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070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7-04 |
| 文號 | 龍發改價格〔2023〕232號 | 瀏覽量 |
邱志云等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八屆人大第二次會議提出的《關于調整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第67號),已交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龍陵縣城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規范城市道路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運用價格杠桿合理引導停車需求,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2020年4月30日縣發展和改革局印發了《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0〕174號),試行期限為三年,時間從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根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3年3月17日向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了《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龍住建發〔2023〕18號)。縣發展和改革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和《云南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及時開展了成本監審;并通過征求縣委辦、縣政府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縣監委等22個部門意見,共征求意見6條,其中予以采納2條、不予采納4條;4月25日召開聽證會聽證參加人提出意見建議共10條,其中予以采納6條、不予采納4條。最終形成了《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定價方案》,2023年5月23日政府常務會議通過該方案,2023年5月29日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定價方案的批復》(龍政復〔2023〕90號)同意該方案的執行,2023年5月29日縣發展和改革局印發了《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3〕180號),原《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0〕174號)同時廢止。批復中調整了免費停放時間由原來的15分鐘延長至20分鐘,且夜間22時至次日7時不收費。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