置活動的難點堵點問題。設置活動咨詢電話,暢通咨詢投訴渠道并及時處理投訴問題。建立透明、公開的消費券發放機制,督促參加活動企業嚴格規范消費券發券和核銷,確保流程清晰、資料可查,確保政策精準直達消費者。
十二、不可抗力因素
如遭遇中國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方案的履行受阻時,受不可抗力影響,市商務局有權終止或調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