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1060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招生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1-06-01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位考生:
2021年高考將于6月7日至9日進行。本次考試屬于國家級教育考試,考生多、考點多,涉及面廣。參加本次考試的各位考生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和考試紀律、誠信考試、守規、守紀、守法。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進行,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1.6月6日18:00-19:00開放考場,考生根據《準考證》自行前往查找并熟悉考點和考場。考試期間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規定,第一科須于考前50分鐘、后續科次須于考前40分鐘到達考點。服從監考員管理,按要求有秩序進行體溫測量及安檢。
2.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3.每科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英語科目考試不得早于16:40交卷離開考場),未按規定擅自離開考場視為違紀。
4.考生入場,除2B鉛筆、黑色鋼筆、黑色碳素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具有接收和傳送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包括手表、手環在內的各種計時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金屬制品等物品進入考場。
身上裝有特殊器械(如醫療器械等)的考生須到體檢醫院開證明。
5.考生及同住家屬須認真按照防疫要求,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親屬新冠肺炎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疫情高發地區來滇人員及境外來滇人員接觸史、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如實完成健康監測,配合防疫信息排查。考試期間遵守考點紀律和防疫要求,不聚餐、不聚會、避免非必要外出。
6.考試中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涉及:組織作弊的行為;買賣或提供作弊器材、試題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望考生珍惜個人的誠信記錄、名譽及前程,誠信考試。
7.其他要求按《考場規則》執行。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在考試期間設立違紀違規舉報箱和違紀違規舉報電話。
監督舉報箱:設置在龍陵縣教育體育局一樓大廳(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遠征路)。
監督舉報電話:0875—6121428
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