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30705-0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7-05 |
| 文號 | 瀏覽量 |
楊成海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幫助解決村級活動場所建設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第81號),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形成遺留問題背景
在脫貧攻堅期間,為進一步服務群眾,解決群眾業余時間開展活動的場地問題,全縣實施建設的村級活動場所大部分未辦理用地手續。一方面,因脫貧攻堅任務重、時間緊,按要求需配套建設的村級活動場所需在脫貧攻堅考核驗收之前建設完工;另一方面根據當時用地報批的相關要求,集體建設用地報批還未明確,如要完善用地手續,需按城鎮批次組件上報,需由縣政府在組件報批前繳納失地農民養老保障金(2萬元/畝),落實占補平衡指標(數量指標10萬元/畝,水田指標9.5萬元/畝,糧食產能指標1.3萬元/百公斤),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10元/平方米),由于量比較大,資金籌措困難,占補平衡指標難落實等問題導致無法進行用地保障。
二、占用地類分析
全縣在脫貧攻堅期間實施建設的村級活動場所占用地類主要分為三種:一是占用現狀建設用地,但無合法數據來源的;二是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的;三是占用耕地(水田、旱地)的;四是存在部分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及生態保護紅線的。
三、用地保障情況
2020年以來我局共組件上報5個村莊建設用地批次(不含農戶建房),并已取得用地批復,保障村級活動場所涉及總面積1.1864公頃,其中保障鎮安鎮竹箐村活動場所用地0.0385公頃、鎮安社區活動場所建設項目用地0.0634公頃。
四、用地保障政策通道
涉及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可按鄉鎮批次(即集體建設用地)審批。一是選址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只能按城鎮批次進行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審批層級為省級審批;二是選址位于村莊建設邊界內的,只能按村莊批次進行農用地轉用,審批層級為市級審批;三是不在城鎮開發邊界及村莊建設邊界的,只能按單獨選址進行(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或者農用地轉用方式)保障,該方式審批層級為省級審批;四是除省級以上重大建設項目以外,其余項目不能占用“三區三線”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五是涉及違法用地的,按要求必須完成“一案雙查”即既查處事還要對人進行處理后才能組卷上報。六是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縣內無占補平衡的需進行異地購買,涉及相關費用都需有用地主體進行落實。
感謝你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件公開發布)
2023年6月30日
(聯系人及電話:楊成波 0875-61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