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0-0804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發布日期 | 2020-08-04 |
| 文號 | 龍發改價格〔2020〕263號 | 瀏覽量 |
縣民政局:
你局《關于重新核定龍陵縣殯儀館基本殯葬服務正式收費標準的請示》(龍民政發〔2020〕25號)收悉。為規范基本殯葬服務收費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我縣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民政廳關于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云發改物價〔2014〕1774號)等有關規定,經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召開座談會,提出了龍陵縣基本殯葬服務正式收費標準的意見,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基本殯葬服務正式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基本殯葬服務的具體項目
殯葬服務是面向社會的特殊公共服務,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殯葬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選擇性服務)。基本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按照非營利原則核定。基本殯葬服務主要包括火化、運尸(遺體接運)、遺體存放(含冷藏)、骨灰寄存等服務。
延伸服務(選擇性服務)是指在基本服務以外、供群眾自愿選擇的特殊服務項目。延伸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殯葬服務單位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二、基本殯葬服務收費標準
(一)遺體火化。
遺體火化(采用揀灰爐型火化),收費標準為每具700元(含抬尸進爐、火化、揀灰裝盒等服務環節),12歲及以下兒童遺體火化費減半計收。喪屬需要自行焚燒遺物的,由龍陵縣殯儀館免費提供焚燒場地。
(二)運尸(遺體接運)。
運尸(遺體接運)(含提供消毒、遺體收斂、抬尸和將遺體運至殯儀館等服務環節),收費標準為往返30公里(含30公里)以內360元/具·次;超過3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龍陵縣轄區范圍以外每增加1 公里加收4 元。遺體平面抬運200米以內、上下車及二樓(含二樓)以下抬運不加收費用,三樓(含三樓)以上每層加收10元/具·次。
(三)遺體存放(含冷藏)。收費標準為180 元/具·天,1小時(含1小時)以內免費,超過1小時不足24小時的按24小時計收。
(四)骨灰寄存(含骨灰寄存證明)。
收費標準為5元/盒·月,15天(含15天)以內免費,超過15天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收。
(五)案事件、自然災害類等收費標準,根據具體情況研究。
三、相關要求
(一)殯葬服務單位銷售的骨灰盒等殯葬用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殯葬服務單位自主制定價格。殯葬服務單位不得強制銷售殯葬用品,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費用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在提供殯葬用品時,要注重滿足中低收入群眾的需求。
(二)縣民政局要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民政廳關于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云發改物價〔2014〕1774號)要求,建立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和殯葬用品價格公示體系,通過本部門網站或其他載體將我縣殯儀館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進行公示,為群眾監督、選擇提供方便。殯葬服務單位要認真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在縣殯儀館顯著位置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銷售殯葬用品的,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內容。
(三)為保障群眾明白消費,在開展殯葬服務前,殯葬服務單位應如實提供包括服務項目(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在內的服務清單,供喪屬選擇,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字認可,也可以合同、協議等方式進一步明確相關內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要引導群眾理性消費,不得違反公平自愿原則以任何形式誘導、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提供、發放的各種單據、證書、合同、協議一律不得收取費用。
四、執行時間
本批復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