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30705-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7-05 |
| 文號 | 瀏覽量 |
陳文靜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暢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報批的建議(第95號),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目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政策
2020年1月1日,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后,雖然取消了多年來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二元體制,為城鄉一體化發展掃除了制度性的障礙,也為下一步改變土地市場供應格局提供了保障,但同時也對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提出了新的問題。根據2023年3月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3〕364號)要求,確定了保山市騰沖市作為試點,目前正在開展前期摸底調查工作。
二、規劃用途審查
雖然目前還在試點工作階段,但是在規劃用途審查上可以明確:一是項目用地選址不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二是選址盡量位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村莊建設邊界內,不能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位于邊界外的只能以單獨選址(只轉不征)進行保障;三是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落實占補平衡指標。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綜上所述,因目前正在開展試點,待試點結束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如何入市,完善入市的相關實施細則,開通審批通道后,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做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項目建設的用地保障服務工作:
(一)積極主動做好用地保障服務。強化部門聯動,根據部門職責,主動與建設項目業主單位對接,提前介入收集好用地報批前期工作的相關資料,為下一步加快用地報批進度提供必要保障。
(二)擇優盤活集體存量建設用地。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指出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房,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康養等新型產業。通過“農戶+村集體或合作社”的盤活方式,農戶將閑置農房流轉給村集體或合作社,再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探索盤活集體存量建設用地,加大處置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為優化營商環境打好基礎。
感謝你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件公開發布)
2023年6月30日
(聯系人及電話:楊成波 0875-61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