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2-042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重大決策聽證 | 發布日期 | 2022-04-25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云南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等規定,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4月19日下午,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在鎮安鎮黨委會議室組織召開了龍陵縣鎮安鎮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會,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縣發展和改革局擬定的《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草案)》進行聽證,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
二、聽證會基本情況
聽證會設聽證參加人21名,其中:消費者14名、經營者2名、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1名、專家學者1名、政府部門3名。聽證會還邀請旁聽人3名,聽證監察人2名。聽證會應到會聽證參加人31人,實到會30人,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聽證會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董寶棟主持,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股工作人員何麗芹陳述了《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草案)》及對定價成本調查監審情況作了簡要說明;聽證參加人從不同角度對《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草案)》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建議,并提交了聽證意見建議表;聽證監察人對聽證過程作了說明和定論,認為本次聽證會啟動程序合法有效、擬制定價格依據充分,具有合法性。
三、聽證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
與會聽證參加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針對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的《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草案)》的科學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充分發表了各自的觀點,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見和建議。根據聽證會議記錄和聽證參加人提交的《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會聽證意見建議表》,經認真梳理,現將主要意見建議歸納如下:
(一)聽證參加人普遍認為合理制定鎮安集鎮供水價格標準是促進節約用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在水資源配置和水需求調節方面的重要手段,絕大多數聽證參加人對鎮安集鎮供水價格標準表示贊同和支持,同意按供水價格標準方案執行。
(二)建議對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水戶,月實際用水量在40立方米以內(含40立方米)的,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收取;月實際用水量超過40立方米至60立方米(含60立方米)部分,加價50%執行;月實際用水量超過60立方米以上部分,加價100%執行。
(三)建議階梯水價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降低到25立方米。
(四)建議提高各類別供水價格,包括居民生活用水1.6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2.50元/立方米;特殊行業用水3.60元/立方米;市政用水1.00元/立方米。
(五)建議各類別供水價格標準下調。
四、聽證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聽證參加人對《龍陵縣鎮安集鎮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草案)》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充分采納,并根據聽證參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見建議,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采納的意見和建議
關于增加階梯水價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的建議予以采納。采納的理由:為促進農村家庭養殖業的發展,同時考慮農村戶均人口數等因素,將適當提高階梯水價用水量基數。
(二)不予采納的意見和建議
1.關于建議階梯水價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降低到25立方米的建議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結合鎮安的實際情況,考慮到群眾產業發展需要和生活水平提高、人口增加等因素,且此次定價后短期內不會再進行價格調整,建議鎮安集鎮階梯水價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基數為30立方米。
2.關于建議提高各類別供水價格的建議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考慮到“十四五”時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時期,加之群眾對水價反應強烈,為切實減輕群眾負擔,所以建議現階段不再提高供水價格。
3.關于建議各類別供水價格標準下調的建議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農村集中供水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從節約用水的角度出發,并綜合考慮農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和現階段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運行情況,所以建議現階段不再降低供水價格。
(三)對其他方面意見建議的處理建議
對聽證方案以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意見建議,比如建議供水企業和相關部門加大管網排查力度,加強老舊管網的修復更新,要不斷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強化主動服務舉措,切實減少管網非正常漏損情況等。我們將提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及龍陵縣潤民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認真分析研究,并盡快加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