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20-07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0-07-08 |
| 文號 | 瀏覽量 |
許海生代表:
你在龍陵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建設中寨村農貿交易市場項目立項的建議》,已轉由我局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建議中提出為發展農產品交易市場,滿足中寨村以及邊鄰六個村的需求,使六個村經濟社會發展得更快更好,建議給予中寨村農產品交易市場的項目立項。收到建議后,我局組織相關股室人員對鄉鎮農集貿市場建設改造的有關政策進行了梳理:
一、支持方向:上級商務部門根據資金安排情況,重點支持建設鄉(鎮)集鎮農集貿市場。重點支持鄉(鎮)集鎮農集貿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市場交易廳(棚)、地面硬化、攤臺、供水、用電、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村級農集貿市場暫無政策支持。
二、申報條件:一是市場必須建在鄉(鎮)政府所在地,主要從事農副產品交易并經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準設立;二是市場主體是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委會等各級機構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三是市場用地必須取得土地使用證或20年以上的租賃合同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集體土地。
三、相關要求:鄉(鎮)集鎮農集貿市場規劃建設要符合《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辦發〔2018〕16號)和《保山市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標準與管理規范》的相關要求。
鑒于上述支持內容和申報條件,建議你們:一是把農集貿市場建設納入當地政府發展規劃;二是落實好項目建設用地;三是根據《保山市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標準與管理規范》要求,制定農集貿市場建設規劃方案,并上報我局納入項目儲備庫;四是結合當地實際,出臺招商引資鼓勵政策,引進社會資本合作推進標準化農集貿市場建設。同時,我局將結合我縣實際,積極向上爭取相關項目的資金支持。
感謝你對我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龍陵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人及電話:李偉,0875—6127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