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gtj-/2021-0630010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1-06-30 |
| 文號 | 瀏覽量 |
革家正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協調解決平達中心集鎮農貿市場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的建議(第89號),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平達中心集鎮農貿市場建設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67.284畝。農用地26.0145畝(其中占耕24.867畝,均為水田),建設用地41.2695畝。項目規劃用途為商服用地。
目前,該項目用地保障存在一些困難。一是需編制成片開發方案。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需先編制成片開發方案并取得省級人民政府批復后,才能進行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二是土地征收程序改革。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將原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三項前期工作修改為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組織召開聽證會、辦理補償登記、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八項,征地程序發生變化。三是土地報批費用未落實。經測算,該項目共需報批費用178.0214萬元。其中失地農民養老保障金134.568萬元,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17.343萬元,耕地開墾費26.1104萬元。四是無占補平衡指標。經勘界,該項目占用耕地24.867畝,其中9等水田5.025畝、10等水田19.842畝。目前我縣乃至整個保山市均無水田指標,根據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相關辦法,申請向省級、市級統籌占補平衡指標的,需繳納指標購買費用651.567萬元(其中耕地數量124.335萬元,測算標準:5萬/畝;水田指標373.005萬元,測算標準:15萬/畝;糧食產能154.227萬元,測算標準:1萬元/百公斤)。
綜上所述,因政策調整、相關費用及占補平衡指標難以落實,制約著項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推進。下步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積極做好項目建設的用地保障服務工作。一是積極主動做好用地保障服務。根據部門職責,主動與項目主管部門對接,提前介入,收集好用地報批前期工作的相關資料,為下步加快用地報批進度提供必要保障。二是積極匯報落實相關報批費用。積極主動與縣人民政府做好匯報,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加快籌集土地報批相關費用,為下步用地報批提供保障。
感謝你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6月25日
(聯系人:楊成波,聯系電話:0875-6127482)